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關於ARTC的部分,目前的進度是在8月15日的時候,有安排車安中心到部內作規劃報告,之後我們會再找個時間去進行第二場的座談會來取得共識。
再來,FB詐騙案的部分,其實這一個案子,公路總局在8月22日的時候,已經有發函到各監理所,請他們再發下去宅配業者,依照第118條執行,上次開完協作會議之後,因為這一個案子看起來應該會成案,沒有什麼問題,成案之後會請路政司再依據成案後SOP再作相關的回應。
我也有請路政司再確實要求所轄的宅配業者,也就是確實執行第118條的規定。
我有一個想法,從最近這幾個月以來都會有協作會議,國發會覺得為了協作會議,所以拉一些未成案的議題。
這個對業務單位滿造成他們工作上的負擔,因為還沒有成案的話,其實不需要太大的動作,如果列入協作,變成要開始進行後續如何找提案人、相關的人一起來開會,因此會造成他們業務上的負擔。
我的想法是,是否有沒有必要每個禮拜都一定要有協作會議?如果要的話,是不是以成案的為主?也尊重業務單位,如果覺得他們自己部會裡面就可以處理好的,就自己部會裡面處理,也不需要再拉到院的層級來作協作?
像有一些比較複雜的議題,有主責機關兩個以上的,我們再列入協作,是否這樣子對國發會或其他部會來說,是不是會降低大家工作上的負擔?謝謝。
大家好,我是交通部的代表我姓呂,謝謝。
交通部稍微簡報,我們是負責全國的交通事業,有涵蓋到運輸,所以在我們的法律規章當中有規定到。
提案者的訴求端,也就是強制要求宅配業者對於寄送的包裹要明確顯明聯絡資訊跟方式,以便消費者可以聯繫到寄件公司,又或不清楚的時候,則可以拒絕配送。
第二,應該要求宅配業者中貨到付款的物品,可以要求消費者能夠當場拆封驗貨,確認無誤後,以避免不肖廠商寄出劣質的產品。
在於提案人訴求的部分,我們目前是有一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已經寫明託運人應該將託運物品包裝捆紮妥後,並註明相關的資料。
剛剛消保處有提到公路總局在8月22日發文到各監理所,其實有註明請他們落實此規定,並請他們參酌中華郵政的做法,建立退款的緩衝機制。
針對第二個提案人訴求,也就是要讓消費者能夠當場拆封驗貨的部分,有中華郵政跟統一宅急便有提供這個機制。在中華郵政的部分,因為在託運單的事項有載明寄送人要有託運的退款機制,都已經寫明了。
如果有允許消費者當場拆封驗貨,比較大的問題是,目前沒有相關的強制法令可以讓收件人當場拆封驗貨,如果真的強制他們讓消費者拆封驗貨的話,會衍生這五個問題。如果不是訂貨本人,能不能讓他拆箱驗貨?是不是會影響到運送時間跟成本。
再來,運務不一定能夠確認貨品的真假,也不知道到底這個東西是不是有問題的,又或者是收件人突然不想買,然後就突然退回,還有那個東西是不是適合當場拆開並讓大家看到。
對宅配業者只是負責運送,只是跟寄件者間有契約關係,但是跟收件者沒有契約關係,只是負責將寄件者的東西運送到收件者那邊而已,並不會負責這個東西的內容是怎麼樣。
我說明一下,其實有很多詐騙是來自於境外,以境外來說,宅配業者跟寄件者是對清關行,所以寄件資訊就是清關行的資訊,並不是完整寄件者的資訊,我補充說明一下。
關於序號二的案子,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在6月9日邀請產官學研及民意代表、提案、連署人召開第一次的座談會,他們在會議上的決議初步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NCAP的制度有取得共識了,但目前對於揭露的法規數據或分級制度,目前還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所以他們目前有預計召開第二次的座談會。
車安中心在6月27日也有到我們部裡面有做過一些研商,後續會調整一些辦理方向,確認之後就會召開第二次的座談會,報告完畢。
第一, 「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這個議題本部在6月6日已經聯繫提案人釐清問題、確認內容,近期也會召開會議請提案人及相關單位研商,等於是部內會進行了,所以我們建議不用再列作協作會議的議題。
第二,「降低可駕駛人年齡(考照年齡)」,因為這一個議題的需求比較單一明確,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團體也都很明確,所以我們覺得這不需要透過協作會議再釐清爭議的疑點,因此我們建議不納入協作會議的議題。
第三,「臺灣增設TW-NCAP」,這個其實跟ARTC算是衍生的議題,ARTC的議題,6月9日的會議,其實他們的共識就會朝NCAP這一個方向去前進,只是對於揭露的訊息跟分級制度還要作討論跟調整。
而這一個議題鑒於ARTC已經有共識了,而且我們上次的協作會議也有經過一些討論,因此我們建議是不是這一個也不納入協作會議的討論?因為就是ARTC延伸下來的。
要處理的是分級的制度要如何分級跟接到哪一些數據,這個還要跟之前的連署人討論。
其實我有上網看一下,連署人在提出NCAP的部分,因為要做的部分跟國外評等方式差異過大,因此才會再提出來這一個議題。
對。
紅黃牌重機會召集相關提案人、連署人來研商,如果協作的話,有一點同樣的事情有再做一次。
降低年齡的需求滿清楚的,他提到的是十六歲,希望從現行的十八歲降到十六歲,他的訴求很明確,涉及的相關單位也會很清楚,所以我們覺得應該不需要再透過協作會議釐清他的爭議點。
交通部這邊報告,這個案子是ARTC撞擊測試的案子,首先感謝政委上次協助更新逐字稿的內容,後來PTT的car馬上更正過來了。
我們目前已經委託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去作研究及辦理,預計年底的時候大概會有結果。目前在這一個部分也有預計在6月9日會召開第一次的座談會,而座談會邀請一些產官學界、研究、民意代表及提案人會一起過來參與會議研商,也會針對目前車輛中心規劃進行方向,提供相關的建議,以利後續推動,以上目前的處理情形。
政委、各位長官,交通部第二次報告,這個案子是關於強制兩段式左轉的提案,路政司已經在5月26日已經有召集一些相關的單位、提案人,也有召開會議,在召開會議上的會議紀錄於昨天公告在「Join」上,也已經發布新聞稿,因此這一個案子,目前的處理情形就是已經回應提案人的訴求了。
這個案子我建議是否解除列管?謝謝。
我是交通部的PO,叫我Ghost。
今天應該算是第三次來參加工作坊,我發現今天好像跟前兩次的人不太一樣,因為今天邀請到比較多位連署人,好像也有業主過來,感覺會跟前一次比較不一樣,因此我滿期待今天會有不一樣的結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