其實我們1月的時候就有討論過相當程度的狀況,如果全部都用外部「Join」的話,無論如何會變成新聞事件,無論如何一定是互相放話的情況,我們沒有辦法控制的,我們希望能夠好好討論,但實際上到了外部「Join」,就不是公務員的朋友,而且聚焦的狀況也會被外面的媒體所影響。
大家如果覺得反而這樣子比較好的話,我當然也覺得這一個「Internal Join」參與小組也可以提出這樣的具體意見,也就是在技術廠商投標都還沒有的時候,先用外部「Join」試試看,我先說這不是我的建議,我也不覺得應該要這樣,但如果大家都覺得是這樣的話,就應該往這一個方向去爭取。
「Internal Join」當時是說政委、院長都可以註冊一個帳號上去,對這一個平台結予實質拘束力,這會比大家花了很多力氣做的外部「Join」的實質拘束力要來得高,這個是主要的動機。因此當時確定是這樣子,而這一個意義確實還是存在的。
sli.do:「Internal join當初是協作討論出來的,不應該再討論是否廢掉」——沒有,隨時都可以討論是否廢掉,我只是具體回應說,當初設計時的那一個原因現在還是存在。
sli.do:「多頭馬車累垮車」——確實是這樣子,我進來之後完全覺得常常這樣,這是非常好七個字,我之後演講就可以開始使用,反正匿名,也不用說是誰講的(笑)。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還是希望所有上面的要求,不管是國發會的要點、人事總處的朋友們,或者是幾個相關的政委們,當時都是說如果這一個東西是由營運小組自己來營運的話,他們做出來不管是什麼決議,即使是向上管理式的要求,一個月循一次或者是一個禮拜回一次之類的,只要做得到,基本上都接受。
內部凝聚訴求,確實不是大家的習慣,這是為什麼要開始練習協作的原因,好不容易組織起來了,到一下子是不是可以收到可以用的東西,這個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因為當時營運小組,我們也沒有說一定要幾點就要生出辦法,而是有一段試營運期,隨時可以調整這一個過程或者是辦法,因此重點是這一個營運小組內部的組織或力量。
sli.do:「其實『Join』平台應該也要有身分認證機制,不然有天會變成利益團體和政府部門的單挑場。但公務員就要身份認證,那這樣可以有效保護發言同仁身分嗎?(只是疑問)」
這個其實是當時在畫使用者旅程最在意的事,如果是用暱稱的話,在技術上需要廠商提出在技術上足以說服技術人員的說明,就是即使長官很想,還是沒有辦法還原到特定的公務員,這個是寫在我們的標準裡面。
因為廠商要回應參與小組的要求,所以參與小組如果任何時候覺得廠商沒有辦法達到這樣保護性的話,其實這個是廠商依照RFP,廠商要提出有效的方式去說服,不管是技術面或者是制度面的。
sli.do:「現在討論的內容,並非本次會議該處理的,應該回到『Internal Join』的既定會議。否則議而不決」——這個是個人感受,不過這次的會議是綜合討論,所以任何人提的,我都會唸出來。
sli.do:「所以協作會議決議要做,最好要問公務員有沒有需要該平台,否則會落入只是少數人說要做就做了」——確實那幾次國發會所召集的會議,是否有擴大徵詢的議案,其實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國旅卡已經發問卷下去了,問大家想要改成什麼名字及消費的必要性等等,因此覺得如果要發這個的話,是有這個管道。
sli.do:「同事想改沙威瑪的發言稿」,你要自己唸喔!
