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其他意見或者是不同意見前面排名很高的那一、兩個,說不定提供的資訊會比提案人提供的資訊還要多,就是能夠幫助我們判斷。
這個即使是連署成案都還是繼續運作的討論區,所以我們在分析的時候,我覺得也比較方便,包含各位PO自己有一些想要澄清或者是想要做的,都可以放到討論區上,這個是剛上線,所以跟大家提一下運作方式。
其實會提到這一個案子,大部分可能成案,代表可以動員大家的一些情緒,即使內容是對的,標題也會寫得很聳動,這個是一定會發生的事。
大概是這樣,不曉得有沒有其他非提案的部分?
很好,就是會前會,他們約了這一位提議者「我愛大象大象愛我」來見面。
如果沒有其他意見的話,我們一樣花五分鐘左右的時間來投票,同樣的是三票,然後寫認得出來的單位、姓名或匿稱,現在是57分,大概是到3點3分左右收單。
一般都這樣,割鰭棄身案也是,他們希望完全禁止魚翅買賣。
所以我才會覺得少子化公共托育要求得跟現行政策一樣,這個反而是比較例外的情況。差不多再一分鐘收單。
交通部非常成功地避開(笑),除非是有程序性的要求,不然就是前三案。
第一,「全國僅僅式禁止使用免洗餐具」;第二,「請行政院文化部將『金紙及香』列為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及重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登錄;第三,「公共化幼兒園應在4年內達到1000班之政策目標」當作協作的題目。
相對的順序跟排在哪一個禮拜五之類的,如果有人需要更多的時間準備或者是需要更多時間溝通的話,就跟致翔說,致翔會幫忙排課表,所以投票的部分就到這邊,謝謝大家。
接下來進入綜合討論,已經有人call-in了,NCC說他的代理人請假,今天忙得不可開交,所以請各位見諒,今天附身來表達PO的意見相當多,我們瞭解這一個意見。
有一位匿名的朋友說這個月PO串門子會找國發會、科技部、教育部等等,這一位匿名的朋友。
像上次要印貼紙的是匿名,結果不知道跟誰發貼紙(笑),sli.do也是可以具名,並不是一定要匿名。
另外一位表示今天有一點累,這個是感受性的,就不回應。
所以接下來就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聊的或者是想要提出來的心得,都可以,時間交給大家。
那個也是縣政府自己提的需求,所以縣政府的工作人員其實自己是利益關係人,看他們的消防局的簡報就知道,說不定消防局全體上去連署(笑)。
確實是,因為之前有收到非常多的情報,而且他們組織其實都是在線上組織,有一個叫做「恒春公共事務社團」,先前有提到想把家屬曾經在26線道上過世的牌位都搬過來,或是要開兩輛遊覽車,還有那邊被市地重劃的朋友要作一些文資的討論、陳抗。
我們覺得裡面滿關鍵的是,前一天去的時候,跟分局講說誰都不要擋,任何人都讓他們進來,大家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各個訴求的朋友們都只派一個人來,不管是書面或者怎麼樣,都好好講,我們在sli.do上收起來。
所以我覺得有的時候,反而開門讓當地朋友們進來,也就不會動員,其實動員是很累的,他們知道真的會被聽到,其實幾個人來就可以了。
恒春案,PDIS的朋友……或者是非常辛苦的PO們有什麼想法?
都還好,那只是一個過程(笑)。
那我們tag一下sli.do,終於有一位具名的朋友,也就是書漾,說如果有人想要主動被串門子,也歡迎,我瞭解可能有一些比較行有餘力才能做的事。
確實像恒春案真的是跨了四個部會,所以那個過程當中,其實也有很多跨部會的聯繫,我們也希望未來這一種跨部會案子越來越多的時候,至少接觸到是同樣的人,就算不是刻意串門子,也達到串門子的朋友。
也有一位朋友認為下雨,感到憂鬱,所以PO lag中。
書漾寫說「青箬笠……」什麼東西(笑),你要自己唸嗎?
