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反過來講,我會希望這裡面相對的法律,公司當然是公司法,合作社也有合作社新的那一套,NPO當然現在也全部都在改革,最近的組織法正在大幅度全部重寫當中,我們希望這一些部分,不管是公司法或者是中企條例當中,都能夠讓做中間連結的人,更容易不管是取得資金,或者是更容易跟社會解釋它的社會使命,或者是更能夠沒有洗綠的問題,更能夠鎖定社會使命的部分,我們試著把它放到組織法裡面。
但是,我們絕對不會在組織法裡面說這個才是社企,我們的名字會叫做「公益公司專章」,或者我們把它叫做「社會使命揭露條款」,不管叫什麼,但就不會叫社會企業,我們並不會說訂下去之後這個就是社會企業。
當然,我瞭解的是,我在推一個有定義社企的條例,但我覺得方向是相同的,也就是沒有覺得哪一個組織形式才是社企,從他的角度來看,盈餘提撥30%以上在市場做交易之類的,這個其實就是條例裡面的社企,我覺得這個跟裡面是不符的,跟我們工作是並沒有什麼衝突的。
從我的角度來看,社企當然有非常多可以做的事情,我自己的外交策略本來就是公民科技外交或者是NGO外交,其實靠社企進聯合國也好或者是進這一些其他地方也好,絕對比靠中華民國容易一萬倍(笑)。
所以我說真的,社企是很適合用來外交的一個方法,因為可以結合大部分是國際上真正關心的議題,如果解決臺灣社會的議題,也解決這個社會區域的議題,但反過來就不是這樣,但我還是不要對外交部講太多(笑)……
另外一個部分,《金融創新實驗條例》當然你們熟,但是社企為了解決社會問題,排除的並不是金融方面的法規,可能要排除各種各樣的法規。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其實目前中企處也在想說我在中企發展條例裡面,會不會有一種創新形式的中企,只要跟金融一樣,也就是只要排除哪一些法規的適用,給六個月的時間,(社企)就負責生一個法規違反之後會為社會提供更好的報告——當然不能違反個資法或什麼東西。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中企處就變成等於是一個收發角色,也就是排除那個法規,他就幫你找那部會談,如果那個部會也ok的話,你排除了試營運,沒有問題的話,這個法規就可以鬆綁。
我會覺得說社企因為動機通常都是解決社會問題,所以比較容易變成《創新實驗條例》裡面這個法規鬆綁之後是有公共利益的,我們如果是一個一般的,完全是為了賺錢的企業,要求鬆綁,很可能是為了他一個人好,並不是為了整個生態系或者是社企好,但是社企因為可以說是為了達成社會使命,所以要求鬆綁法規。
這個不管跟立法院解釋或者是其他部分,其實是比較容易的,這個是社企跟《創新實驗條例》的關係。
當然Buying Power、共同採購供應契約這個已經在做,你們也已經知道了。
後面當然還是有很多的挑戰,最大的挑戰是五分之一的民眾對社企有所認識,而且大家對認識有所不一樣(笑)。
對,所以五分之一的民眾裡面,可能你去問他社企是什麼,他始終有不同的回答。
這個是我們下面最具體的困難,大家聽到社企這兩個字,腦裡沒有東西浮出來。
完全沒有畫面,對。
是啊!當然。
確實。
確實,所以我們現在用的一個……不要說定義,而是說框架,就是必須要有一個社會使命或者要解決某個社會問題,跟市場有一些關聯,大概到這樣。
最低度的這種。但我並沒有像她提出百分之比,也就是我並沒有覺得一定要多少百分比以上才真的是社會使命,或者是有多少社會使命才是用永續的方式、市場的方式自己經營。
當然,它有一個百分比,我並沒有要挑戰,我覺得那只是一個過程,並不是到了那個過程之後你就變成是社會企業,而是說這每一個構面、每一個社會企業都有比較在意跟比較不在意的,比較不在意的,不讓它disqualify,比較在意的才是讓它qualify的部分,我覺得是這樣子,每一個社企有自己的特色。
但是最少程度要有一個社會使命解決社會問題,然後在市場裡面發生關係,但是我沒有一定要界定它,這個是我的想法。
我們未來會用這個想法拍一支短片,大概三分鐘,我們開放政府有拍過大火鍋或者是沙威瑪這種短片,因為開放政府大家聽了沒有畫面,所以就弄一個大火鍋的畫面出來,可以讓大家可以想像什麼是透明、參與。
哪一個?
