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試辦的草案裡面,我記得只有姓名跟標注為酒品這二項,因為其實目前宅配上面也是貼姓名跟酒品標誌,所以個資情況和目前是相同的。
我相信今天寫了一整面的白板,大部份都是要請部會作綜整的回應,請回應。
白板左下角的「貨到付款」終於有人提到了,不過這個部分兩邊都已經充份表示意見,先停在這裡。
其實今天的直播、速錄,跟立法院是相同規格的,所以立法院委員們看到我講這一句話的時候,請充分把大家的意見列入參考,這當然是跨部會的議題。還有誰有最後一句話?
經濟部的意見(綠色)跟財政部的意見(粉紅色)在白板上,用不同顏色劃分開了。
大家晚安,很高興我們在這邊再一次開始了vTaiwan,一開始我們都要提醒一下這個按鈕的用法,按一下開始講,講完之後再按一下關掉。
今天我想對於個人資料去識別化驗證規範,第一次由標檢局說明,去年已經有說明過,法務部有很多具體實作的標準由標檢局來引導,這一次續篇可以讓我們理解到從開始討論到現在大概幾個月的過程當中,標檢局跟第一次施作的案例與方式。
在開始簡報之前,我們也開始先大家簡短自我介紹一下,主要是讓我們的速錄師可以知道你願意怎麼樣被紀錄,你的名字及來自於哪裡,如果大家ok的話,我們就從總召集人開始。
如同剛剛很多位都有提到,我們上次在這邊開同樣會議的時候,處理的是為什麼要去識別化的問題,我們今天已經到怎麼做去識別化的階段。
我想如果法務部今天沒有簡報的話,我們直接請標檢局開始,從「怎麼做」來說明。
非常感謝報告。
我整理一下,這一次是去年11月我們vTaiwan有討論過也有給過建議,凡是作為開放資料使用的,基本上我們是以不能重新識別為基礎,所以雖然剛剛有討論到CNS29191的規範,等一下財資中心會用的是不能重行識別的CNS29100。
線上有500位朋友,歡迎隨時打字留言,在下一階段幫大家詢問。我們歡迎財資中心。
非常感謝,感覺非常崎嶇的過程。
我非常快速的摘要一下,我們一開始去客觀理解到,這一個資料本身如果外溢個人隱私,產生的衝擊有多少,從客觀的欄位等,來看我們能夠承受多少的衝擊。因為這個資料的筆數非常大,所以重現性、可用性都接近於0的狀況,主要扣問的是區別性。
在風險值定義為1.2下求取倒數,得到1/22的重新識別的可能性。我其實滿好奇1.2一開始是在哪一個標準裡面,但我想因為時間的關係,等一下的流程是,我想先請實際參與這個過程也是制定這個標準的蔡老師先講評一下,這樣做的特點是什麼,有什麼可以改進及加強的地方,接下來巨資中心的王老師,我們人比較多,請時間抓一下,這樣我們可以有好幾次的詢問。
謝謝大家忍受我的手寫白板。(笑)
是先決定了K至少要是20,剛剛得出 1.2是部會按照他們資料的特性去決定,這樣有回答我的問題,謝謝。驗證是三年為期,接下來會有定期重驗的機制。
我想問一下其他三位老師有沒有對其他的討論或point,也就是剛才試做的程序,接下來會有兩個部會,不是用K匿名法,但也是用相同的措施做相同的事情,在他們定案之前,有沒有什麼要提醒他們的?
其實我們有做逐字紀錄,所以老師剛剛做的白話解釋,已經記錄到網路上了。
老師有提到相當多的層面,但有一項可以先明確回答,也就是對誰的財務衝擊?
非常感謝,不曉得翁老師有沒有要補充的?
因為法務部今天也有在這邊,我之前看函釋並沒有定義「去識別化處理」本身這一件事的性質,只是說做完之後就不是個資,所以這應該是未定義的狀況。我不知道法務部有沒有想要補充的?
因為剛剛有說網路上500位朋友可以留言,我想法務部既然在,線上的問題我們先問一下。他說如果機關將來通過驗證並拿到標章的時候,如果像健保案時,這個意義是不是可以拿來當免責事由,或者是由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而非機關承擔舉證責任?
