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影像(笑)。
所以我的意思是,這邊的 dataset 不需要我們給,你就拿 open data,這個本來在國網就有一份了,如果是要混合語料,其實 Grand Challenge 那一組人都在國研院,對來源都非常熟。像你剛剛講 meta 那一組人的 TAT Corpus 也可以直接用,所以這個就不用數位部,但是數位部可以提驗測。
驗測如果要商轉,當然還是要產業署,但是這邊要獨立性、執行 NIST 的架構,我這幾天會跟資安院聊一下,看是不是可以接得起來。
我們的 end point 是國網的 crowd model 出來的時候,我們這邊就要可以開始測,不能等到 public demo 才測。這樣差不多了?
謝謝。像我今天受訪也都扣合主題,不管什麼場合,只要問我問題,我都回答資安院,因為這個月的主題就是資安院。
我有個問題:剛剛有一張簡報是關於發放 6,000 元的主題,裡面有哪個部分不能公開嗎?因為我們的原則是,別的部會待裁決或是未做完的部分才不公開,但財政部已經公開 6000.gov.tw 網址了。
而且明天答詢也會講這個網址,所以可以公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的?
如果沒有的話,就持續辦理。接著往下。
謝謝。因為部務會議簡報提前提供,我們已經拿這份簡報,跟我們的工程會夥伴,葉副主委,做了說明。
雖然是從本部及兩署的採購開始試行,但是在比較短的時間內,也有可能會變成某種範本,這個先讓大家知道。
有沒有要補充或者是詢問?
對,這也是很適合大型語言模型的應用範例。
我覺得我們事前公布,有一部分的原因也在此,因為畢竟回溯性的數據,現在還沒有這麼大的拘束力,參考的價值也有限,要說比勞動部的有道理,說真的也不容易,所以一方面累積 Open Data,二方面如果我們公開說這裡面瀑布式、敏捷式的部分各占多少及目前這樣估的想法等等,如果業界發現這跟他們的期待有非常大的落差,不用等到整個採購程序開始,可以等到比較前置說明的時候就可以回應,我覺得我們盡量用那個程序來做會比較好。
要對認識、不認識的廠商一視同仁,大家都看得到的 Open Data 是最適合的。即使沒有政府採購網的會員,這樣誰都可以提出意見,也就比較公平。
大家有沒有要詢問的?
這個有點像法規預告,也就是業務機關已經確定需求了,就可以一定程度處理,看大家對於流程有沒有什麼想法?
因為這個在法規預告的時候有討論過一次,我們還是希望不要變成所有的參數都變成百分之百確定了再請大家確認,因為那樣就有點像過場。
我們比較想要的是,我們本來以為這個需求需要用這個程度的預算解決,但現在因為有一些新技術,所以新興的這些業者以前沒有做過政府標案,一看就知道可以用 1/10 的錢滿足,這種時候如果我們是滿後期、給他的時間有限,他要在短期內證明可以完全滿足需求的成本也就提高了。但如果我們只是 End Point 達成什麼效果確定,中間要怎麼做還是有一些可商量餘地的時候,這時候他們就比較容易發表意見。
我前兩天跟愛沙尼亞的資訊長 Luukas Ilves 視訊,就是在討論這件事,誠明司長也在場。Ilves 特別是在講新創團隊跟他們的電信公司,在使用者體驗上比政府服務來得創新,他們都不是傳統的系統整合業者。所以,如何能夠讓他們有一些發表意見的空間?當然我們不是愛沙尼亞,但概念上有點像。
沒錯,所以並沒有說那個時間一定要多長。很長也可以,完全沒有也可以?
所以,就是要按實際採購案的需求,來規劃比較合理的時間。看大家有沒有其他想要詢問的?
如果沒有的話,很快就會有各種各樣的案子,可以適用這一套新的做法,資服業者也都很期待,大家都覺得應該少一點時間花在猜底價、削價競爭上。
這個是有機會變成部裡所有機關——特別是產業署——讓供需雙方都雙贏的狀態,所以請大家自己實際的需求來體驗。如果要修改的話,隨時都可以修改,直到變成工程會的範本,當然那時還是可以修改,只是成本可能會稍微大一點。
主秘要不要補充?
