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報告,有關於協作會議成果的參採,因為協作會議當時產業代表、消費者代表及其他的與會者,對於線上遊戲機率型公布機率的這件事,其實具有滿高度的共識,我們會把它作為未來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研修的參考。
後續有關本案綜整回應的部分,目前工業局正在研擬當中,研擬完成之後,我們會上線公告,因為有關定型化契約相關的研修,其實會有一個比較長的時程,我們比照上次同樣一個定型化契約修正的模式,定期在定型化契約有草案,甚至是送院的各個階段,都會在網路上進行最新進度的更新,讓關心議題的所有民眾可以瞭解到目前的進度,以上報告。
經濟部報告,因為提案的內容提到有關於防止對案進行人才挖角的部分,我們看過資料是有關於立法院在國會的委員在關心是不是有提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修正的部分,經濟部在這個議題當中,目前我們盤點出來大概有兩個部分跟這個案子有關,第一個是有關如果陸方的公司是透過中資公司來台審查的部分,是不是有違法行使人才挖角的業務。
第二個,因為科研人才涉及營業秘密法,因為有想到這兩個相關的業務範圍裡面,其中一個原因是有關於母法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部分,所以想請教陸委會在主、協辦機關的安排基於怎麼樣的思考。
經濟部報告,本案經濟部已經在8月20日時聯繫了提案人,瞭解他主要的訴求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是希望線上遊戲的機會型產品應該要公布中獎機率,第二個是希望能夠有個公正的第三方政府單位之驗證機率是否屬實。
有關這兩個提案,其實之前在經濟部所修訂的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記載事項第6點裡面,當初在104年著手蒐集各界意見,也召開過協作會議,我們在106年的時候完成審議程序,也送到行政院消保處到委員會審查,在108年1月8日公告生效。
現行的規定裡面,就相關公開資訊的部分,也就是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裡面,載明有關於遊戲中的活動、獎項及中獎資訊應該載明的,另外有關於遊戲定型化契約範本當中,也建議業者評估揭露機率的可行性並主動公布。
108年起經濟部每年著手調查目前市面上的熱門遊戲,把有公布機會型商品機率的相關資訊,在工業局的iNews遊戲服務網、數位娛樂軟體的分級查詢網讓玩家參考,主動讓業者公布機率。截止目前為止,現在有公告了128款相關的資訊,針對這個案子,基本上經濟部工業局在8月底以前,已經向遊戲產業振興會、數位遊戲產業自律推動委員會有關於業者的代表、訪談跟問卷的蒐集,去瞭解針對提案訴求,有關將相關機率產品入法的可行性之想法。
目前相關的意見正在彙整當中,也預計在9月時會召開產業的溝通會議。這案基本上提案人的訴求,經濟部的立場相對是屬於比較同意採納的方向,目前正與業者著手研商當中,經濟部相對採比較開放的態度,針對要不要開放本案來進行協作會議的部分,因為其實提案人的訴求很明確,我們經濟部的工業局也朝向這個方向再跟業者進行溝通,如果本案或許要召開協作會議的話,我們工業局的評估是,可能會在9月召開的產業溝通會議當中,看是不是也邀請相關的遊戲玩家、消費者代表一起加入會議討論,然後來進行共同的研商,以上報告。
因為在整個過程中,我們希望能夠汲取已經完成部會的經驗,像過去資料處理或者是溝通的部分,如果已經有一些模式或者是有一些方法可以提供給目前其他的單位來作參考的話,可能在會議初期的時候,他們的意見很寶貴,我們希望可以納入一起討論。
(點頭)
經濟部報告,本案跟部裡面有關的,主要是超商退貨的部分,在這次的協作會議有兩個部分獲得超商業者正面的回應,第一個是有關於上游物流、金流及貨品運送國內代理人的部分,超商會統一加強跟他們溝通,未來也會針對常出問題的廠商來進行管控。
第二個部分,剛剛也同意在未來提貨單資訊揭露的部分,他們會特別加強跟要求,也會透過廣宣的方式,因為在協作會議的過程中,也有民眾提到不瞭解超商退貨付款的一些程序,也會透過廣宣的方式,讓消費者瞭解這個流程,因為這個案子已經進行線上的正式回應,有關於超商業者的部分,如果後續有新的配合事項、新的精進作為的部分,經濟部也會適時上線更新辦理進度,本案希望可以解除列管。