所以是增強,並不是絕對。
同樣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邀請剛才沒有發言過的社群及其他機關的參與者,如果有問題就請直接舉手。
技術上,確實從0到1是最貴的,從1到2比較容易。但當然也有人力定期驗證的成本。
剛剛提到連結攻擊,我們之前的建議書裡也有討論到,是不是也可以請專業的機構來處理。但今天的主題是去識別化的驗證,所以這確實不在今天的討論範圍內。
還有沒有其他的發言?(無人舉手)
那我想請財資中心回答剛才大家的問題:為什麼一開始使用K匿名法?具體的定期驗證成本有多高?有沒有更加量化或自動化的方式?如何讓這個模式繼續走下去?大概是這些問題。
非常感謝。這真的是第一例,之後會不斷持續有新的資訊進來,vTaiwan這個討論區會一直開放到5月19日,之後就看情況了。
在這中間有任何新的資訊,很歡迎書面寫到我們的討論區上面來。
最後請蔡政委作結論。
今天謝謝大家,也非常謝謝線上的1,200位朋友,謝謝!
正式職位是國發會開放資料諮詢委員,之前在vTaiwan類似眾開講方式跟網路上的人一起制定閉鎖型公司法,uber、airbnb政策,有些心得可以跟大家做分享。
網友們有把事前討論想講的講完了,我們一開始有想說這數字是否有什麼還願制度,現在看起來是個資的關係無法,即使如此可以講一下當立委質詢時會問成效,(內:都沒有講),議題設定時會覺得人口政策白皮書有個表談到托育、懷孕人權等六點,最後才是促進媒合,可以把這些東西用超連結讓網友知道有這整個策略。
這個議題我沒有接觸過,不過感謝經濟部有架一個輔導網,給實際要去登記的農地廠商,有個答客問,是不是登記就不會被罰、是不是登記就可以用外籍勞工?我是從裡面拼湊想法,如果講錯可以糾正。
有人會因為交不出回饋金?到底多少錢?
所以加起來是好幾個十幾萬。五十到一百多?
所以沒有幾百萬就沒辦法。
因為之前被停,現在要續辦,要辦得更好,希望大家給意見。
我之前是行政院的顧問,不過已經卸任。我之前有負責Uber跟Airbnb的公眾諮詢,當小編當了六個月左右。今天主要是分享一些經驗和心得,不敢說是定論。
因為打光的關係,白板不一定看得很清楚。
我花大概2、3分鐘的時間,我自己很長期關心這一個題目,我下個禮拜一晚上剛好要跟臺權會跟EFF剛好來臺灣有一個交談,也就是講政府如何使用諮詢等等,我打個廣告,如果願意的話,可以跟臺權會及EFF聊聊。
但這並不是打廣告而已,我們每一次作政策溝通的時候,任何特定的議題,像Uber議題,會有臺灣大車隊等,你可以事前不通知他,他就會來洗板,不然就是事前通知他,把他納入這個議題設定裡面,他反而還會去跟他們說,他們可以來溝通討論,也就是盡早把關係人納入進來。
第二,我剛剛滿感動,其實大家講的這一些與草案當中搜集到可能的想法都差不多,但「外」的部分,我剛剛主要聽到兩個:第一個是國際都在做了,我們不做的話很落伍;第二個是現在的做法很浪費成本,也沒有辦法產生其他的效益。
還有一個是現在是時間,十年要換發一次。
剛剛Peggy說了,這樣主要是用正面的方法來表述。
從反面來考慮:十年一次是慣例,十二年或者是十三年或者是十四年再換,會有任何困難嗎?等下回答就好,不需要我講一個就回答。
另外,國際上所有人都在用:其實臺權會在這個草案列他們的爭點,有一個沒有列到,我知道臺權會最會講的是,國際上大家一定要有身分證的只有十二個國家,現在變成十一個,其他國家eID技術很先進,但他們需要,才拿;這其實在那個草案當中還沒有看到對於這部分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