我入閣之前跟DJ Hauer也有聊過,他當時才剛開始弄台灣吧,看到了「打了的證據可以用嗎」、「被追殺可以殺人嗎」、「丟到我家就是我的嗎」、「救人造成損失要賠嗎」。
好啊!了不起,可以啊!沒有問題。我們PDIS是有兩位導引,先讓他們試試看。
我想這個認知還很重要,不管是短片、之後在社創實驗會一直有策展,或者甚至不是社企,你只要符合這個認知來辦活動,我覺得都會一直這樣子做下去。
另外一個是各部會相關政策整合,這個是我剛才已經講的,我們在內部用聯繫的方式。
另外,各個聚落的願景,這個是沒有辦法用文字描述的東西,這個是一次次去建立實質的連帶,那個不可能看書面知道,所以我才會一直跑。
所以你說有什麼願景?建立價值,也就是導向社會創新……(笑),這個意思是說希望之後大家一個企業出來就不是問說你賺多少,可能是問說你有沒有什麼社會價值、社會價值是什麼,這個東西其實是橫跨CSR、corporation with benefit及社會企業,都算是。
但是我覺得問說你的社會價值是什麼,回答的人很清楚是在哪一塊,我覺得能夠做到這樣子,我們把認識問題解決了,其他的部分政府真的不需要做太多。
如果民間有一些自律委員會,假設好比十一席,也許政府出個兩席左右,意思就是我們endorse自律、多利益關係人的集合,但我們絕對不會要求要多數去主控,這個是目前在治理上的想法,希望有幫助(笑)。
對啊!空總其實就是把那個拿過來之後,本來社企聚落活動的部分是空總的一樓,進駐的部分是空總的二樓。
有哪一些地方不合適?
六個月。
對啊!但是六個月之後,你還是校友,你還是刷悠遊卡回來。我的意思是說,這邊一、二樓是不一樣的policy,二樓是真正的辦公室,這個當然就是實體進駐的才來,但是所有其他的都是開放的,就是說如果你是社企團隊或者是你跟社企有關係,不管你是不是在那六個月裡面,整個一樓都是你的。
A部分就更是,不管你是不是進駐團隊都可以來這邊用這個。同樣的,這邊的部分也不限於進駐團隊才可以用。所以實際上實體跟虛擬進駐,或者是六個月前面跟外面,最大的差別仍然只有B567這一區而已,除了B567之外,其他都沒差。
對,但我們可以有很多定期的event,舉例來說假設好比是A1、A2、A3,其實可能是每個禮拜三我去office hour,禮拜三下午的「vTaiwan」黑客松也會搬到這邊來,你可以想像這邊比較大的一樓空間,你可以定期去作每週的活動,這個活動也不限制誰才可以辦,如果你們要發起區塊鏈、讀書會——我亂講的(笑容)——所以這個部分都是二十四小時開放的,可能你下班之後在那邊的社交,如果是讀書會性質、購票入場,只要不是現金交易,在那個地方都算是ok的。
所以我會推薦即使是六個月過了之後,在那個中間就要開始做策展,這個策展如果是你們自己的co to action,那當然這個接下來在創新服務展示空間在B2做,但如果完全是social的話,那就是在下班時間或者是下午的時間,然後在一樓大的A1、A2、A3來做。
我們現在要分的是,你如果要吃東西去A1(笑),大概是這樣。
對,因為要吃東西比較容易聯絡感情,這個是當然,絕對是這樣子。
可能未來地下室或者是旁邊放一些貨櫃,但是可以自助取餐,我覺得會很有幫助。
當然。
對啊!
是啊!
是,完全正確。
確實。為什麼會是說非營利組織?因為傳統上大家聽到非營利組織,在一般人的感覺裡面,它的責信的程度不一,比公司好,但不一定是這樣。
我們上次開放政府聯絡人協作會議剛好處理這一個問題,所以其實有非常多私幼學費的問題、義務教育時間問題,及公幼無法辦成的話,是不是有替代方案等等,其實當場的利益關係人來了相當多,所以其實我們還真的做了一些盤點。
對。因為我們每個禮拜五用服務設計的方式去處理一個公共政策,因為有五千人連署,我們通常可以邀得到五個人左右來參與討論。
服務設計第一步就是要講利害關係人,所以那一天來的大概是這些人(如投影幕)。
對,我們部會大概是這三個部會PO(開放政府聯絡人)。我們聚在一起當然從大家最關心的總數、班數不足、父母需求、下班時間等等的部分開始。接下來是責信,也就是品質的部分。剛剛講到私幼在這裡面的角色到底是什麼,還有義務教育時間的問題,也有朋友說公幼無法達成的話,也許可以用教育捐等等的方式,其實這一些都有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