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講的過程中有sli.do、一些人在看直播,講的離題或怎麼樣,馬上線上的網友就會提醒他,對於立委來講也是比較知道時間控制要講重點的情況。
所以目前為止,我們跟立委的互動都還滿不錯的,因為我們是來幫忙立委,並不是搶走他發聲的權利。再者是在當場有各種各樣不是拿麥克風的方法,能夠去回應到這個會議當中。
sli.do:「其實報告多講一點細節也好,畢竟執行其中的經驗若能分享,大家遇到議題也比較知道該如何應對。」
sli.do:「恆春機場案後續推動應該會受到監督與關注,當協作轉政策時,如何繼續處理?」
確實是這樣,我們可以看到在當地的一些社團,當內閣重新組成的時候,他們很關注這一件事是否還算數,當協作轉成各個不同部會政策時要如何繼續處理?我只有一個要提醒的是,現在「Join」平台上,就算是六十天之後具體回應了,隨時只要有新的進度發生,或者是新希望這一些連署人幫忙做的事,還是可以回去做綜整回應,這八千多人的信箱都會收到,也就是訂閱了電子報,跳過媒體、民代直接接觸到當年利益關係人的方法。
我記得衛福部有一個連署案是月亮杯的網路購物,這一個其實後來花了滿久的時間才解決,但是解決的時候就馬上讓當初連署的人知道,所以我覺得這個直接溝通的方式,也是我們在接下來轉政策時,可以繼續使用的方法,大概是這樣子。
如果沒有要別的討論,我們就繼續,文化部。
謝謝。這其實是少數幾個在連署平台沒有成案,而且看起來也不會成案,但大家還是非常認真地處理,當時的社會氛圍,大家還記得,會有很多神明到凱道上表達訴求的氛圍。
文化部處理得很好是,十幾年前開放進口香的時候,本來那邊是一批不同的利害關係人跟這一批的人是不同看法的,他們說社會地位低的認知,很可能是因為當時沒有從文化傳統的教育態度來尊重技術本身,所以導致去從事文化技藝的朋友跟所謂大幅度進口的這一些,其實好像有一點混在一起。
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這樣的問題比較困難解決,我想這個是滿好的處理方法,也就是我們把利害關係人點出一個解決方法,而這個解決方法也許沒有那麼容易,但我們不能只是解釋問題,我們往回推說你的問題跟別人的問題有沒有什麼不一樣,我們就用創意的方法來解釋,就會從解釋問題變成解決問題。
sli.do:「業務單位提利害關係人時,都只提能贊同部會立場的關係人,怎解」
我有我們的目的,連署人不一定是贊同部會,大家可以看到是一半、一半的情況,以及實際由連署人、提案人提出來的利益關係人代表其中一邊的聲音,部會代表另外一邊的聲音,我們確實在協作會議也有看到如果都滿不錯的,事實上也有一群人沒有被發現,也沒有被邀到協作會議來,這確實是一個concern。
目前的處理方法是,如果在場的朋友要求且大家都同意的話,我們會直播,但至少把剛剛在會議紀錄上的心智圖及逐字稿都公開在線上,也有發現公開在線上之後,他們透過「Join」上的不同意見或其他方式提出他們的立場跟論述,我覺得這是我們目前的狀態,而這個狀態當然不一定是最好的狀態,如果大家有什麼更好的想法,也歡迎隨時提出。
有一位朋友想要問文化部是:「文化部的八個利害關係人,是文化部自己決定要邀的?還是提案人邀的?」
謝謝,如果對詳細邀請規則有興趣的話,我們每一個PO都有協作會議參與須知——那個是線上文件——如果想要瞭解的朋友們也可以之後在線上參與。
請教育部。
sli.do:「提案和政策目標(1000班)量化一致的符合,不就好棒棒? 提案人的政策規劃和分析,真的好強!!」
沒有啦!應該是抄教育部的(笑);我的意思是,我們實際參與那一個協作會議,其實提案人是用非常懷疑的角度來提的,看起來的政策是完全一致,但看內文是教育部真的做得到嗎?他們真的非常懷疑。
所以這個是很有意思的狀態,既不是採油門、也不是踩剎車,方向盤都沒有轉,但不知道為什麼能夠提出這樣的政策目標,少子女化是整個社會都關心的事,這也是很有趣的狀態,也就是五千多個人的目標,就是希望教育部講得跟清楚——講人話——講到他們都可以聽得懂,且可以貢獻的地方。
因此這裡的東西並不是像之前幾案政策目標的改變,而不是語言轉換,就像我們叫做「轉譯」,當然有白皮書、各種各樣的政策、中長程規劃等等,但就民間第一線的朋友們來講,他們要找到所有這一些資料,可能分散在不同地方,而且要看懂,那個是非常高的認知成本,因此等於透過連署案的方式,來把這一個東西翻譯成常民語言,然後我們可以即時回答,這確實是很有趣的形狀。
也有朋友提到利害關係人當然不一定都贊成提案,但透過協作,找到大家可以認同接受的方法,就可以繼續推動,這就是李登輝前總統於1989年的名言:「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如果可以接受的話,即使是有一些不滿意,至少大家有一個明確、一致的狀況。
也有朋友提到:「有PO成功拿協作會議成果說服長官的嗎?有沒有遇到怎樣的問題?想請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
這個就比較像討論案了,所以是不是在接下來報告中間,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分享的,也可以盡情分享。接下來是臉書購物詐騙案。
我在這一案是馬上去矽谷跟FB談這一件事,從我的角度來看,透過協作會議可以整理出非常具體希望臉書希望做的事,對於我們在跟這種準主權實體協商的時候,其實也是相當有幫助,他們的代表也會在後天的論壇上提出他們的初步回應。
接下來是內政部的實坪案,我們最近在總質詢也有被委員問到。
非常感謝。
不曉得大家對於sli.do這一個問題,也就是「是不是有本來的政策經過協作之後,可以提出一些分享」有沒有要分享的?像剛剛聽到恆春案是很確定新討論出的方向,不曉得其他的案子有沒有朋友想要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或者是有沒有遇到什麼樣的問題?直接舉手發言就可以了,或者是也可以寫在sli.do上。
有沒有遇到什麼問題?或者是覺得非常順利?
