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初步談,目前看起來初步登山系統整合,暫時沒有要把觀光局系統整合,你們有沒有什麼需求,在系統要加上去?
這待會談訪談時處理,有沒有其他要指教的?如果這樣的話,第二部分問題就差不多處理完了,就進到協作會議會前跟行政事項,是不是要先決定訪談跟出席的人,還是先決定分工?主協辦內政部。
原則上就先內政部,不好意思俊凱,就請內政部舉辦。
就相關部會要出席。協辦機關也可以提出想要訪談的對象,但先以內政部營建署做主軸。
直接講白話,協作會議最多三十到三十五人,除了機關,可以邀請民間人數多少?
需要訪談的主要利害關係人是哪些?請機關最優先的是誰抓出來。
完全沒有數量很難討論。
請教營建署,你們提的名單包括哪幾個範疇?性質有沒有差異?第一個我們需要他多元,如果性質不一樣,有些是單純山友,有些是辦山岳團,從裡面挑優先的,有人不是爬山的,基於某些因素邀請,例如資訊專業,也可以,這名單二三十個,例如旅行社,可以初步講一下幾個範疇,再談可以優先找哪些。
所以到山難救助協會之前都是山會,有沒有不同性質?
有些爬山有些健行路線,但這個系統可能用不到,可能重疊?山難有關還有一些協會,再來從野樵到山瘋戶外都比較是商業?
他們自己也有帶團?建議歸在跟商業比較有關。
這組是比較商業,自己在爬也有帶團。底下幾個是山岳上討論意見的帶頭的人或意見領袖。我們就適度平均,先從山會來講,最恰當、最有意見的挑兩三個出來。訪談提到的這幾個,能量上可以訪幾個?
這個領域先挑這幾位。山難救助協會跟戶外協會是都要訪還是訪一個?山難救助協會當然是就陳耀煌,商業性質的也提三個。
那接下來。
林詠章教授?資訊上要有一個就先鉤起來?
那還有?也不一定要十個,先從意見比較有價值看。
蔡日興、徐銘謙、劉田財、陳耀煌、楊正明、林乙華、魏泰域、蔡志展、詹偉雄,這樣九個。
加蔡及文是十個,再加上王女士?營建署要挑到一個還是維持原來的?訪到十一個有辦法嗎?順序就這樣,你們覺得做不完就營建署商量哪一個不要做。這樣可以嗎?
四大塊,山會組織、商業團體、山難救助有關、山岳意見領袖,如果有這四塊沒包含到的領域,也要趕快講,因為協作會議也會找這幾個領域,如果有要資訊領域的人進來,我們訪談的領域會連動出席協作會議的人。可能找同樣領域的人出席協作會議。那就決定訪談,再看要不要擴增或出席這會議,名額就原則上行政部門十五個,民間四個領域加起來十五個。
行政機關就是今天出席的就是到時候出席的?我們到時候再來商量。
營建署主辦可能多一點,其他體育署、林務局跟警政署,原則上大概一人到兩人,希望觀光局可以進來,國防部如果沒有特別因素就不請你們來,如果有問題需要就書面回答。
可能營建署這邊會比較多人,警署系統相對來講單純,林務局是第二層,觀光局一個。
目前看起來資訊單位還好,這階段系統不整合進來,主要是登山業務。
那邊不好協作。
還有什麼事情沒解決?
