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要有網路,就是有手機,或者是3C手機,因為現在手機基本上大家都會有。
大家好,我是玉琪,參事是從NCC借調,我是從法務部借調,我在去年2、3月借調到行政院這邊。
轉折真的還滿大的,大家可以看到點撥率很高的是致翔,致翔是我的前手,他現在歸建回財政部,當財政部的小編。
像嘉豪那樣子,我第一次看到協作會議,看到「協作」真的不知道是什麼,也是每次打電話,也參加了兩、三場的協作會議,慢慢會知道是什麼,但是其實在這中間,我覺得滿大的衝擊是,先是致翔告訴我什麼是協作會議,接著是告訴我的業務單位什麼是協作會議,其實到現在我可以感受到,像本部法律事務司有一個科長可以直接跟我說明什麼叫做協作會議,讓我覺得真的有一點發揚光大。
我也說明,我自己印象深刻的兩個協作會議,一個是司法官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因為現在有其他的方式,也就是司法官跟司法警察有合作的方式,也就是不用「調度」的字眼。另外一個案子我覺得滿有名的,也就是鞭刑案,也就是是否要用鞭刑來作為刑罰的處罰方式。
那時候我接觸到議題分析表,其實還有做訪談,我當時就有想到以前我從來沒有接觸到訪談,訪談也不是那麼可怕,當我真的做訪談,以及到現在有做到協作會議,其實也知道訪談是交由部會自己訪談,並不是PDIS不做,而是這一些事應該是大家一起完成的。
再來,所以會變成我自己以前還在法務部的時候,我就思考這一些東西是部會可以做做看,不只是行政院另外交辦的業務,其實是可以融到我們的業務當中,並不是一定要長成像⋯⋯有些人可能不一定有參加過協作會議,或許可以用輕量級的方式(處理),所謂的協作會議並不是從0開始,而是可以從業務中開始的工具。
我會覺得PO這個角色,可能也有可能跟我個人處理事務的方式(一樣),我會覺得陪伴著業務單位一起向前走,並不是把我所有的東西轉給業務單位去處理,我在這個過程中,我一開始還沒有進入PDIS的時候,其實有被PDIS感動到,我也是PPT的重度使用者,就寄信給我的前手說我參加共識營,我覺得每參加一次共識營,就會激起我心中的熱情,回到公務機關之後又會覺得有一點阻礙,但是因為業務的關係,所以會有很多密切的接觸。
可能也是呼應到剛剛嘉豪所講的,因為之前我不是PO,而是PO的小助手,所以更瞭解部裡面很多的業務,我自己去看那一些資料,並不是唸法律的,但是可以請教業務單位或者是我的長官,他們都非常專業。
我覺得在這個過程中,建立起跟這一些業務單位的信任感,其實我覺得這個信任感也是在協作會議當中,也是我們政府跟民眾間或者是多方的人有一些信任感。
接著,我以前也有聽過衛福部前PO來談說為何要找這一些多利害關係人,也就是網絡之一,也就是變成夥伴關係,有需要的時候可以再找他們,我會覺得不管是對內或者是對外,都是大家建立起一個信任感。
我先講層次比較低的問題,再請玉琪補充。協作會議可以替代公聽會嗎?這個是兩個不太一樣的性質,我不是說替代,而是說公聽會可以用協作的方式來處理,PDIS當然可以提供協助,這當然是我們下午會討論到的一些內容。
我會覺得公聽會比較是一個單向的溝通,不會是雙向或者是多向的溝通,像剛剛世暘所說的,我們在無人機案之後,會馬上把意見放到上面,有受到尊重,像傳統的公聽會還沒有這樣的做法,或者是公聽會用這樣的方式,不會是上對下的感覺,這個是我的想法,我再請參事幫我們補充。
我可能不太確定個人參與的意思是代表自己或者是什麼意思?如果參事所講的是代表自己,所以我不太確定這個意思的重點。
我先承接士暘所說的,在很多次會前會或者是工作會議跟和多業務單位在討論的時候,大家都會很害怕曝露自己做不到或者是沒有辦法做,又或者是不應該把沒有做到的事情來使力,他們其實也來說政府有哪一些事是有什麼樣的困難,所以目前做到這樣子,這個是我剛剛突然想到的,我在最近有滿多次的會前會有這樣的感受。
我對於未來的想像是,我現在每一次回家都是自己跟我的家人說我在辦公室遇到什麼樣,像我辦了什麼樣的案子,比如鉀-40的案子,鹽品上寫「本產品含有天然反射性的物質」讓他有什麼感受,或許未來10年、20年,換成是由我的家人來跟我分享他今天參與了什麼樣的公民議題,而不是這一些東西完全與我無關,這個是我自己對於10年、20年後的想像。
請大家容許我坐著說,我滿緊張的,大家上午經過葉參事、四位PO分享及圓桌討論有一些對答,還有一些sli.do的問題也有做了一些回饋。
我們可以知道PDIS的成立其實想要培育大家建立開放政府聯絡人制度,我現在都講PO好了,希望可以讓大家在部內有,透過PO網絡,可以跨部會的協調及合作。
其實到現在PDIS也辦理了六十幾場的協作會議,如同參事所說的,協作會議是一個開始,並不是唯一,我之前給大家的簡報是寫邁入第三年,現在數一數是第四年。
