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各位長官、先進您們好,我是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謝明峯,針對這邊所提到的哪一些事項是法規可管的部分,以我們財政部來看,我們會涉及到統一發票,而且主要是電子發票,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裡面,其實沒有辦法規範到代收的收據、信用卡簽單、優惠券及廣告等等,因為這個不在我們的主管範圍內。
至於電子發票證明聯跟交易明細的部分,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中有規範,對有紙本作業需求者應提供證明聯,如果雙方合意可不列印交易明細,以上補充。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0點及附件一!
補充說明,針對電子發票願景跟實施狀況的部分,我們會納入簡報中。有需要我們現在補充嗎?
電子發票的願景,優先的目標是希望能夠在不妨礙商業交易跟國家稅收的狀況下,儘量達到無紙化。
以國內所有的統一發票當作分母的話,在去年度大概65%以上都是採用電子發票;在B2C的部分,大約16.5%左右是雲端發票,就是全無紙化的狀態。以上補充說明。
我們來。
財政部補充說明,針對這個議題「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加入規範,禁止它用或可選擇的印出商品優惠」,回歸到議題的緣由,是希望能夠針對優惠券、商品優惠等等來減量,這樣的無紙化目標,就我們財政部的立場來看,因為不是我們主管,我們很難訂定優惠券、商品優惠等的無紙化推動目標。針對電子發票的部分,我們會努力。
我們想要澄清,一開始協作議題的原因之一,是民眾反映在一次交易當中拿到16張感熱紙——即使是電子發票證明聯那一張完全消除,也就是達到1/16的目標,大概是6%。
其他90%多的部分,不管是在商業行為或者是在廢棄物的管制上,我們也希望瞭解其他的部會有沒有什麼想要努力,可以從事的目標,以上。
優惠券雖然不是財政部主管,但是未來的自律辦法中,若有主管單位出來主政,涉及電子發票證明聯及交易明細的部分,我們很願意跟他們一起合作,只是基於財政部的立場,我們很難規範優惠卷這樣的商業行為。
經濟部如果願意針對這樣的商業行為共同促請商家來做的話,就電子發票的部分,我們十分樂意從事與配合。
明細的部分也有規範,在實施要點的附件1裡面。
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用的字詞是感熱紙,主因是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447」中,用的名字是「感熱紙」。
我先報告一下目前預計要邀約的人選,請大家看到議題手冊所附的第5張,針對邀約的順序,我們預計邀約八類的人員,原則上是在上次工作會議的分類。
第一類是零售公會,目前預計優先邀約的是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裡面設有產業自律委員會,也包含了零售批發暨流通委員會等等,所以這個是針對零售公會的部分。
第二類的部分是針對超商的部分,我們是根據他們電子發票開立的張數,預計會按照電子發票開立張數的順序來邀約,原則上會邀請一至兩家。
再來,根據之前的相關新聞,很多是藥妝類的商店。
接著是要邀請大型賣場。
接著是針對零售業的pos商,這邊預計會邀請一位。
接著是針對感熱紙販售跟製造,目前原則上會邀約一位製造商。
針對行動支付的業者部分,也是預計會邀請一位。
另外也會邀請學者專家。
協辦機關中,環保署有邀約一位,經濟部目前沒有邀約的對象。
有預計要邀一位pos商。
我補充說明一下,電子發票的部分,第一種是電子發票開立的時候,就開立在雲端,針對儲存在雲端的電子發票,當然是可以不用任何的紙本,也就是透過雲端的數據來進行退換貨。
第二種,雖然是電子發票,但是是列印出來的電子發票證明聯,這時電子發票的角色就很類似傳統的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以上。
這個部分我們持續努力。
有關於「載具取得明細太慢,浪費紙張」下的「考慮提供明細與稅務明細脫鉤」,這一項是不是可以刪除,未來如果有兩種明細,可能也不是那麼妥適,所以建議載具取得明細太慢項下,留下法規限制及商家實際上運作的可能性兩種,以上。
這個字眼看起來是未來有兩個明細,我覺得這不是建議的解法。
跟各位長官報告,只要有人的作業都會出錯,因此在電子發票的相關規範中,本來就有更正的程序。
第二,如同主任所講,在技術及法規上,我們都沒有禁止他們即時上傳,實務上,少數表現較快的營業人,可以在2個小時左右上傳電子發票。
各位覺得留為未來可能選項的話,我也不反對,但針對未來頻繁更正這一些電子發票的資料,對稽徵實務作業上會不會有什麼困擾,這個部分我目前並不是那麼清楚,我們會再評估看看。
我們也會一併邀請他們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