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們在第一線執行的時候,需要警察協助的時候,基本上是需要能夠取得對方的個資,誠如提案人所提到的,我們沒有辦法立即要求,因為我們直接要做一些蒐證,我們要知道跟誰打交道,我們要知道對方是誰的時候,他拒不出示證件的時候,可以請警察配合,因為警察可以請動保員跟人到派出所,就比較清楚狀況。
如果要進入民宅的時候,有一些保全證據或者是破壞現場的狀況,因此需要警察做一些協助時,我們就會請線上110的警察協助、配合我們。
因此我們就會立即新在這個部分,如果大家對於流程有問題的話,我們都會調整。
剛剛的說明是,如果動保檢查員收到案件的時候,需要警察協助,我們就會標記上來,也就是需要取得個資跟闖入民宅,針對過程中有一些問題,我們就可以直接針對這一個事實提出,也就是在執行的狀況有什麼調整,或者有什麼建議就可以依照這個狀況提出。
針對剛剛各方利害關係人的簡報,不知道有沒有針對問題希望提出?或者有沒有問題想要問誰?
謝謝科長這邊的說明。
針對第二個部分,我們先記錄下來,第二個部分是「進行調查」時,動保員遇到的民眾可能是拒絕被檢查,因此可以加一張黃色的問題,也就是民眾拒絕檢查的時候,是否有五法源依據,也就是讓動保檢查員有依據可以做。
謝謝科長的補充。
請法務部協助針對這三個問題,看能不能初步做回應,剛剛科長提到的第一個問題,在議題手冊第10頁有法務部的文字說明,也就是關於大法官釋字第588號解釋,動保檢查員是否具有司法警察的身分,請法務部再幫我們說明一下。
第二個部分是在心智圖所提到的兩個問題。
謝謝法務部的說明。
我們再回到心智圖,所以剛剛的問題的確是在動保法裡面,動保法沒有法源依據來做這一件事。
如果動保檢查員會同警察要入門,是否民眾就無法拒絕?
謝謝警政署的補充。
有沒有其他的問題?
謝謝吳老師的補充,我們也紀錄上去,第一個是動保檢查員的威嚇效果不彰,第二個是蒐證能力不足。解法是下午再討論的部分,上午是針對問題。
有沒有現在是大家心中有疑問,如果沒有釐清,下午無法繼續討論?
謝謝警政署的補充,針對剛剛那兩個問題可以什麼解法,可以再思考更多元、創意的方解決問題。
警察可能是一種,但是不一定是這個方式,我們可以去思考看看怎麼樣對大家來說是比較好的方式。
謝謝科長,藉由這個時間,我把科長跟剛剛結案人提到的簡報,也就是將兩邊的問題都盤點上來,等一下大家在想的時候,可以通盤想現有這一些問題,看有什麼問題可以解決。
剛剛科長提到的是關於警察,提案人有提到動保法在警察這邊確定比較不足,科長官提到動物救援也是。
上半部是講動保檢查員,下半部是講警察,麻煩幫我們到下面的地方,也就是「警察訓練」的部分補充「動保法及動物救援的訓練較不足」,這個是事實的部分,我們先補充,文字如果要調整的話,都可以隨時提出。
這個部分我們先請警政署(說明),等一下再請農委會(說明)。
瞭解,謝謝警政署的說明。
謝謝科長的說明。
所以這兩張(便利貼)的內容,我們在本來的脈絡裡面有,就是在警察缺乏動保知識的脈絡最下面,可不可以麻煩(同仁)把這兩張(便利貼)移一下。
因為原本是有寫106年共收到一千兩百五百三十八件,剛剛科長有提到十七萬件,所以剛剛提到的一萬件是不是指一千兩百百三十八件?
所以這裡是民眾檢舉?
所以十七萬件減掉民眾申訴的案件,也就是動保檢查員自己審理的部分,所以這一個部分再跟大家說明一下,我們繼續釐清。
剛剛提到警察局收到的案件跟動保檢查員收到案件的差別的內容,我們整理在這邊。
我想知道十七萬件應該是一千兩百五百三十八件再加上自行稽查的,所以十七萬件不是再另外的十七萬件?
