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理解,數通法的架構就是在講每個這種足夠大的平台,都必須要去找個能夠類似監督他的某個單位,那個單位有點像目前 iWIN 的狀態,這時 iWIN 如果對於你剛剛所說的透明性、可解說性,需要提出糾正、裁罰,那並不是一個行政行為,那比較像為了消費者保護或是為了什麼東西,我去定性它有必須改正之處,我都假設會改正,但如果一直都不改正的話,那當然可能後面有一些後果等等。
但這個框架就像我剛剛講的,並不是很像行政機關要臉書做什麼就做什麼,比較像行政機關要求臉書,對某個比較能夠代表使用者的這個機構去負責,而且這個機構也不是一定 demo 的,可以有好幾個類似這樣的結構,但就是對於比較講得通的話來負責,所以回答你的問題是,這個架構並不是什麼都丟給平台管,而是平台自律不足的部分,至少必須有個他律來幫他,而這個法律是界定自律跟他律要如何互相合作。
這裡可能要請葉寧進來。(笑)
我們在新數通法的架構裡面,平台責任有某個中介類似 iWIN 的團體,確保自律不足的部分,而用他律來彌補自律,而不是什麼都用法律壓下去。他們想要問的是,因為 iWIN 感覺很弱,手上並沒有實際真的可以裁罰的東西,很難罰到營業額的百分之幾等等,我們用這樣想像,會不會變成你用中介幫他背書,但其實他什麼都不用做嗎?
如果沒有違法,就要配合他律?
比較是追認性質的,比較沒有數通法來引領臺灣其實對於其他平台比較有的請求跟期待,比較是既有的一些請求或是期待是怎麼比較好的實踐方法,我們希望規模達到某個程度的平台,至少要有這些吧!再大到某個程度,至少要有那些吧!這些跟那些必須擔負的東西,並沒有逸脫出我們平常會期待維基百科會提供的那些,這樣講應該沒有問題?
為什麼?
我也沒聽過。葉寧對這個題目處理,有沒有 20 年了…
但我們兒少法的時候沒有被輿論罵死吧?
每個的取向也都不一樣。
其實你剛剛講的那些國家都是完全不同的方向。
我覺得政治上應該這樣講,假設我們現在對於假訊息危害的定義,是相當於已經要升三級、甚至升四級那種程度的時候,按照比例原則,剛剛提出來某些比較極端的一些做法,類似像封城,就是侵害大家的移動自由等等,聽起來很像比較合乎比例。
但是我們以今天在臺灣的狀態,假訊息危害的嚴重程度跟疫情比起來,沒有比較嚴重,所以這個情況之下我們不會說假訊息清零,我們疫情也沒有清零,但至少感覺上並不是明天就不能上街的那種嚴重程度。所以考慮到法院保留等等,我們當然傾向比較合乎比例原則的前提下,不會侵害到我們也覺得很重要價值的東西。
很多國家都是民主國家,但是疫情嚴重到某個程度時,他們有的連搭火車、飛機都強制要驗疫苗通行證。但是我們現在為什麼不採用這個做法?因為沒有嚴重到這個程度。
有點像傳染病防治法分級一樣,當你合乎比例的可以用某些嚴重的手段,但目前流行的都不是嚴重的東西時,那就不需要。需要冒出「特別條例」那就是非常嚴重了。
但是跟造成危害程度最大,好像是不同的事。
是。假設邊境檢疫真的做得很好,進來可能最多,像當時剛爆發的時候,兩年前也有人說跟武漢最近的管轄領域就是臺灣了,所以一定會是最嚴重的,這部分也許沒有錯,但是因為我們邊境檢疫做得快跟好,所以「害」減到最低,我們還是沒有封城。
已經有頑固的抗體了。(笑)
但沒有說是哪個農曆年?(笑)
這個是最重要的,因為如果沒有這個的話,你可以想像假設指揮官每個月才開一次記者會,所有其他都腦補,現在疫情大概已經不知道怎麼樣了。
對,我之前去新聞所演講的時候,有提出因為我們一直用疫情來作比喻,像肺炎的疫情之於公共衛生專業,就很像假訊息的疫情之於新聞工作的專業,只有當大家都瞭解公共衛生的概念、從事公共衛生衛教之工作時,大家才不會變成很像指揮中心沒有看到的地方就變成破口,因為大家都瞭解基本的概念跟原則。
同樣的,行政部門的所有人都瞭解新聞工作才是抵抗假訊息的方法,也願意讓新聞工作變得比較簡單、比較容易做,這是透明的部分,而且大家都願意參與一些新聞工作,包含事實查核等等,這樣才有可能變成 R 值是均勻地低,並不是在某些地方、這些人密切接觸的情況,大家都沒有抗體的情況之下,R 值就不均勻地高,這樣就會變成破口。
這是講故事的技巧,但是我講的是後台的一些工作,像事實查核中心的公開查核程序,為什麼這麼重要,因為大的媒體集團當然內部都有事實查核,但是怎麼運作,並沒有示範給外面的人看,像某個中學生,沒有辦法知道做事實查核要如何做,但是像 IFCN 的這種國際網絡就是在教導任何人都可以來事實查核,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只靠戴口罩、勤洗手、打疫苗就可以防疫,那就不要封城,我的偏好一定不會是封城,但是如果前面都沒有,嚴峻到某個程度,或者是疫情已經傳了好幾波以後才知道,你還非封城不可。
就是賣廣告的那些?
