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再來做民調。如果是降下來了,就有能力去說服同樣的程序再做一次。
如果民調出來反而更多疑慮,那就要調整程序,甚至要調整這一個計畫本身。
但是我們如果不這樣做,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不對……我們已經知道,疑慮只會增加。
不是放棄,就是繼續溝通。
健保卡自己也可以產生私鑰,但是必須要由MOICA簽的另外一個私鑰簽署才生效。
說不定以後也行動裝置化,但不重要;總之,這一個副鑰還是會存在。
你們的核心價值,是在做人別確認?
我同意。但每多溝通半年、雖然是拖了半年,但未來的抗爭會比較小。
而且每拖半年,你的總成本又會再減幾千萬(笑)。
會比現在換自然人憑證少?
你這一段,也可以拍成一段動畫短片。
我想那個focus group可以放給他們,他們可以帶回去給長輩及立委看,這個是有幫助;一般民眾溝通的部分,我覺得備而不用,至少他有興趣點得到,就不用每一次再來問你。
所以我覺得凡是這一種單獨判斷,也就是集中分散這一類的,跟大的故事線沒有關係,你就做成短劇。這個成本非常低,你就2分鐘講一件事,至少我們在第一批focus group就可以放。
我們為什麼要拍「沙威瑪」、「大火鍋」?也就是不用一直解釋。
如果你的短片是CC授權,在Youtube上他們就會拿去用,根本不用問過你。
如果你的東西的製作本來就是跟某個團隊一起做,這樣他在做的過程就會幫你宣導,當然我覺得這個就看你們平常合作的是誰。
就是要有故事。
故事做完之後,你的第一波的這一些專業參與者,要很明確讓他們知道,我們並不是要來洗腦的,而是看了這一些故事跟說明之後,有疑慮你們會回答,這個會變成問答集。
第二個是,如果他們覺得你的短片哪裡拍錯、並沒有正確的反應出技術,這樣會修改,再給一般的大眾或者是給另外一波工作坊,等於他們是來試映會。
也就是「有限制用途的附卡」,對不對?
像是信用卡有一個附卡,但是只能刷3萬元之類的?
有這個可能性,就是衛福部建一個key,內政部只是授權這一個key,等於是簽一個signature來簽一個背書。
這兩個應用上是一樣的,但哪一個合法要再問。
國發會關心的,是MOICA還沒有給憑證,但是衛福部如果給了自己的憑證,如果它也是CA的話,會不會產生這邊已經適用電子簽章法,根本不用內政部發憑證的問題,我聽起來是這樣。
但如果衛福部沒有CA的話……
電子簽章法第11條,如果衛福部不升級到第11條的要件,我們想要說服他們說,MOICA已經適用第11條的要件了,我們還是用你卡的載體,也允許你genkey,但chain一打開,並不會看到MOICA和衛福部CA兩個合簽。
如果是衛福部來寫系統,可以連到MOICA的網站,就可以簽我的文件,也就是包含我的另外一個subkey。
對,等於用我的eID來簽健保卡,這個動作可以在我家發生。
如果內政部撤銷,健保卡的簽章功能就沒了。
衛福部只是產生一對質數而已,自己並沒有CA。有公鑰、私鑰,但沒有CA。
我覺得法遵上還是要確保。
但是我看起來以電子簽章法第11條而言,不需要兩個都符合第11條的單位,並不是國發會底下有兩個,然後這兩個又有從屬關係。
只要有一個符合第11條的單位,但實際製發、使用,拿健保卡的時候,是不是可以直接授權簽署,或者是拿到內政部來及可以在家做完?這個是技術問題。
但是法規上符合第11條的,只有MOICA。
當然。
這個是使用者經驗的問題。
我就不本位(笑)。
我也是公務員啊(笑)!
這樣很棒,但這段暫時還不用放到短片裡面(笑)。
他們目前的Q&A就是這兩頁。
就是各種用途。
那個不要放在那麼前面。
我個人認為這一個部分的短片,應該由台東縣政府或者是台鐵來拍,並不是內政部來拍,因為他們才知道受眾在意什麼。
而你們內政部在意的,是剛剛所講的防偽跟線上更容易使用資訊,發卡更多的時候,可以有附卡跟各種行政流程簡化。
這個雖然沒有那麼清楚,但你可以保障。如果你幫台鐵保證的話,如果後來沒有兌現,這樣短片就白拍了。
像這個很需要短片,而且只有你們才懂。
像這個,就只有你們可以解釋。
一般的駭客跟扒手並不會幫你拍這個,雖然他們也很懂。(笑)
請提出一個完整的溝通企劃,這邊提到的疑慮都要切更細、故事化。
在發布給全民之前,明年也要選適當的時機,先辦幾次工作坊,邀請專門做人權、資安,就是所有當年提這一些問題的人,去說這個是我們的試映會,給大家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