我稍微解說一下原本心智圖所盤點的問題,心智圖是幫助大家整理早上非常多不同利害關係人的簡報,裡面的簡報有提到的是問題,也就是後續可以怎麼做,但是現在早上的階段是希望釐清事實,因此我們希望把問題釐清。
原本的心智圖是按照各個部會簡報及提案人訴求所整理出來的問題,這邊有整理不同的脈絡,問題釐清有分很多不同的層面,在動保意識這邊有盤點到的問題,大家手上都有資料,黃色的部分是大家提到的問題,即與會者提到現在的問題有哪一些,我們整理出來的問題就是上面所提到的,我先把資料的部分先說明完。
提案人有提到在原本的提案有提到荷蘭這邊因為設置動保警察之後,虐殺動物的舉報案件增加,因此這邊提到希望設置動保警察來提升民眾對於動物保護的意識不足問題,剛剛提案人的簡報也有提到一般民眾對於動保警察屬沒有威嚇的效果,我們先真實提出,法規的部分等一下都可以再提出。
像法規的部分,剛剛提案人有提到權利的部分,另外一個是民眾缺乏知識的部分、職權的部分,剛剛科長都有幫忙補充,因此黃色的點都是大家在會前、會中所提出的問題,因此我們今天是要針對大家所提出來的問題來作解決,而這個在原本的作業流程當中,不管是制度上或者是萊城中都有遇到一線的困難,我們也都整理出來,都是在黃色的部分。
所以如果要問到目前各方的意見有哪一些,這個是目前的問題,因此有覺得哪一些問題不是核心的問題,或者是這個問題不是問題的話,我們就用這個時間來跟大家對焦,剛剛提案人有問題提問,請提問人說明,然後再請吳老師補充。
所以提案人提到是人力不足的部分,第二個是科長實際上有沒有要處理的問題,及要處理的是什麼?
就第一個問題是不是要先處理,也就是人力不足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你仔細說明一下,為何您覺得這個部分跟您想像的回覆有落差點?
謝謝警政署的說明,提案人這邊有沒有疑問?
協作會議是多方蒐集的資訊。
這個是來自於人事行政總處的資訊,為什麼心智圖上有這麼多的黃色便利貼,這個是我們要澄清的部分,如果針對一張張黃色便利貼的問題來澄清,就不會因為這樣的資訊沒有問題,因此我們這裡澄清的是多方不同觀點的人所看到的資訊,並不是片面哪一方所說的是正確的,因此我們才會需要對焦,在這個程序上有沒有問題?
我們現在還是要蒐集不同的問題點,這一個階段就是要釐清,因此剛剛吳老師提到的問題,請吳老師補充一下。
老師,不好意思,我這邊先註記一下,因為紅色的便利貼是現有的限制,而這個限制不是因為NGO沒有能力接,而是因為沒有這個機制去接?
目前這樣的問題陳述(指便利貼),是否是吳老師的想法?
這個部分等一下要請動保員幫我們說明一下實際的狀況。
我就第一個部分先處理,第一個部分是剛剛講到人力不足的NGO部分,希望可以請農政單位回覆。
我想請問如果是希望可以讓NGO來協助執行相關業務的部分,委外的機制目前有沒有相對應的資訊可以作說明?如果有的話再說明,如果沒有的話,這個部分請再說明,請科長幫忙說明。
所以疏縱是兩千六百多件,飼主沒有善盡責任是兩千件,寵物業者販售管理有一千六百件,管理的部分有一千四百件,這是從這一支電話打進來的案件,總共有這一些內容,謝謝科長。
第二個問題,有關於後續處理,這裡其實有兩個問題,一個是針對原始提案的部分,提案人在「Join」平台上有提到這些研究的罪犯沒有獲得應有的起訴及制裁,是不是可以請提案人說明這背後的意涵是指法定罪不夠,而檢察官不起訴沒有被抓到,或者是法律輕判,就原始提案的文字有一些疑問,請提案人說明。
這個問題有補上去,也就是左上角,也就是有制度的問題跟流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