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對我們是很關心,對老百姓很關心,也是感覺上是很感動的,所以我是覺得說國發會今天又派人到這裡來,又全程錄影。
這樣是對我們所有代表委員有一種嚴重的壓力,這種壓力是比某一個單位還更嚴重的單位,這是不對的方向,所以說我是感覺上我們既然跟國發會這個公民平台,有這個平台是很好,但是你要照正常的路來走,那以後如果國發會像這種狀況的時候,是不是也一樣在這裡直接在這裡提案就討論。
剛才兩位委員都表明非常得清楚,錢從那裡來、該怎麼做,要說清楚。但是我是覺得說加護病房營養照護費,接下來我們適應症裡面,一歲以上入住ICU超過兩天的個案,還有未滿一歲入住ICU超過兩天的個案,需由醫師會診,我覺得你的適應症的處理方式我感到非常懷疑,難道這些1歲以上,超過兩天的不必要醫師嗎?你們這是營養師嚴重來藐視醫師的存在,ICU是全部都是營養師來照護嗎?這不對的嗎,應該要共同合作,不是寫在裡面,適應症的範圍,我覺得這寫的非常潦草。
再來申報次數,每案最多申報六次,同時申報一次,七天內初次照護費、追蹤照護費一次到兩次,這樣算起來從頭到尾前後要加起來,覺得會超過、不會超過,很囉唆。再來剛剛那個委員也講到,你寫三百六十點的基礎是怎麼算出來的?兩百四十點的基礎是怎麼算出來?也沒人知道啊,這樣的話是對我們這些所有的委員代表是一個公平的處理方式嗎?公開的對待方式嗎?沒有非常公平吧,既然我們蔡政府就是要走公平正義,我們就是走公平正義的方式來處理才對。
我請教一下,因為我們在ICU一般見到很多是沒有辦法進食的,也有些是能夠進食一點點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在醫師的處方,是不是營養師的權限超越醫師處方的權限?這是不是違反醫師法的疑慮?我們要考量一下,所以這整體的這一案,應該要營養師他們和醫師再來好好的研究,這樣才對,不是這樣來處理,這樣好像很籠統,看沒頭沒尾,不知道怎麼處理比較好,要怎麼說才對,沒辦法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