主席、各部會長官、PO夥伴大家好,以下簡要報告有關於經濟部案子的辦理過程,這個案子的性質,其實跟前面教育部一樣類似,並不是一般民眾的提案連署,但是因為廢棄事業再利用是一般民眾關心的議題,也是相對符合開放政府協作會議的精神。
這個議題我們部會的處理方式是用部裡面原本規劃的法規線上研商會議為基礎,但是在過程中導入更多的協作會議及開放政府的元素精神,包含邀請更多元利害關係人的參與或是用更高標準的資訊公開融入到原本既有的行政流程中,會議進行過程中,也蒐集到非常多的寶貴意見,其中包含環保團體所關心的擴大事業自行再利用的廢棄物範疇,還有包含一般民眾比較擔心、關心有關再利用產品運用產品的規範及使用的限制,我們在這次的會議當中都有收到相關的意見,最後也納入草案的範疇、參考裡面,這個案子是在109年7月15日公告實行。
最後感謝PDIS小組協助,因為這個案子比較特別的是,在既有的行政流程、法規協商會議當中,把開放政府的精神、要求放進來,我們最後也蒐集到很多重要的意見,之後辦理的結果也圓滿,我們會把這樣辦理的精神、經驗延續下去,如果以後有類似的案子可以試著在原本的行政流程當中,如果可以把開放政府精神跟要求互相融合的話,我們會比照辦理,以上報告。
經濟部PO報告,先就原能會列舉四項資料簡要說明,需要補充再請台電公司長官同仁報告。第一項除役期間核安文化查證結果,這涉及世界核能營運績效指標,台電跟WANO簽署保密協定,不適宜上線公開。
一次。
有關「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核電廠除役完成前回饋要點」資訊已經公開,第三項「核電廠除役期間地方回饋金估列情形」已經公開,以上兩項資料台電在都有進行線上公開。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網站上有相當多資訊,要去check哪些要放進來介接,我們會比較困惑哪些需要或是哪些不需要;現階段看起來各項管制項目由各部會主管,但主要資料準備或後續公開都在台電公司這邊,我建議直接由原能會告訴台電這邊有缺乏什麼資訊,我們再來處理會比較簡單。
有關可燃冰的研究,好像前一陣子的新聞裡面有報導這個訊息,部裡面有請能源局稍微瞭解一下這個狀況,目前可燃冰的研究,到可以發展能源的技術還有很長的距離,這個議題切成兩個部分:第一,有關於可能成為能源素材開發可行性是第一個階段的問題;第二,具有開發價值跟開發可行性之後,是不是有一定的技術突破,變成日常能源的新燃料使用,那又是另外一件事。
經濟部比較像後面這一端,我們跟能源局瞭解是目前非常初期,如果要討論的話,是不是要研究或者持續探勘或開發,經濟部這邊比較不會有意見,如果到後續的部分,我們可能會請能源局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如果可能的能源燃料及要件,要成為一種發電的可行性,可能又有哪一些條件,我們可能再請能源局做更仔細地評估後再提供。
經濟部報告,之前相關的議題我有業務單位處理的邏輯跟大家報告、分享,經濟部相關的業務單位,不管是商業面或是產業面站在產業輔導的部分,其實有相關的限制,對於業務單位跟業者的溝通而言,其實相對跟主推業務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
過去比如因為環保法規的修正或者是其他法規的修正,業務單位主要回覆的邏輯,像剛剛政委所講的,也就是配合相關的法規、政策去進行產業的加值化或者是調整,又或者透過其他的輔導方法來進行因應,因此以類似的邏輯來檢視,有關於限塑的部分,經濟部我自己猜想業務單位在想要不要源頭管制的立場,應該也是會保持跟原本的一樣。
後續配套措施會看管制的程度、層面、影響的業別,我們會請相關的業管單位評估並提出參考。
大家好,首先很感謝楊專委剛才針對協作會議很多的流程進行說明。
其實開放政府的精神就像武功心法一樣,可能萬法不變其一,但是其實各個部會發展出來的招式及運作方式可能不一樣,有關民眾提案及協作會議處理的一些流程,讓大家可以清楚瞭解經濟部如何因應這一些做法。
首先,也許很多民眾是從媒體或者是自己上網瞭解到這個「公眾參與平台」,可能會有以往的既定印象,是不是跟以前寄首長信箱一樣、是不是像以前陳請一樣、是不是到最後是公文書的往返?我們加入這個團隊之後,發現很多運作不一樣,我們部裡面因而建立一套流程。
從民眾提案開始檢核階段,其實整個部會就已經動起來了,民眾提案一上線,即便還沒有連署成案的時候,各部門就已經在協調這一個案子是不是屬於經濟部的主政範圍,如果是的話,我們應該由誰來作為主要的回應?我們要用什麼方式去回應?其實在民眾一提案的時候,部會就開始運作了,不會等到民眾已經成案了,我們才倉促來回應。
