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她們兩位好像都在忙。致翔要協助update?
以我所知,Atropine那一個案子,主要是TFDA在處理,好像已經有一些進度了。但是因為他們今天沒有來,所以我就不幫他們講。接下來是財政部。
謝謝。今天政務會議,院長也有主動提到這一個案子。Mac在很多政府的服務都會碰到類似的狀況,但是因為財政部有這樣處理過,所以希望國發會資管處未來可以做成案例。
以後有人說Mac哪一個服務不能用之類的,我想可以整理出一些處理的原則,讓其他的部會有所參考。
這個原則沒有什麼強制性,但是中間碰到類似的問題的話,財政部有做過這一件事,因為之前也有別的系統被這樣反應過。
請法務部。
之前是說改成「建議權」、「函請」之類的,這個字樣你們是要提版本或是要等院主動聯絡?
這個就沒有辦法解除列管,我們下一個月還是要聽一下狀況。接下來是經濟部,還沒到。好,接下來又回到財政部。
所以這一個部分就是我們等六十天回應的時候,就會知道財政部的情況。
大家報告很快,而且有人請假,所以就只剩下內政部。
7月6日協辦部會朋友們能夠先給,7月7日一起看一下要改成什麼樣,這個也是上次季會的時候有提到,希望可以最後出去的那一份文字,也許不是會前那麼正式,但是就是主責的PO還是先看過。
主要的原因是,希望在對外的語氣上至少感覺上是一致的,不要覺得好像前後沒有辦法對稱或者是調勻的情況。
如果在校稿上需要協助的話,也歡迎直接聯絡我們,我們之前其實也有討論過是不是開一個轉譯相關的工作坊,這個東西也是我們等一下可以再討論的,我自己是覺得這個是有一些幫助,就是至少哪一些案例來看說我們改成怎麼樣,等於幫媒體取好標題或者是幫媒體取好一個梗,就不會往比較偏的地方報,這個確實可以拿內政部目前這一個案子可以拿實際練習的題目之一。
因為這一個案子裡面的資訊非常地龐雜,如果沒有順序講好的話,感覺上是會讓人先覺得提案人訴求完全沒有滿足,但是稍微安撫一下。
但是其實並不是這樣子,而是本來提案的可行性需要確認,所以這個需要一些技巧才能來處理,我覺得這個是不錯的(議題)。
進度非常飛快,如果想要說的話,今天有sli.do,一直沒有投影上去,今天的號碼是0703,如果有任何想要討論的,等一下就可以在sli.do上0703提出來;按照議程,現在應該是要休息十五分鐘才對(笑)。
大家可以想一想,有沒有聽了剛剛的報告或者是做法的時候,在綜合討論的時候有想要提出來的?
我也是希望在投票的時候,今天這一次的投票有相當多的是之前沒有當過主責部會的案子,不管是環保署或者是文化部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部會,所以這一些案子都是希望如果有多一點的時間,我們也許就多一點時間讓國發會說明。
如果等一下大家投票完之後綜合討論想要討論的,也直接寫在sli.do上,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縮短一下休息時間,十分鐘就好,現在是2點20分,休息到2點30分,如果大家有想到要討論的,就寫在sli.do上。
我發現已經有人偷跑投票了,原因不明(笑)。沒有關係,偷跑就偷跑了,反正可以改投。
這次投票跟上次一樣,是具名投票,具名基本上是單位或是姓名或匿稱,反正你認得出來就可以了。
這一次的題目像剛才說的,我們會多給國發會一些時間說明,前面的報告沒有花太多的時間,這中間有任何想要國發會補充,或在國發會的說明過程當中,歡迎大家在sli.do或者是案件發言來實質討論,請國發會說明。
這一案現在已經過千了,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按照這個速度的話,大概落在剛好第六十天的時候大概五千人的位置,所以如果後續動員能力沒有更強的話,也有可能不成案,這個是這樣。
所以您剛剛的意思就是說,感覺上這個是有一點好像是針對之前那一些來的,就是燒金紙這一些來的,所以希望利益關係人把正反都納入討論。
所以被提名的各位PO有沒有什麼想說的?不管是拉票或者是催票?
簡單來講,其實我剛剛看了一下,這一個連署的提案人也知道政策已經訂了。
你知道他為什麼擔心嗎?
或者說,你們自己擔不擔心,應該這樣問?
所以你覺得以內部的狀況……
……你們自己把它寫清楚了,你覺得提案人就可以接受?
因為我們之前有一些像單一部會,像關稅、營業稅從三千元降到兩千元,那個也沒有跨部會的性質,但是我們擔心這邊寫出來的理由,可能大家看不懂或者是不接受,才以這個理由進入協作。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沒有這個問題,你們的理由是大家都會接受?
不管列不列,你們都會去聯繫提案人,你們有自信說不需要幫忙也可以講得很清楚?
有沒有PO被提名(要說明)?
所以你的簡單意思是NCAP那一案是之前ARTC案在處理了,其實也沒有更多要處理的,就是這樣子?
所以簡單來講,因為我也稍微看了一下,兩邊連署的人也有一些重疊,所以利益關係人,也許有「再邀也是那些人」的感覺?
另外一個想詢問的是:前面那兩案,也就是「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降低可駕駛人年齡(考照年齡)」,比起兩段式左轉案的挑戰性來講,大概是超過或者是沒有到那麼嚴重還是?
瞭解,不過高中生組織起來,還是會需要比較謹慎應對。
這樣子我瞭解了。有沒有別的案子PO(說明)?
這個大概瞭解,我想說服我們是沒有用的,重點是說服這一些提案人(笑)。
看這樣的書面,如果我們直接這樣子灑出去給五千人,我不確定他們接受的程度有多少。
大致的意思是,雖然我們在減爐減香,但文化目前還沒有瀕臨滅絕,等瀕臨滅絕的時候再來討論這一個問題……
不曉得有沒有要發表什麼意見?
之前菱形(Double diamond)是做到前面,或者是做到一個半,做到比較後面是報稅軟體的一個案子,所以芳睿的意思是其實往後收的時候,也是有一些事可以做,不一定是要在對焦的這一個焦點。
非常好的意見,這裡面分兩個部分。
第一,如果他的提議本身就是有一些不符事實之處,我們現在在「Join」有一個新的功能,叫做「其他想法」,就是本來在連署的時候,你只能同意他、只能連署,現在是覺得如果連署人本身講錯,或者是其實有問題的地方,其實就可以捲到「Join」平台的最底下,就會看到。
我們最近在一些連署案,請看到「Join」平台,像「提點子」的最右邊,「政府網站統一在最下方顯示承包廠商及標案資訊」已經七百八十五個人了,如果成案的話,這也是一個很有趣的案子。
如果捲到最底下,就會看到除了附議的這一些人外,就會有人開始提出不同的意見,像「從頭到尾標案都是同一個廠商嗎?其實並不是這樣。」
就看到「RFP的機率其實不是RFP的問題,也不是廠商的問題」……之類的,我就不唸出來了。
所以以後就不是贊成能不能點,「Join」平台是如果你發現提議本身有問題的話,就會有人在上面提出來,剛剛有一個具體的建議是,如果國發會在整理的時候,有看到被大家投票投很高的「其他觀點」,大部分就是只出提議本身可能有位事實、表示荒謬或者是不可行的地方,一併在分析裡面把它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