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比較想瞭解的是,交通部剛剛講了很多理由,但都只有提到Uber跟計程車行業,事實上Uber也可以被看作是一個網路的交易平台,類似像591租屋網或者是YAHOO拍賣,他們也會對交易的雙方收取一些金額,Uber也是類似的狀況,為何把Uber當作是白牌車的服務,而不把Uber當作是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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