「青箬笠,綠蓑衣,斜風細雨不須歸。」
接下來有一位朋友關心郝明義老師等十人所提的全面檢視目前怎麼處理,我們可以開一下「Join」,或者是Google「Join 前瞻計畫」。
我稍微講一下這一個案子,這一個案子是有十個人加在一起連署,所以創下提議人的名字就叫做「連署人」的前例,所以在聯繫的時候不是很確定是十個人或者是五千人。
但是後來我們就決定反正當時的email是什麼我們就用什麼聯絡,所以後來在聯繫提案人的時候,基本上就是以email為主,不然就是相當的疑惑,因為提議者的名字就是「連署人」,所以後來討論出的原則是發生這一種事的時候,就是以那一個email為主。
是五千六九十九個人連署,也快速成案,前面有寫觀察的問題,這六點的部分,我們其實後來討論是沒有具體回應這六點,因為這畢竟並不是他們的訴求,而是他們的觀察。
本來在綜合回應當中有討論,後來覺得既然不是訴求,那就尊重他們的觀察。
接下來有十四點訴求,有七點訴求是往立法院的,立法院大家都知道目前正在處理這一件事,這個(「Join」是)行政院平台,立法院還沒有真的上線——快上線了——等他們上線也許可以去立法院提這七個。
接下來對於院的部分,這個很有意思,他們要求這一些東西,其實都是在預算書裡面會寫得東西,因為要的是各個子計畫的各種細目,所以他們意思是希望預算在編列的時候,能夠把這一欄位盡可能填上去。
所以可以看作是五千多人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索資案,這個結構滿適合「Join」,所以國發會就接了這一半的訴求,立法院那一半的訴求就請看底下的回應,就做了綜合的回應。
前面是大家都很熟的程序回應,而程序回應裡面比較特別的是第一項,本來只有程序回應,我們加了「及處理範圍」,也就是後七項,前七項不是行政院院可以處理的。
「問題釐清」,提案人名稱自己寫成「連署人」,所以以我們以公開的方式貼在這裡,問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接下來是「資料提供」,接著就是按照行政院一般處理的方式,在第三步的時候,把已經手上有的資料盤點並且提供,並不是生出新的資料來。
但是這一個案子比較特別的是,要求的是預算書的一些細節,而這一些其實是要核定才能公布的,所以我們當時算了一下,就是差不多核定應該會是在下個禮拜某一天來核定,這個核定之後,其實送到立法院的東西,就可以送到這一個公開平台,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當時就是說送立法院第一期預算編列情形裡面的計畫,按照提案人的要求,如果沒有編在第一期裡面,好像也沒有核定的可能性,因為它是一年半以後才要做的事情,那就可能到那個時候再來提供。
接下來就是討論研議的過程,基本上就是看提案人覺得資料提供的狀況怎麼樣,也許還會作進一步的釐清,也許最後會有一個正式說明。
接著訴求就變成是在線上進行,釐清的部分就貼在這邊,綜合性回應也在這裡。
很有意思的是,本來的擬稿裡面是把「個案計畫將由各計畫主辦機關與計畫書內容詳述、緣由及背景」的那一段誰寫在最底下的,後來我們在國發會的PO討論之後是提到最上面,感覺上是勇於負責,就是等到核定了我們就給,並不是先釐清,然後再說給。
大家可以看到內容是完全一樣的,只是先後調整跟給別人的感覺是不太一樣的,所以這個是為什麼之後希望有一些新聞寫作班或者是請大家幫忙修一下恒春的稿子之類的,才比較能夠掌握到如果記者或者是連署的朋友們看到第一句話或者是第一段所掌握的重點是什麼,當寫到太多的時候,寫到第三段的時候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所以把這一個部分提到最前面來作綜合性回應。
他的這一些東西在問答集裡面其實都有,所以也沒有花太多的力氣,就是問答集裡面做一個釐清之後,就說其他的把個案計畫在提給立法院的時候一次提出來,大概是這樣。
這個是第一案的處理原則。
當然,中間其中一位連署人,郝明義老師有開一個記者會,說希望不要六十天回,而是希望十四天回。
我覺得還是通案處理,不然下一個連署人就會說七天回了,各位就不知道怎麼工作了。
所以我覺得平常怎麼做就這麼做,並沒有太特殊的地方。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想要討論或者是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