像那一個案子的特色是,連署人跟提案人對於Mac軟體的使用方式跟技術懂得比我們多,甚至(懂的比)一些廠商多,與其讓他們不斷抗議,不如在是大家的廚房,而一起進廚房跟燒菜的方式,他們發現一年之內改動的部分就這麼多,其他的部分要兩、三年來做,因此到這一個方向之後,就不會像之前有那麼強的抗拒情緒。
不曉得有沒有哪一些PO們還有要分享的?
如果目前暫時沒有的話,我們就進入國發會的兩個簡報,一個是關於這一個平台本身,另外一個是國發會拿自己的案子作的評估調查。
非常感謝。我想問一下,中央銀行說要調查,那個是10元硬幣案嗎?
但是是之前「提點子」的那一個?
等於是「提點子」轉「眾開講」的另外一個案例。
大家知道之前有連署希望10元硬幣改成莊朱玉女的態度,中央銀行的態度很不錯,是說要辦嘉年華來辦,有各種各樣可能性,可能是動物不一定是人,等於是擴大徵詢,不是問單一關係人的情況,我覺得這個滿好的。
sli.do有相當多的問題,我能處理就處理,如果問國政就請國政問。
sli.do:「預定在11月初辦理的「澎湖東西吉廊道海域禁漁案」,日前賴院長到澎湖視察,已經直接裁示「階段性禁漁」,而保育人士隨之跳出來表示失望..... 請問,這樣,協作會議接下來要怎麼處理才好哇?照舊開?不開?還是? (本想私下請教,但想想將來其他部會或許也會遇上這種事)」
簡單來講,縣長希望先禁底刺網,接下來開始禁止澎湖縣以外的作業,澎湖縣以內是用傳統漁法來作業,未來等等相關的政策、配套出來之後,慢慢輔導漁民轉型之後出來之後再禁漁——括弧的部分就不唸了。
協作會議的目的是要確認事實,之所以去當地開,是因為當地的居民是因為行政院在徵詢的時候,很少問當地第一線漁民朋友們的意見,即使是為了把這一件事說明給大家聽清楚,我們都應該要開協作會議。
另外一件事,其實院長講的方向,跟我們之前在PO也有來開會的那一次,也就是海管處的立場其實是非常接近的。
因為如果我沒有記錯,是2014年3月國家公園成立的時候,當時有約定第一個五年計劃不會改變禁漁區的設置,但是到第二個五年的時候,就有可能改變。
這樣子算起來的話,也就是2018年底左右,他們就要提一個新的計畫。
新的計畫能不能取得當地的共識,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當地的共識沒有辦法取得的話,可以想像會有新一波的角力。
之前的恆春案的例子告訴我們說,也許大家面對面、並不是隔空放話的時候,比較可以找出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解法,並不是在六十天內回應,而是在一年之內回應,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確認,因此這一件事,我們協作會議,不管政策進行到哪一個方向,其實都是有幫助的,因此這一個部分還是會開。
我們也感謝立法委員協助確認事實,整理出來這一些東西不管政院、立院或者其他機關的參考。
我們做協作會議的目的,並不是當場有結論,而是確保雙方有理解,做的是語言轉譯的工作。
sli.do:「請問超過5000人附議是否具有統計資料的代表性,是否應該看看地區分或年齡層分配?只有人數資料來看提案與附議的代表性可能有爭議,特別是涉及全民性或政治性議題部分!」
我記得連署頁面有一個功能是看地區別。年齡層的分配,這會需要人別確認。
這個朋友擔心只讓五千人來提單一方向的解法,是不是可能有爭議?但我們看到有爭議的議題——好比像之前同性婚姻——會看到左邊提兩個案子,也就是各五千人、一萬人,另外一邊也各五千人、一萬人提,所以等於兩萬人在這個平台發表不同的意見,即使是這樣的情況,問題也不在代表性,而是意見的多元性,等於主管部會現在就有兩萬人訂閱的電子報,可以一次把事實性的東西講清楚。
至於代表性的部分,不知道國政有沒有什麼說明或者是年齡確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