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麻煩幫忙兩件事,第一個是掌握六間,第二件事是現在有進行訪談的是農委會對養神豬的謝姓養豬戶,是不是可以請客委會在下次會議前,先去訪談,如果找到兩間會很困難嗎?本來有拜神豬,近年轉變的爐主或總爐主,因為我想知道他們轉變的考量跟心得是什麼。就像你剛講的旗美是一個,如果有兩間會比較全面。
我們先從有掌握的開始,有些在鄉下殺了神豬政府也不知道。照客委會說法是六間是義民系統,剩下的要找誰?
三峽這個是,我剛問客委會的問題是文化部還是內政部?
三峽清水祖師廟剛剛提到有列文化資產,這是有包含,還是有區分的?不要去談三峽清水祖師廟,農委會說不好,結果文化部說要列文化資產。
客委會有掌握四加六,名單有跟文化部核對過嗎?可不可以對一下,第一件事三峽祖師廟有沒有被列為文化資產,裡面殺神豬有沒有列入,要有個說法。從今年開始改以後就不會改回來?宗妙上習慣是怎麼樣?
養神豬要養多久?兩年,所以明年要殺的現在就在長。現在大家假設擲筊後一致決議明年不殺了,為什麼還要等十五年?
就要到屠宰場。
這個等一下再回答,我要先請教文化部跟內政部,剛剛依據客委會說掌握到十間,六間義民系統已經請他幫忙,行政院這邊還是要掌握,我要跟誰溝通這件事,我要說服誰,這個名單是雙方誰會掌握?看起來比較單純不是輪的。
地方在民政局的話中央對應就是內政部。客委會那個名單也給內政部核對,可不可以請內政部提供這四間還有殺神豬的,他們的叫做負責人或是辦那個儀式的人的名單,到時候如果做訪談做溝通,我們需要掌握那個名單,文化部就確認文化資產的認定範圍。
我們現在談神豬,原住民這些不要在這邊談,會開花。你們已經拿到十間名單了,回去還是要給完整回應,像清水祖師廟,照你那樣講那時候申請登錄文化資產是整個項目,有些具體描述有特殊性,登錄是整個活動,變成文化資產,神豬是這個範圍。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2011年。有過登錄之後某個程度修改的案例嗎?
所以他在新北市文化局登錄文化資產。跟文化部的關係是?
三峽清水是文化局登錄,如果要更改登錄內容是新北文化局才能做這件事,新竹的義民祭是國家級的,那登錄的內容?
我們溝通對象多了新北市文化局,不然會有點矛盾,中央政府說殺神豬不好,但新北市文化局又列為重要文化資產。剛剛農委會可不可以先回答06年問題?
那你第一點會不會畫蛇添足?祭祀何必胖胖的,瘦瘦的也是應該排除。
你不寫第一點的話包容性不是更大?如果239公斤反而不行,下列要件應該是且。
這點請農委會回去再告訴我們,其實祭祀很小的豬可能也符合。第二點是釐清之後還是要回答內政部那個問題,中央政府那麼多年的要點。
議題盤點差不多,最後再綜整好了。
我覺得先這樣,回來還有些考慮。
要精確講,確認有在殺神豬是不是就客委會那十間,那中央跟地方的文化資產有沒有登錄上去,神豬宰殺過程有沒有在裡面,這要請文化部幫忙。什麼時候可以提供?