sli.do:「希望長官參與但累到小兵」——確實任何政策一下子在試營運,尤其跟本來運作方式不一樣的時候,一定有一個不習慣的時間,我們只是最後在問的,最後能否攤提變成大家到最後有省時間的情況。
只是攤提的時間可能滿長的,其實我們引入數位工具都是一樣的情況,所以儘量是在大家能夠受得了的節奏裡面去推,並沒有說幾月一定要上線,在禮拜五的記者會上,我們也很小心,沒有說誰在什麼時候會用到。
明天會議幫忙提出,如果PDIS有人去的話,就可以幫機關relay,今天的會議事實上逐字稿大家都會收到,所以是完全可以引用剛才討論那一段的。
有人想要PDIS貼紙,沒有問題,我們辦公室貼紙是由,熱心、自費、掏腰包的沙威瑪提案人助印,這個是有印PDIS貼紙的,但是因為匿名,所以不知道如何給匿名的朋友,想要朋友的話,可以多待久一點,我們從辦公室拿過來。
輿情剛剛處理好了,也有朋友也要貼紙,沒有問題。
sli.do:「建議明天應由國發會提出各機關的權責方案」——這個剛剛處理過了。
sli.do:「一開始分工不清楚,最後會變成大皮球」——其實還是可以上下車跟可以換人的。
sli.do:「明文由管考單位負責」——這一個東西,我自己覺得比各機關人事單位負責更不宜,我覺得「Internal Join」會提的案子跟管考相關,可能初期還有一些,但後來我覺得跟管考關係就沒有那麼大了,所以我覺得還是回到明天的會議去處理。
sli.do:「若是餐飲業,為了確實掌握食品上下遊管理,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要進行「登錄」後才可以營業,如果沒有登錄,限期改正又未改正的話,就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以上是與本部相關的部分,等與提案人開會更聚焦之後,衛福部還可以提供更多資訊」。
sli.do:「上次開『Internal Join』會議,管考處的長官說其實是院長堅持要有一個「Internal Join」,所以建議一直被打槍,其實『Internal Join』平台要點開完後意見分歧,國發會就直接簽院了。」——後面這個部分我知道。前面這部分,院長當時有說想要開個帳號自己註冊,這個我也知道,前後兩段我知道,但中間我不清楚。
如果各位對院長有期待管理的需求,我也可以幫忙作期待管理,如果討論到最後,發現可能院長的帳號什麼時候才開得起來,或者甚至行政院長不會有帳號,因為這個平台只讓事務官試營運——我只是舉例——無論如何,只要營運小組有做出明確的方向,我這邊幫忙向上管理跟期待管理是沒有問題的。
這個是sli.do上全部的意見,我們超時十分鐘,不曉得各位有沒有最後的口頭意見?
如果沒有的話,今天非常感謝大家拍攝,也謝謝新傳處的朋友們,謝謝大家。
大家好,叫我唐鳳就可以了,今天人數滿多的,接下來應該是半年一次,有很多朋友是半年前我入閣大概一個月左右見到大家,之後會滿定期的,只要我半年後還在這邊,還會在這邊見到大家,會讓大家問到滿、問到飽。
上次的體會是確實人數滿多的,也許有朋友的問題會追問,問不完的感覺,所以我們今天試著用線上非同步提問的方式,我現在在說話,大家如果有手機的話,也可以連到sli.do。
在這一個網站上可以輸入5005,就會進入匿名的聊天室,你要具名也可以,我在解釋事情或者是講任何話的時候,你可以把想要問的問題就可以放到這裡,如果也想問按讚就可以了,我會按照按讚的數量會優先回答大家都有興趣的問題,我就可以確保每個人都想聽題目的話,我一次就可以回答到十位朋友,沒有太多的問題,我們就先從現場開始,sli.do會切換到線上,然後再回到現在,就是透過網路跟實體整合交叉進行的方式,不曉得大家覺得可以不可以?
如果可以的話,因為這一次有一點像我半年來業務報告,我們先開放大家提問,與其我作簡報,不然先看現場的朋友們,有沒有覺得想要我先講的?
這兩個問題其實可以分開回答的,我就按照順序回答好了。
前瞻基礎建設,我有參與的部分是數位的部分,其他綠水道鄉確實沒有參與制訂的過程。
在數位建設方面,可以跟大家報告的是,前瞻基礎建設對我的理解是,我們有一些前瞻性的願景,這一些願景大部分在半年前跟大家討論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裡面,已經有描繪出一些願景,像資通安全的系統、數位平權的上網權利等等,在這一些願景之下,開放、共通、協作的願景,我們要達到的是需要一些物質基礎,需要硬體基礎,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一些前瞻的願景,它的基礎建設就是我們編進數位建設的一部分,這個是我對數位建設的理解。
