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師的提議。
我們希望今天的會議是在比較聚焦的狀態下進行,我們今天想要談寵物的範圍是哪一邊大家要有共識,我們才知道是要談什麼寵物。
我們先蒐集一下有沒有其他的意見,也就是針對寵物的定義,再整理大家的看法。
謝謝老師的補充,剛剛老師提出的一個建議是,我們要不要限制在討論狗這邊,我們可以比較聚焦,其他的動物不代表我們排除,而是依照這樣的邏輯去做後續的研議,大家對於這樣的建議有沒有其他的想法?
謝謝老師的建議,有關於法律的部分請林務局補充。
謝謝林務局針對法令的補充。顏老師。
謝謝顏老師的補充。
關於剛剛交通部的部分,我們這邊有收到他們的書面說明,有整理在議題手冊第7頁,文字有一點不太清楚,我這邊稍微唸一下,交通部觀光局所管轄的是風景區,他們的書面回應是:風景區目前的管制作為有兩種,一種是開放式據點,並沒有特別的限制;第二,封閉式據點的話,會採勸導,寵物要置籠、繫繩、飼主抱著及打過疫苗的狀態。
他們會訂出這樣的前提是風景區比較沒有野生動物的問題,所以訂出這個部分,但是其他部會在討論的,也就是有野生動物會出沒前提下所訂出來的限制,差別是在這邊,所以做一些資訊上的補充。
我們再回到剛剛討論的部分,今天這個會議要定調在討論寵物的定義,討論的部分是要定義在所有的寵物或者是放在狗的狀態來聚焦討論?
一個是針對動保法的定義來作一下說明,我們再問一下提案人是想要按照動保法的規範來討論寵物脈絡要不要進入,我們先請農委會有沒有辦法說明一下動保法在這個架構下所討論的定義。
所以在「玩賞」、「伴侶」空間比較大。
請提案人幫我們說明一下,您當初設定的討論範圍是什麼?
所以提案人是建議聚焦在狗這邊,有沒有其他在座同仁有其他意見的?反對我們接下來討論的寵物定義?
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依照大家所討論的,也就是以狗為寵物討論的部分作接下來的研議。
我們看到sli.do上有一些問題,「人的味道會不會影響野生動物活動範圍?所有種類的狗、貓是否都會散發造成負面影響氣味,影響野生動物的行為嗎?」有沒有同仁可以針對這部分來回答?
老師的氣味也會影響?
謝謝提案人的補充。
因為在資料上常常都有提到貓狗進去自然的環境當中,會因為氣味干擾趨避的行為,也會讓野生動物影響到活動範圍。
這邊的第二個問題是是不是所有的貓狗都有這樣的問題,或者是只有特定的貓狗?
不會限定是哪一種種類?
謝謝老師補充另外一件事,雖氣味會影響,但是動物會依照特性。
所以老師說明的部分,我們就補充在這裡,也就是「動物會經過後天學習去判斷氣味對他的影響」。
我們跟大家講一下階段性的資訊整理,這裡有提到的是有分兩個層次,提案人有提出來像要繫繩、打晶片、疫苗及放在籠子裡不落地的前提,我們還有更前面層次的前提,也就是這個地方是不是有野生動物出沒,因為前面的價值是有提到「野生動物才是森林遊樂區的主人」,這個是剛剛所提的更前提。
更前面的前提有分幾種,一個是野生動物的前提,另外一個是疾病,就是預防疾病是一個前提,後續第二個前提也不會呼應,因此剛剛提到的疾病是狂犬病,因此就算有第二個前提,像有打晶片的地方是不會成立的,因此這有兩個層次。剛剛提到野生動物之外還有互動的問題,也就是氣味的部分,現在分兩個層次。
謝謝老師的補充,我們也把互動的部分再增加叫聲及視覺影響。
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我們今天討論的是針對聚焦於寵物及狗的部分,而我們的前提有分兩個不同的層次,大家在分組的時候其實可以再討論,我們可以做一個到目前為止所蒐集到的資訊有哪一些:前提的部分是野生動物是不是森林遊樂園區的主人,我們放在第一順位的前提。
接著是「疾病」下的「傳染疾病」的部分。
另外一個前提是互動的部分,這一些前提是不是要先考量進去作為開放、不開放的前提。
另外,「飼主責任」的部分也是一個前提,因此在第二個前提前都確認之後才會討論到,也就是在這樣的前提討論是否開放,也就是「寵物晶片」、「有無打疫苗」、「有無繫繩」、「有無寵物不落地」。
第一個層次的前提跟第二個層次的前提如何拿捏,我們用小組互動的方式來討論,這個是我們接下來分組會做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在初步最大的前提跟第二個前提之下,會不會有其他的配套措施?像有這個不能進去的前提,能不能在園區外有其他的配套措施?這個是我們第二個會討論的脈絡。
針對接下來的分組討論,有沒有其他議程設定要在這裡提出的?
謝謝顏老師提出的幾個問題有分三點,前兩點是比較針對主管機關,因此今天有出席的主管機關,都請各個單位派一位稍微針對這個部分說明一下。
而這兩個問題分別是,如果今天前提討論出來之後,有一個初步的共識,主管單位在後續研議跟實施上,會不會遇到什麼樣的困擾?
第二個部分是各單位的管理方式不同的部分,可以如何作橫向的溝通?
我們先請農委會派一位幫我們說明剛剛的這兩個問題。
謝謝副座的說明,有針對狂犬病、感染病再做的說明。
今天有提到比較專業的同仁,像衛福部疾管署有邱科長出席,是不是邱科長可以針對狂犬病的現況來作說明,疫情還沒有穩定下來的部分。
所以剛剛提案人的意思是針對疫情現況也是認同,並沒有特別的部分,疾管署能夠提的是假設這一些疫情過了之後,後續可以處理的狀況,是不是可以在這個部分參考?像隔多久之後或者是如何判定這個疫情已經結束了,什麼時候可以?
謝謝這一位同仁的補充,這個是滿好的建議。
謝謝顏老師補充。
科長有沒有要補充的?
謝謝疾管署補充。
回到顏老師的問題,提到前提的共識,後續的單位會不會有遇到一些執行上的困難,我們也讓一些單位針對這個部分可不可說明一下?
內政部國家公園會不會有相關的想法?
謝謝內政部的補充。
關於教育部這邊,台大實驗林管理處或者是中興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有沒有要說明的?
謝謝教育部的補充,退輔會有沒有其他的想法想要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