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下午陳抗還沒有散,你們判斷我進出會有風險的話,我就待在板橋那邊,芳睿開一個skype,就說我有看到大家討論的過程,我完全人不出現,不管早上跟陳抗或者是下午跟協作會議那邊,我就完全不出現,這樣一整天完全沒有首長會到財資中心,如果這個也讓陳抗團體事先知道的話,就可以讓他們更進一步知道來堵人也堵不到的感覺,這樣會不會有幫助?
也就是搬到隔壁,還是可以在財資中心造勢(笑) ?
問一個很一一般性的問題,如果路人要借洗手間的話,刑事警察局會不會借他?
那就直接說遠距參與,最多就是最後跟大家道謝。
如果他們本來就知道,會盡可能滿足他們的直播需求,還有我會遠距參與的話,即使他們開記者會,好像沒有爆點可用。
如果我是發稿的記者,我的注意力會是在看協作會議的白板跟直播上。
如果硬要弄出破壞性的東西,我們完全依賴警方,但第二個是對這一個訴求沒有好處,破壞者會喪失掉正當性。
未來刑事警察局是否可以作為第二會場,我們也可以瞭解一下,這一次雖然用不上,但未來跟警方完全沒有關係,不是內政部的議題,也不是要調整時區的話,也可以考慮(笑)。
從第五次開始,就不是我主要主持,我們會在開會通知單或者是更明確講出來。
並不是這一次上午不來,而是一般上午都不在現場。
但舉牌或者是抗議,已經發生過許多次了。大家坐下來勞資雙方協作,直播好像是第一次。
現場看參事會不會在,這個是最簡單的。如果是線上的話,也可以打給我,我也在視訊上。
第一會場是參事在,他會做回應,如果參事有空的話,這個是非常簡單的,參事非常瞭解,他能夠講到哪裡、不能講到哪裡,事實上都比我清楚。
包含與會的所有人員?
如果你在一樓的話……
我想是這樣,如果帶著鋼筋,也不可能進到二樓,如果是要帶請願書,就是在2跟3這邊,2、3如果以徒手的情況之下,會不會造成很大的損害?
絕對不會讓他進來。
外面的人絕對不會進入電梯,也會看著他遞完就回到外面。
他們是說工鬥,也就是是提案人。
簡單來講,其實工鬥能夠上九樓開會的只有一個人,那一個人跟所有其他人都一樣要簽到、要驗身分證件。
在防線2、3都會有警察跟PDIS的同仁陪同,可以很確定只有他上去,包含搭電梯跟進九樓協作之後,所有的動作都會由PDIS的某一位,讓他在視線範圍之內。
至於其他的連署人,其他團體之類的,我們也要用同樣的方式辦理,也要驗身分證、同仁陪上去跟便衣跟著,但是我們在已知有鬧事動機的人的身上,其他的人也一樣,其他這六個人是預先知道會上來的人,除了這六個人之外,其他人都沒有破壞你們的動機。
這六個人之外的所有人,理論上都在第一道防線外面,如果真的不行,請願書或怎麼樣,參事就要在一樓陪他們,但是一樣要退到封鎖線外面。
這兩位跟剛剛的維安強度相同。
簽到的時候就可以發一個識別證,這個是很容易的,這個我們會處理。
這一套做法,我們寧可位置……就是PDIS都會多一個機動人力,並不會櫃台的人要臨時來幫忙,這個我們可以答應。
包含身分證字號、名字都可以事先提供給警方人員,他們給了身分證字號就掛識別證,從那一刻開始就是只能在一樓到九樓,在上面我想不可能完全靠我們來做維安,要靠蝙衣人員,但是至少在上去的這一條路可以做。
要出生年嗎?
不會有四十個同名同姓的。(笑)
都有。
與會人員就可以了,最後一個人上來就跟著上來開會就好了。
這張圖跟逐字稿等一下就會寄給大家,所以大家就會有相同的向上管理需要的文件。
非常瞭解。
我們現在有一個可能新的場地,就是在空總的社會創新實驗中心,但它剛剛才開幕,我們還沒有做網路頻寬的瞭解。
但是我們未來會積極熟悉那邊的場地,未來需要第二會場或別的會場,就比較會有甲、乙案可以用。
現在沒有時間的關係,沒有乙案可以用,所以真的很承財資中心的情。
這可能等到時區案,再來討論。
如果你們很清楚勞基法的配套措施可以這樣回,但是如果沒有回應方法的話,我們對於這一個實務性的東西,協作會議進行的原則,分享覺得勞工薪資過低的問題,這個是個人的經驗,我們當然同意跟接受,就會被記錄跟貼到這邊,但是並不用回應他,就是說「我尊重你的個人經驗」。
如果現在提出一個科學證據,好比像統計的東西,如果這一個統計報告是你們之前也處理過的,你也可以肯認這個是事實,這個是另外一個顏色,也就是藍色,這個就是雙方認知的事實,但是即使是這樣,你也不用回應,也就是某些是事實、某些是感受,然後就到這裡。
對於綠色的卡片,這一些措詞,感覺上有沒有覺得不妥當的?好比「加強勞檢」等,我們可以很具體可以改字,好比是「落實勞方的協商權」,也就是所有的字都可以改。
我可以瞭解到媒體拿到的是拿到一張卡片可以大作文章,綠色的部分確實是我們正在處理的部分,因此我的具體建議是,如果你看任何一張卡片不順眼,也就是「避免資方遭到把持」,那個真的很不好,我們就直接換掉。
所以具體建議是,休假日不足,這個是提案人寫的,我們不可能但是下一張是「制定國定假日法」、「公司強化效率」,接著是內政部的回應,然後「立委意見分歧」都不要寫,是這樣嗎?
一步步來,這個是內政部的。
這個沒有問題。我想具體黃色有關於《國定假日法》的制定,應該是直接連到「制定國定假日法」,「增加休息日數」、「公司應強化員工工作效率」跟左邊的《國定假日法》的制定,橘色的到左邊去,「立委分歧」都不要提,這個我同意,跟ORID的順序不違背,但也反應了一個事實,也就是某一天可能討論出的時候,也許不用透過例假日法,也是給這一個辦法授權,也就是有別的解決可能性,但是無論如何是框定在這一棵樹上,你的意思是這樣。
「隱藏加班時數難以計算」本身定在那一棵樹嗎?
休假日不足,下面應該是制定《國定假日法》,一個是制定《國定假日法》,一個是公司應強化員工工作效率,這可以再說,因為這個沒有國定假日法也可以做,最上面也是休假日不足,這樣「隱藏加班時數難以計算」是客套的脈絡。
我們先確定補充說明,會把背景資料的方式,把全職對全職相比的時候,臺灣的工時低於日本,相當於OECD排名怎麼樣,看勞動部實際資料長什麼樣子,因為你們發過新聞稿,然後貼給我們,就如實登上去。
另外一個,日本有派遣、部分工時的專法,我們這邊沒有,這個是不是事實?就是所謂的打零工?
勞動權益上是按比例算,而不是用另外一個專法?
你們剛剛的統計,部分工時者會算在全職97%,或者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