非常棒的總結。
確實,我們這邊所設計出來的流程,就像我們這邊的職稱,「Design System」叫「設計制度」、「System Engineer」叫做「制度工程」等等。
也就是說,實際上寫出的程式碼並不是我們主要的 code,事實上是怎麼樣彼此間互相確認、流程上的 code,有一點像「Code of Conduct」、「Code of Norm」、「Regulatory Code」的這些 code 反而是我們主要的產出,傳統上是因為提出問題的人需要解決問題,除非立刻就可以解決問題,不然不太容易提出的,透過這一套新的方式,基本上大家發現提出的是共同問題的話,就可以加在一起解決這個問題。
我覺得,對於不管是從地方政府或者是別的部會來的同仁,覺得本來在那邊卡了很久的問題,來到數位部之後發現雖然更嚴重,但是可以很快解決,無論是公文或核銷等系統,大概都是這樣的情況。我覺得是很好的發展,也希望大家多鼓勵同仁,不管職稱怎麼樣,只要能夠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就是稱職的。
大家有沒有要提出問題或者是補充的?
每加入新的流程,一定要減去至少一個本來的流程,不然就沒有人要用這些新的流程,這個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另外,各界都很關心我們的部務會議簡報,裡面如果提到特定應用軟體名稱,請都刪掉,因為我們有一個基本的概念,我們是推開放文件格式,我們以特定的格式作為產出,而不是以特定的軟體來作流程的產出。
至於 Ragic,因為目前還在開發開放格式的即時匯出匯入,所以在簡報裡先留著。但是以通案來說,開放的格式通常都有很多軟體支援,不要好像我們只推薦某套軟體,這邊也跟大家提醒一下。
還有沒有其他的詢問?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謝謝,瞭解。
技監要補充嗎?
謝謝。我覺得是非常有意義的計畫,其實不管是學齡的學生由教育部編列,或者是在疫情期間的民眾,以往都有一些政策性的類似計畫。對於數位部來說,寬頻人權是我們的使命,我覺得也有助於大家更加定位數位部的形象。剛好現在的施政主題是「溫暖堅韌」,照顧各種各樣的弱勢是目前內閣的主軸,所以我覺得是滿適合提這個新的計畫,只要能確認跟其他部會怎麼接起來更清楚,我覺得是還滿不錯的,謝謝。
資安院在去年籌備的期間,已經新提了一筆社發。如同之前討論過的,我們今年申請的社發,也和本預算額度比較沒有競爭關係,但到了明年,可能就會從本預算的額度當中去作抵減。
現在講的是除了這個之外,是不是有人員維持的最基礎本預算的意思?
請資安署跟我們分享一下想法?
我聽起來,前者的意思也就是說,哪些要轉成公務預算,我們自己先列出來,雖然目前是以計畫支應,但那些標的其實就是公務預算的性質,要提早請主計總處規畫。
意思是這樣子,這個我們執行上有沒有困難?
理解。剛剛關心的是,是否有法令不允許行政法人的預算,列進本部的公務預算,或只是這種前例比較少?
瞭解。不過,當然數位建設以前在《促參法》也不算公共建設,很多例子都是這一年來創造的。
那就麻煩研擬一下,如果真的法令有困難、需要解釋的話,這應該也是主計總處的權責範圍?就像公建的要點,也是主計總處主政。
瞭解,感謝。那就麻煩來修改,如果真的有要調整法令的,就儘快讓我們知道,就趕快調整。
資安院剛掛牌,現在來處理是最適合的,如果到明年的這個時候就太晚了。再往下。
大家有沒有詢問?
沒有問題。通過,請函送行政院。接著往下。
看大家有沒有要詢問的?
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因為這個相對單純,而外界對於這個議題,也就是讓財團法人有所依循,這也是期待的,我想既然程序完備,我們就儘快完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