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部裡跟署裡的目標雖然盡可能重疊,但不會完全相同。
當然是。
我想「全民」包含長尾最右邊的部分,中間中小企業的部分,以及最左邊 TSMC 的部分。
產業署主要的工作,是讓長尾比較靠近中小企業的這邊,還有跟中小企業開始出海、有一點獨角獸味道的那邊來做媒合,也就是長尾中段的左右兩側去做 match making,所以最主要的 indicator 都是有多少成功媒合,包含彼此的 awareness 等等。
像最近有上新聞的「臺灣雲市集」,那邊的 KPI 就比較明確,也就是中小企業都有數位轉型的 awarenewss,每年可以促成幾萬次以上的成功案例等等。
通常只要持續自費續租,就算是成功了。
一下就講完了,就是有人提供 data readiness 相關的服務、任何資訊服務,不管是應用層或者是資料處理層,在臺灣就叫做「資訊服務業者」,這些人有 300 多家,推出了 1,000 項數位轉型相關的服務。我們給他兩個要求,一個是他資料必須可攜,也就是我採用他的東西,我不會被 lock-in 在裡面,再來是資安上有基礎的 readiness,所以 data 可攜式跟資安都沒有問題的 300 多家、1,000 種服務,我們放在果菜市場一樣的地方,然後給人來用,然後補助一半。
沒問題,我講完了。
意思是不只防弊?
確實本來就要做。
但以前的做法是以 lock-in 為主?
這我理解。
對。我們之前也有用 business insight 的方式,來講正面的、對微型商家的效益,但現在氛圍好像不太接受以發展為主的邏輯。
所以,接下來無論是 產業進步或社會參與 ,我們都會歸結到以「安全」作為核心價值。
完全同意。
以上是產業署往外的工作。我們在部裡面的工作,我們之前對談時有提到,我就講兩個,一個是 data altruism(數據公益),就是確保我們跟國外 理念相近的國家 結盟的時候,是在 privacy-preserving、privacy-enhancing 的狀況下去做,這個是要改變所謂的 data norm。第二個則是 public code(公共程式)的基礎建設。
署的工作大概都是跟 vendors,就是有 something as a service。
代表國家指的是簽條約?我們主要創造的是 norm。
我們現在也有點半個國防部的感覺了。
就是 international norm around data and around code,這是我們兩個主要的 products。
部裡有策略司,也有三個業務司專門做這個:民主司、多元司、數政司。
當然我們還有別的司,也和基礎建設相關,像韌性司、資源司,分別是做 network infrastructure 和 spectrum allocation,這個也是我們在做。
像應變戰時的衛星通訊,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也都是在我們這裡。
Internet resource、Domain name 也是我們,所以一些 resource allocation 也是 norm shaping 的一部分,現在都在這邊了。
舉例來說,好比像怎麼樣的網域可以啟動 DNS RPZ…
所謂監理是發執照?
這個是資源司督導的 TWNIC 處理,並不是資源司監理,是 TWNIC 的機制來治理。
現在有兩個,一個是依法,這個當然就是有法院做,我們執行。
但是另外一個是多方利害關係人,提出有資安疑慮且影響資安嚴重事由。
好比說 TWCERT/CC 接到趨勢科技的情報,說現在有某一個網域,現在專門在 command & control 發病毒,這邊大概有十幾個成員,就可以迅速反應。
對。
就是 DNS RPZ。
是 TWNIC 一個正式的機制。但是不一定那麼 open 的多方利害關係人,目前這個是 close 的多方利害關係人。
是的。
我們不是裁判。
我們主要是做 mechanism design。
我同意。
以 DNS RPZ 這個例子來講,理想上是所謂的 open 利害關係人,剛好跟 Internet Society 或者 ICANN 是一樣的架構,也就是有幾個 seat 是某個界別、幾個 seat 是另外幾個界別,這些 seat 本身是在一個 accountable 裡面做決定,我們等於是 hold 這個 space,但是我們並不是球員兼裁判。
都是一樣。我們在部裡面,剛剛講的是資源司,我們還有一個是韌性司,有個例子是哪一些偏鄉、深山、離島要取得普及服務,這個也是類似的狀況。
對,到部裡形狀都一樣。
縱使有會議紀錄,也比較少人會去看會議紀錄?
你說 TWNIC DNS RPZ 嗎?也是有 會議紀錄 。
會知道哪一些人、在什麼時候、做成什麼決定。
是的。所以我才叫做 closed multistakeholder,我用詞都很精準。
是說產業署嗎?
這我完全同意。
這個是真的,像剛剛講的普及服務,也就是偏鄉的地區都要連上網路,也就是長尾裡面最上面那三家電信跟最右邊、最弱勢的兩邊。
要怎麼分配這個資源,讓最弱勢的人來用?這種題目在以前的解法,其實都不是讓這些朋友參與,或者是關心這些的朋友普遍參與,基本上就像你剛剛講的狀態,可能用些量測的方法等等,但是這些量測的方法,如果民間要質疑它的話,也不知道要質疑誰,最後就是每一年做什麼事,但是那個討論機制是沒有的,這個是我們現在要著手改善的。
您剛剛提到「民間做的,政府也可以做」,就很像這個例子。
有時候角色就變回電信總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