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併案處理?
我確認一下,提案這邊農委會比較沒有關係?都有?
有沒有覺得特別應該加邀的?理論上協作會議不可能所有人都來,如果決定直播,有什麼意見理論上直播就可以做,未必要來到現場,有沒有過程中覺得滿特別的想法,或者是為了組成多元平衡要加要某一個人?
覆議人有完全掌握了嗎?
有幾個這種人。
他確實不是覆議人資格,不是就不是,那裡面意見有沒有你真的覺得很特別的,還是其他飼主都講得出來,大同小異?
我們五個覆議人是先報名就先收?
但是無法做調控,排第一個就第一個,沒關係覆議人就這樣處理,因為這是規則沒辦法改。
什麼時候可以掌握?
有辦法掌握背景嗎?
沒關係,專業身分優於飼主身分,如果是獸醫師又是飼主,那就獸醫師,我們可以掌握到這個嗎?
我就建議直播的方式,這樣就可以回應各自壓力,因為受制空間,就通過slido跟直播,效益基本上一樣。
沒有問題啦,我也很想邀全台灣的人來,現在只是空間跟進行的問題,不然你們這邊有強烈建議的名單嗎?哪個意見很特別?
這就是宗熹要去做說明。
除非高度重疊,宗熹有沒有給這一案高度重疊的?
這幾個都是高度重疊?
做個決定,開會開太久了。原則上不加邀,我們看報名完五個覆議人,如果假設發現組成很偏頗,我們再處理,不然就原則上不加邀,我們如果開這個例子,以後沒完沒了,因為我剛聽衛福部想說是不是難言之隱,如果怕半年後,那是假設性問題,這個壓力農委會也有,可能要麻煩你盡可能解釋,我們會確保會議品質,線上會直播透過slido參與是一樣的,跟他做說明,如果成案,搞不好提案內容一樣你就罐頭回應複製貼上,只能這樣。
我們直播是可以不要拍到個人,聲音還是會收到,跟他說明一下,聲音一定會收到,這沒辦法。
拜託他一下,不要為了一個人,那邊壓力更大,接下來還有什麼要確認的
考慮這個原因很簡單,臉書上很多社團,這個我們辦公室可以處理,有個好處就像直播一樣,我們這場會議要做到很多誤解要澄清,希望社群版主回去幫我們寫一下,可以幫我們散播,如果不反對我們就去處理,確定衛福部跟農委會有沒有意見,還是那就我們自己去處理。我們邀請兩至三人。
親民黨團有個助理叫做陳治棋,昨天我有跟他通上電話,因為親民黨團在下個會期會提案,會提藥事法,會提這個案,他會來收集意見,會以收集意見的角度,過去立法院的參與,通常我們是沒有什麼拒絕的理由,就讓他來,就讓大家知道這件事。
動保法沒有?藥事法有沒有?我只是確認一下,為什麼做這件事,如果某委員有提案,他發現親民黨的人參加,會以為是我們邀請他參加,想說邀請親民黨團但沒邀請我,會有這種問題,我只是確認有沒有提類似的案子,如果沒有......
關心沒辦法窮盡,立法委員看有沒有提案,沒有就好。
原則上就是三桌,加邀一些社群的,部會的......
好,還有什麼問題?針對行政部分有問題?
衛福部處理,場地在你們那邊。
餐盒。
過去我們直播怎麼辦理?