首先我也是做演算法的,演算法會造成極化,往往是因為這個演算法想要讓使用者處在容易被激怒的狀態裡,但是這個狀態是為什麼?第一個是讓他對這個平台上癮,第二個是買廣告,也就是因為人在衝動的時候購買,當進入這樣子很容易買廣告的狀態。
但是,並不是只有這種平台。同樣是演算法,也可以用來做到讓大家比較平心靜氣,像在維基百科裡面,有非常多的演算法是讓洗版很困難,而管理版的討論比較容易收斂、不太可能發散等等,那是因為維基百科沒有賣你廣告的興趣,要在維基百科上登廣告根本就不可能。
所以目的是什麼,就決定最佳化的方向。如果只是因為維基百科用一堆演算法,就對他課累進稅,那個是沒有道理的,也就是可能是花時間的東西,只有某些東西是類似菸害防制那樣,會造成公共的精神衛生危害。
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循證,要證明這個演算法造成公共精神衛生危害,如果某些東西你越花時間上去,越是造成公共衛生的精神益處,這個時候你說任何一定程度的人都要課稅,這個很奇怪。所以你要先證明這個演算法造成公害,再依照造成公害的程度來課稅,有些是排放工廠的廢棄物,那可以課以罰金,有些只是排放比較冷的純水,你要課污染稅好像沒有任何的道理。
不會,不是要徵碳費嗎?實際上就是在做這件事,我們以前並沒有說二氧化碳是污染,但是為何現在要課碳費,因為事實上被當作污染看,這個本來就是隨著證據越來越多、越來越容易的事。
感謝。
好的。簡報你可以假設我看過了,不一定要照著唸。
謝謝。這個速度沒有很快,以 pitch 來講算慢的。(笑)
我在回答你後面的問題之前,我在看你的簡報,有幾個問題想要稍微請教一下。
首先你畫那個圖當然很好,但是意思也就是目前並沒有哪一個徵件是你覺得可以同時回應到 ESG 三項的,對不對?
我的意思是你的目的並不是鼓勵他去重疊,而是鼓勵這十七項的三個面向都有,我要確認的是這個。
瞭解。因為以我的理解,重疊比較多的,我的意思是十七個裡面同時處理六、七個的,有一個好處是在議題的擴散上會綜合的效果,如果是做單樣的話,當然也很好,並沒有不好,因為你打的招牌是永續影展,有的會問其他的在哪裡,我想要確認策展的理念,到底是對或者是不對。
下一個問題是,你的 team 按照你剛剛的簡報,除了你是全職創業家之外,還有哪一些是你的夥伴?
就是有多少資源做多大的意思。
第三個,我現在是沒有覺得 NFT 上架之後,會真的帶來多少錢…我沒有這麼樂觀。但是假設挖貝有一些曝光的可能性,但是假設群募這邊假設都沒有募到錢,你的打算是什麼?
但是你在社創平台上說除了 10 萬元可以置入產品之外,如果有百萬元的話,可以客製化影片,這個跟那個是有關聯的嗎?
我確認我聽到的,就是最上面的那一個還是叫做「永續影展」,但是企業可以類似花個百萬元左右等於他來指定,你們幫他把實際的執行做完,為了要證明 ESG,所以跟永續的扣合、論述的設計這些,你也都會幫他處理完,這個是屬於你們企業的贊助方案一部分,可以這樣講嗎?
群眾募資你要拿什麼來募?有 Demo 了嗎?
瞭解了。我覺得想得滿清楚的,不過執行起來不一定會長成這樣,但是構想是滿恰當,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我不知道團隊成員、其他朋友有沒有要補充的?
意思是「淨零」很好,但是到底講了什麼?
因為你剛剛說三個,但是你第 6 頁前項一共有七個 SDG,也就是 7/17,我不確定你講的是哪一些?
對,但是你現在進去之後,裡面有七個,也就是人類與社會裡面就有 1、3、4、5、10、16、17。
我理解,但是我的具體建議是你在第 6 頁自己列出來的,像舉例來講,我隨便講,像消除所有的不平等,這個是 SDG 10,或者是其他的,當然我不是說一定哪一個最好,也就是通常我們在 highlight 一包 SDGs 的時候,最好有個主的,其他是陪襯這樣子。
舉例來講,像社創中心自己最近推「有責商行」,主要當然是經濟與繁榮,但是並不是經濟與繁榮全部七個都列出來,而是專門挑了 12 的有責任消費來當作主題,其他的幾個 SDG 去補充它,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因為這樣子大家在認知上比較有共同的著眼點,這個是具體的建議,因為最怕的是很散,然後等於任何的社群不會想要被動員,有更能夠可以促成價值的東西,所以有單個主軸,不管是 1、3、4、5、10、16、17 挑哪一個,都比現在打個大包叫做所謂「社會」來得好一些,這個是良心建議,因為之前看過滿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