訪談大家交資訊窗口給秉倫,我想談的問題都差不多,有沒有要補充。
你們要什麼先講,再請他們給窗口。今天會議就先到這裡,謝謝大家。
蔡玉琪是不是可以放一下解釋的部分。
正面的說法是,因為畢竟要判斷是不是適合協作議題,是從開放政府的角度來判斷,從事開放政府業務的人,基本上是行政院、PDIS小組人員跟各部會的PO,並不是從業務單位的角度來看是不是想做這一件事,因此才會把投票權界定在PDIS跟PO上。
再補充一點,現在寫的東西不是法規,再聲明一次,我們並沒有通過任何行政院的法規。
只是把大家的工作紀錄記錄下來,投票權的查驗跟拘束力是有相關的,如果投的是總統或者是立法委員,大家要查驗身分證,可是這個問題沒有那麼嚴重,還是一個協作的方式,sli.do是開的,如果大家要惡搞的話,可以把密碼傳給全世界的人,出現幾萬人投票,但是這個並不是我們大家共同工作的規定,規則是寫下來之後,我們相信大家都會按照這樣的規則來進行。
當然,我們也想過極端的狀況,就是重新投票,那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OK。
我補充一下,當然很多PO都很熟這個案子,但前情提要一下,這個案子跟協作會議是平行,PDIS已經進行三年,換句話說這是有簽報行政院長官核定的案子。過去兩年不管是Safari或者是跨平台的相容性,基本上是院所屬機關網站全做,但轉移到使用者體驗的時候是沒有辦法全做,所以是挑案子在做的,這個是我們今年會做的案子。
第三,在過去幾年,PDIS跟同學在做的時候,不光是提出問題、也會提供解答,像業務單位會很緊張是不是會列入評比,是不是要立即想辦法把缺失改過來,過去的方式是RAY提出來的建議,經過審核之後,只會把解答提供給大家,並沒有強迫部會一定要在一定的時程完成。當然會連結到國發會資管處,資管處長期在政府網站都有改善的計畫,會把這一些做的過程列為將來參考的指標。
PO的角色在今年的案子,是因為使用者的體驗會連結到群眾,就如同政委所提示的,跟民眾的溝通上會有比較大的角色可以做,往年會比較偏向技術面,我們其實是很期待這一次RAY相對來講,在跟各部會聯繫時,PO一定程度可以參與這個案子的協作,我的預料還是不會耗費太多的時間,PO至少瞭解的話,跟這個案子會有更緊密的結合。
下一步會做的事是什麼?會找一個不管是開會的方式,針對RAY今年挑的幾個網站,向業務單位提出需要協助的需求,把需求跟部會可能會面臨的問題大概能夠對齊,後面做的時候不會偏離我們期待的目標太遠,如果Peggy要問的是,第一個是告訴業務單位,讓他稍微有一點心理期待,第二個歡迎PO加入,第三個是把兩個對齊。
變成要加地址。
因為這是正式活動,可以發通知,也可以跟他們聯繫有沒有收到,跟一般的會議看有沒有差別。看請他們派誰來,除非他們堅決不來,也沒有問題。
第二,如果有20個團隊,他們各有需求,我們要不要切分時段?他們早上就來,搞不定到下午才會到,可能對他們來講,時間會浪費很多。
銀行局。
要的是這個專長,但是沒有這一方面的知識。說不定金融局比較知道邀誰比較對,像授信額度之類的。
法務部。
剛剛跟政委有講過,他們議題清楚之後,需求出來之後,因為法務部或者是司法院調辦事法官,很多都出自於重金訴的,所以這個不太難,等到更清楚之後再來聯絡就好了,像刑事廳的法官。
這不用討論。
先回到一開始的問題,我們的人臉辨識是必須或者是選擇?
在試用及探索的階段,那時候有疑慮,就要有很好的說法,否則民眾會自然而然聯想有一些爭議,在新的健保卡會變成要做的事情,所以那個階段像雨蒼提的問題,都要有很好的回答。
比如你們要能說是在參與當事人同意之下,且有一些控制的方法,即便探索也不一定未來要做。
因為我們現在雙軌在併行,但是當內政部宣稱的時候,像new eID是不是可以看病?如果內政部的說法是尊重衛福部,衛福部的說法是配合內政部辦理,看起來就是政府沒完整說法的樣子。
比較理想的狀況是,內政部也可以大概講一下,衛福部又完整來說在什麼樣期程,在技術上如何銜接時可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