為什麼這樣想?因為當時主計處給我們這個題目的時候,他們說因為這個畢竟是特別預算,可以編進去是資本、一次性的題目,也就是說,其實還是以硬體為主,經常性、補助性的東西,我們就是用公務預算來處理,現在「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的八年方案裡面都有,我們只是把這八年中需要的一些硬體基礎,移到特別預算裡面,提早在四年或者是兩、三年就完成,這樣子接下來的軟體跟應用層面的東西,就可以提早在這邊運行,也會照顧到弱勢、資訊安全最基本的要求,這個是我對數位建設的想法。
但是第二個問題,我覺得比較尖銳了。
這個想法,我剛剛一句話就說明完了,為什麼朋友會一直覺得還有很多問題?我自己是這樣覺得,我們在院的層級協調各個部會提計畫的時候,我們當然是用我們的判準跟標準等等,但是確實我們之前比較不習慣,在形成政策前的最初期,就先跟大家進行溝通。
我們比較習慣的是這一個計畫的大方向,院的人都討論到一個程度了,在每一個子計畫執行的時候,該評估的評估、審議的審議,該做什麼做什麼,是在這一個單項裡面懂的人、利益關係人進行討論,為什麼這樣子?在每一個單項裡面是聚焦的情況,利益關係方可能只有三、四方,在這樣的情況下,它的擴大參與、透明的技術上是比較容易的。
但是,當我們在問完整的綠樹水道鄉全部加起來的那一個狀態計畫時,其實利益關係人,基本上就是所有人,包含地球上的所有人,不只是台灣。這樣子的話,我們目前確實在院的層級,還沒有辦法用這樣的方式,一次去做完整的擴大、收斂的過程。
但這一次比較沒有辦法這樣做,也沒有以前人類政府做過,這樣的情況下,不表示我們沒有要做,這個是我們數位政府的重點,我們希望把「政府頻寬」加以升級,讓我們在決策的時候,可以更多用一些電子化、數位化及互動式的,我們馬上接到就透明、分享出去,討論的紀錄也可以分享出去的方式來進行決策,這樣真正的參與才有可能;但是當我們還沒有這一套作業環境或者是系統的時候,在計畫最先期的參與,確實是非常困難的問題,這個是真的。
電競確實是我進院裡面來第一個跨部會的協調題目,基本上因為好像是我剛進院裡,跨黨派的公聽會就請我去了,當時我們用速錄、接近逐字記錄的方式,把那一場公聽會裡面每一個朋友、選手、家長等等的訴求加以收攏。
當時其實這三個燈不是綠色的,而是紅色的,不管運產條例適用、替代役、學校是否可以開設專門課程,在升學上是否能夠加分等等,當時的燈是紅色的。
為什麼我們會想要處理這一個議題?其實我們替代役為例好了,文化本來不管是指揮或者是其他藝術的工作者,本來就有這一套替代役的方式,當然作運動的朋友,不管是球類運動或者是下圍棋的智力運動也是有替代役。
電競覺得是技藝表演文化的朋友,覺得不太適用運動,所以不是運動主管機關管的;另外一邊覺得是運動,所以不應該是他們管,所以許多年來是三個部會都不管的地帶。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主要的工作,其實毋寧是平權的工作,至少要讓它跟其他表演技藝文化或其他智力運動要有相同的對待,也就是下圍棋的朋友有什麼樣的權利、電競選手就應該有什麼權利,當時我在協調的時候,有很常講的講法。比如:我認為現在圍棋,因為大部分的訓練跟很多比賽都是線上發生,而且圍棋現在電腦下得比人好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圍棋在人跟人間發生,就是一種競技的線上表演,所以我覺得圍棋是一種電競,我就是拿著這樣的理論——雖然聽起來有一點奇怪——但就是拿這一個理論跟每一個部會協調說為什麼圍棋有、電競沒有。
當時很感謝各個主管部會的幫忙,真的協調到基本上圍棋有的,電競都有的情況,但是它的目的我再次強調,不是我們覺得電競比起圍棋更好、更尊貴、更有文化等等,而是類似性的東西,為什麼這一個有、而電競沒有,我們是持這樣的想法。
至於可能有一些對電競關心的朋友或產業的團體,我相信在這一個法令、法規都已經修正好之後,他們自己會找出如何運用這一個平權後的法規而長出生態系的方法,跟其他任何的運動或任何其他的跟表演藝術一樣,如果國家指定只往某個方向或電競只朝那一個文化發展,長期來看對那一個文化或者是產業不一定有利,但我們讓這一件事可以發展,但是目前以我所知,我們沒有一定要它往哪裡發展。
首先,我是覺得不用「假新聞」三字,在法律裡面沒有定義,是不實訊息、謠言,可是沒有「假新聞」。
大家看到會有三種不同反應的解讀,可以不是新聞的東西,而假裝新聞,這個是解讀,也就是內容農場;一個是新聞,但報導的內容是錯的,這是不實報導;但也有蓄意的,也就是影響國家安全的,也就是所謂心理攻擊、網路戰、五毛黨,也有一些人是這樣的想像。
當然,最近去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市長說是「標題跟內文不符」。也就是說,這三個字沒有定義的關係,每個人看到跟想的事情都不一樣,這個是不可能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