會議的時間跟地點你在開會通知就處理了,那是會親自來的,你在問的是看直播的什麼時候上去看,連結我們會提供,但不會貼在臉書上,是會提供給你們,你們要貼給誰,你們自己決定,就這麼簡單,你要貼在主委臉書上也可以,就這麼簡單。
連結一併給宗熹,就可以說到時候也歡迎你們看。
不用跟我們講這個,你要貼去哪就貼去哪,你們自己決定,你就現在給他去貼,貼在哪裡你自己決定就好。
所以要再加邀,一個獸醫師還有一個藥師,飼主也再加邀一個,飼主可能從覆議人、社群,獸醫師跟藥師各加邀一個就好,其他我們去平衡,衛福部會處理加邀一個藥師,你們這邊加邀一個?第三個高雄市那個。
好,還有什麼,還有沒有?都沒有問題我們就散會。
唐鳳辦公室的黃子維。
我有一個具體建議,因為剛剛附議人毛毛有舉一個很具體的例子,比如說如果有一個投資客,在三個月內,像500萬的房子買了、賣了550萬,像桃園市政府的回答裡面有提到房地合一,今天財政部的幹部都在這邊,是不是可以以具體的例子,我們馬上試算一下,到底房地合一的制度,以毛毛的例子來講可以被課多少稅,這個是非常好的機會教育時間,也就是所謂三個月內轉賣政府課多少稅,這個數字一出來,大家就會知道到底稅是否夠重,或是投資客有沒有那麼好當。
我跟凱燁說明一下,可能我上次去辦公室沒有說明清楚,因為今天主計總處有來,她這一場會議是來旁聽的,我幫淑玲講話,我看你剛剛這樣講,在處裡面開始問一些資訊,等一下交流沒有問題,我是要說明這一場會議的主辦單位是內政部跟財政部,主計總處在這邊,我平心而論,她的身分是旁聽,並不是來這邊負責回答什麼問題。
淑玲可以回答當然很好,我以前也當過立委助理,反正回去透過索資或者是國會聯絡人去處理就好了。
第二,不管是宜蘭或者是彰化縣的地方財政同仁都有提到一些政治問題,但是我建議是這樣子,因為坦白來講這個問題,就像剛剛前面黃老師有提到,其實大學寫碩士論文就在討論,討論到現在,當然會有一些窒礙難行的地方,但是我們如果都著墨政治問題,坦白來講,我覺得這一場協作會議比較可惜,再多五個我建議不要討論這個。
其實主持團隊也很辛苦,大家對於房價要不要打,低度使用住宅太多或是太少,中央或是這個地方財政如何切割都有發言,但是主持團隊其實在事前有想要從中間取一個共同的交集,其實不管各方,有很多低度使用住宅,沒有進到租屋或是售屋市場這一件事,這個是大家都想解決的,其實這是資源最有效率的運用方式。
其實對房東來講也想要租出去跟賺租金,但是有一些考量,大家下半場可以繼續發言,但是我們是不是下半場開始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從這個命題來出發,因為我剛剛聽了一下,有一些大哉問,還有牽涉到憲政層次,我看不是一次可以處理的,是不是可以從比較小的題目來談,從這邊集思廣益。
我可以幫忙。
我想確認一下,第一個是你們時間上是希望8月中嗎?是有彈性的嗎?
地點原則上是?
我講我知道的訊息,包括你們跟喜憨兒都遇到一個問題,前兩年都是標案,所以會等到10月、11月,包含行政院、主辦單位才會出來說明年的高峰會是誰得標,其實時程都很緊了,年底去找企業,都已經分完預算了,所以剛剛有提到我們改用授權的方式,如果沒有搞錯的話,下個禮拜或者是下下個禮拜聯繫會議,當場就可以決定了。
主辦單位就可以說有行政院的授權來談贊助,會比過去兩年足足提早3至4個月,就是希望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回到Sunny所講的,因為它畢竟還是要有規格,所以還是要用1,000多萬或者是2,000多萬下去規劃,我們的但書裡面留了兩個伏筆,其實行政院可以調節,也就是國營事業可以出多少力。再來是地方政府,所以這兩個下去,我必須坦白來講,假設那一年不管基於任何原因,真的比較困難的話,行政院到時真的去主導的預算絕對是遠大於49%,其實在過去兩年也是這樣子。
因為高峰會的品牌要慢慢建立,過去募款拉贊助的時間也短,我們希望品牌累積知名度,募款的時間拉長,我們希望行政院在背後主導的預算比例慢慢降,但是那49%是歸在我們自己,在那個聯繫會議裡面,所框定預算的額度,只是那個部分而已,我們現在還有兩隻手,一個是地方政府、一個是國營事業。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因為我們的案由二討論下來,理論上一定會讓主辦單位更好做,因為多了三至四個月的時間多拉贊助,照理說只會更容易,並不會更難。
有一些是主辦單位是要自己處理,不是行政院幫忙,如果大家覺得這個方法比較好,如果每一次高峰會是5月,就要約好聯繫會議的時間,像6月初誰辦就啟動了。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