同時,因為已經邁入第四年,也響應國際推動重要的一環,現在也在推開放政府的夥伴關係,大家都知道現在是在寫開放政府的行動方案,各部會都有在動作,代表開放政府是現在施政重要的一環,也代表著開放政府聯絡人必須要擔更大的責任,為了要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必須要擔任更重要的任務,PDIS小組內也在自己的內部開了很多次的討論,到底這樣子明年、後年或者是大後年需要做什麼事,讓大家可以跟上。
討論出PO要提升自主性、提高拘束力及深化參與度,有三大原則及五項做法。
在三大原則及五項做法,我們希望可以透過討論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有更多的建議,然後再達到這一些原則,我現在一一說明這三大原則、五項做法的內容。
第一個是提升自主性,也是希望大家可以都過專案獎勵的正面回饋,而且這個敘獎並不只是PO,而是業務單位,像做協作會議是PO、PDIS及業務單位,假設是政府單位的話,這幾個會一起處理,希望可以這樣子,有一點像激勵的方式,讓業務單位有動力來做這一件事。
第二,協作會議在PO與PDIS為雙向的評估機制,現在在辦完之後,現在是只有PDIS內部做會後會的檢討,PO也在這邊有一個角色,其實是從協作會議的初期、中期到後面都有跟著,其實這次協作會議是哪一邊要調整,部會的業務單位,哪一邊沒有做的,需要再補足的地方,需要給業務單位一個課責的方向。
第二個是提高拘束力的方式,開放政府重大案件時,PO須限時專職,什麼是重大案件,這或許是等一下稍候可以討論的,為何會有限時專職呢?其實在辦理開放政府業務的時候,如果跟PDIS小組、PO是需要密切聯繫的,或許需要空間、時間,讓他專心處理這一項業務,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第三個是深化PO的參與度,有兩個做法:在去年的時候有一些PO有擔任過小桌長,其實我在上午的時候有漏掉講我的心路歷程,其實在大家沒有實際操作過這一些東西,其實是沒有很理解,或許用實際的參與才更瞭解整個協作會議的過程,而不是你主辦這個案子在瞭解這個過程。
其實擔任小桌長,等於是會議的小場主持人,你必須要在這個組裡面,讓各組平等發言、促進討論動能,如同像上午所說的,PO很多時間需要轉譯,不只是對部會同仁轉譯,等於在討論的時候也有轉譯的功能。
接著是自提票選案到月會,上午科長也有提到月會,目前的協作會議大多數就PO或者是「Join」平台來,現在的案子其實非常少,可以考量到PO必須在部會裡面有所敏感度,要知道哪一些東西是適合導入開放政府元素的,以及在部會裡面擔任各個業務單位或者是首長,知道這個是很重要的工具,變成為什麼要大家在月會上自提投票。
當然理想的狀態是,以後不需要透過這樣的方式,大家可以自己做一個導入協作會議的會議。
說完這三項PDIS即將推動的三大原則、五項做法,大家還記得這一段的標題是?共思2020開放政府如何推動與落實,重點我會放在共思,是在三大原則、五點基礎上大家如何繼續深化開放政府施政方針的前提下,改善或者是增加開放政府聯絡人運作的機制。
現在已經分為六組,都有各自的小桌長,中午大家都有交流過,我們就會在三大原則、五大做法上來作討論,現在就把主持棒交給各組的小桌長。
我要問一下,我剛剛沒有先想到,剛剛分成部會提票選議題及部會自提議題,像下個月故宮已經自提案的話,我自己的想法是,自提案等同有提票選案的效益,而且故宮下個月就提。
可能需要用電話說清楚。
今天的議程比較單純,我們就直接進入歷次協作會議的摘要報告,一樣是先依照序號,故宮。
第53號,有關於獸醫使用人藥案,我們先請衛福部。
請農委會。
謝謝政委。接著是序號55,有關於教育人員鐘點費。
接著是序號59,也就是兒童性侵全面調查,是雙主辦,先請衛福部。
再請教育部。
這個是這個月協作會議的決定,再確認一次,現場是否有自提案,因為在會前都還沒有收到有關自提案的部分。
目前國發會提供的票選案有兩個,請國發會說明。
51勞動節就如宗熹所說的,今天的協調會是由教育部,先請教育部,再看其他的協辦機關有沒有要補充?
內政、人總及勞動部有沒有需要口頭補充?
下一個案子是醫療使用大麻,我們請衛福部。
我們謝謝兩個機關的說明,我們就直接進入投票,今天是兩案投一案,現在是11點15分我們就投到20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要提出來討論的事情?
目前共識營還是維持在2月26日舉辦,還是請大家回去派員,我們今天會議就先到這邊,謝謝。
是3月6日。
大家午安,謝謝大家今天來,今天剛好是高中的學測,我們也很謝謝新北高工能夠借我們這個場地,他們旁邊有考生,今天大家進出的時候,儘量不要往試場移動。
謝謝大家今天來參加,這個是開放政府第62次的協作會議,有這個協作會議是因為提案人周老師在「Join」平台提的案子,我們就先不贅述,當然有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來參加這個會議,稍候有關於議題的部分會由占詹小姐跟大家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