10月7號。這是文化部部分,客委會就剛說的,六間有在殺神豬爐主名單,近年有變成不殺神豬的,看能不能找到兩間,至少旗美那間訪談。農委會這邊兩件事,養神豬跟養一般豬,照客委會講好像一般豬一種養法,六百公斤以下一種養法,六百公斤以上一種養法。
請農委會幫忙蒐集已經養到太胖行動不便,飼主當然會針對狀態給予他們的說法,設備到底是哪些措施,看能不能至少讓我們瞭解一下。
內政部提到回去要提供06年當時訂定要點的考量,以及有沒有做修改的可能,因為只是一個說法,不是一定要修改,但是會議過程中有人問的話要有個說法,先準備起來。內政部就是剛講的那四間。
剛講的時間是從上午到下午,這場會議會由秘書長跟唐鳳共同主持,秘書長給的時間是下午,保留的時間是兩點到五點,先讓大家知道一下。
我在想因為我們10/31正式回應,是不是會前幾天要有一個出席名單、技術細節。
收費是沒有問題,開放通勤電車,提案原文應該是通勤電車等車廂寬敞的班次。不知道台鐵有什麼車輛,但這樣講好像會,其實是有個標準的,如果跟提案人有達成一個什麼叫做寬敞,標的就會很明確,通勤電車只是舉例,真正的核心是車廂寬敞這件事。他也明白窄的車廂做不到。
我們這一案討論標的,你們為了讓自行車可以上台鐵,已經做過一次盤點,大小、人數、使用量做過濾,得到有一些車次是可以把腳踏車放上去,代表那車廂有空間。
台鐵已經做過這個盤點,或許這一案,會不會其實只是處理這些已經被過濾出來的車次要如何讓這些人上去,因為很快已經排除掉車廂太小跟人多的問題,如果可以放腳踏車的地方也放寵物車?
八百型列車也可以坐人?
提案人訪談之後……
我聽起來意思應該是這樣,你們放寬會變成有兩種規格,一個是既有43、32、31每個車廂可以去,但只要超過這個,在55、45、38這區間可以搭自行車可以上的。
為什麼之前設定箱子比較小是為了放在位置下面,放寬的話要放哪裡?
我如果帶很大行李箱上車也是一樣。
因為我們無法區分大小,只能一致放寬,有些車可以、有些車不行就會有執行上困擾,這有辦法排除嗎?
台鐵困擾是沒辦法分兩種管理,實務上做不到,變成放寬全面,我們沒辦法說超過這個size只能做八百型?
我先隨便講,在列車上不是也都會有列車長會查票,我沒辦法在月台或進站口管制,如果在列車上呢?我本來就會驗票,看到這個太大了,開一百塊罰單,這個可行嗎?就像查到逃票就補票。
你覺得這實務上有困難?
但現在已經有寵物上車了,比較大的狗不見得比較髒。
也可能是怕汪汪嚇到人。
他要的核心是尺寸,台鐵要的是管理,可以各退一步。
如果我坐在旁邊,有的人很怕狗,有一隻大狼狗汪汪兩聲可能嚇到,我倒覺得我們現在可以來想,我認為核心就是尺寸,他要怎麼去包裝那個……高鐵可以露出頭嗎?
對嘛,只要可以比照高鐵放寬尺寸,這個案子就觀感上,社會觀感沒什麼好再講。我倒覺得可以認真思考,在比照高鐵尺寸的原則下,提案人訴求不一定照單全收,台鐵會不會有什麼困難,我們就這個來討論。副組長講的邏輯,為了轉乘,有務實需求,形象也好,我們比照高鐵這樣就夠了,如果把頭封起來是不是就比較可行,那就針對台鐵高鐵不一樣的地方來做盤點。
擋到走道好像很難。還有什麼?
車次還是有限制是不是?剛剛副組長說,到底是一開放就所有開放,還是可以限制他?
你不是說一旦尺寸開放之後,月台有八百型跟普悠瑪,你沒辦法管制他不上普悠瑪。
我綜整一下短期內,第一個就是比照自行車,你可以放自行車的地方就可以比照高鐵尺寸,你們會去公告、宣導,如果是車次搞錯,被列車長發現,台鐵希望的作法就是請你在最近停靠站下車。
所以沒有寵物車。
所以是不是有兩種尺寸,一個是全列車,一個是比照高鐵就上部分列車,因為你剛說不可能有兩個尺寸,因為不能管理,所以到底能不能管理。
就是到底有沒有辦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