在民眾連署的過程當中,因為連署到成案是五千人,其實開放政府聯絡人及業務單位會在這時瞭解民眾在提案的過程中有沒有提到一些意見,而這一些意見都作為收攏後續成案之後要回應的,預先心理要有一個底,也比較聚焦到底有哪一些東西要處理,在處理的時效上會比較快。
成案之後部會裡面有一套系統性的制度,首先在民眾提案成案後,對於經濟部認為是大事,在民眾提案的七天內,經濟部的主政人員就會先跟民眾瞭解、溝通,不管是電話也好,或者是面見也好,先瞭解提案訴求是什麼,最後因為當成一件大事,所以我們會要求業務單位的同仁在兩週以內,必須把回應的想法、計畫、時程提交到部裡面部次長主持的會議。
部次長也瞭解民眾提案及我們的做法是什麼,我們公告在網路上,所有的民眾就會瞭解,其實我的提案通過了,經濟部打算怎麼回應我。過程中,PO其實扮演了幾個角色,這邊跟大家說明。
第一,PO有一點像開放工作的潤滑劑,其實很多業務單位的人員很辛苦,比如以線上遊戲案來說,承辦的科長來說,他一天接到幾十通電話,都是抱怨線上遊戲紛爭的問題,而且很多問題都在解決。
在這期間相關法規在修正與建置的過程中,這個提案過來會不會增加業務量?聯絡人本身是扮演的角色是潤滑劑,其實民眾的提案進來之後,對我們而言是一個溝通的機會;對業務單位來說,他們也處理過一個案子,就更瞭解開放政府的作業一點,我們下一次在遇到案子的時候,就會更方便一點。
公務機關跟民眾溝通的轉譯器,有的民眾說陳請、投訴卻看不到,但是PO會扮演一個轉譯器的家色,我們會把業務單位的做法轉化成民眾易懂的文字公開在網路上跟民眾說明,這個進度到哪裡、後續有什麼進展,公務機關跟民眾溝通算是翻譯機的效果。
第三,開放政府工作經驗傳遞的種子,其實我是經濟部開放政府聯絡人的二代,其實我們一代蘇簡秘於去年帶著我進行工作,其實我們在處理案子的過程中,許多業務單位的人員,可能是科、組,所有的人進來之後瞭解這一套後,因應民眾相關處理議題狀況時,也瞭解這一個工作狀況,所以像傳遞的種子。
所以以我自己的來接,我覺得開放政府聯絡人在整個開放政府的過程中,有一點像啟動的鑰匙,但是其實實質核心幫民眾解決問題的人,還是業務單位的人員,也許民眾對他們來說是,有時會覺得他們的想法、提案,他們不理解,但是實際上服務這一些的人還是業務單位的人員。
有關於線上遊戲案的部分,我簡單跟大家說明,其實在民眾提案之前,經濟部工業局已經針對民眾線上遊戲的爭議在進行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的修正,民眾提案之後正巧給我們一個機會跟民眾溝通,我們在協作會議當中邀請提案人、連署人跟我們表達線上玩家的心情,我們也收攏了很多經驗,在研議的過程中,也讓法規的研修變得更完善。
接著一個部分,有一些民眾像當天出席的玩家,有些爭議,他們其實現在規範就有途徑可以解決了,我們蒐集到一個資訊是也許我們應該更強化宣導這個部分,因此透過這個過程中,部會也在學習成長。
最後進入審議階段,我們一樣是依循開放政府的原則,我們會在線上進行法規的預告,到時歡迎線上遊戲的愛好者一起上線來討論對於這一個法規的意見,相關的意見有任何的疑問,部裡面的人員及承辦人員會回應大家,以上是我的報告,謝謝。
我是經濟部的PO,我先從實質上來說好了,其實開放政府聯絡人的這一個工作,其實在實質上,就是增加工作負擔,這個是實質上,不會因為多做這個工作,而其他的工作就不用做。
但是長久以來心態有很微妙的轉變,就以線上遊戲案好了,當提案人第一次接到我的電話時,他覺得很驚訝,我說「沒想到吧」,這個case到工業局問說民眾有這一個提案,工業局一直說有在做,我自己沒有想到的是,很多事是業務單位默默進行,只是民眾不知道,會繼續上網抱怨。
但是協作會議,業務單位的人,把線上遊戲的玩家一起開會後,最後大家擬出共識,原來政府做這一些事,我都不知道,還有很多驚奇出現,也就是你沒想到吧!開放政府聯絡人對我來說,最大的不一樣是我好像一直在體驗一個新的東西,越想不到,越有嘗試的動力。
我相信在這一個過程中,一些跟我們接觸的民眾或者是跟一些業務機關接觸的民眾,我覺得大家都會有一個共同的心情,你沒想到政府的官員是這樣,而政府官員沒有想到原來民眾可以這樣相處,這個是我過去一年以來在接觸相關業務裡面,我覺得最大的差別,在實質上工作變多,但是在心態上有很多的見識存在。
線上遊戲案後續,工業局在「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已送請行政院消保會大委員會審議,大委員會在3月、5月都會召開,但都還不確定這一案的審查會在3月或者是5月,所以其實在召開大委員會審議結果前,其實我們這邊應該不會有新的進度更新。
後續會有的相關工作是,在審議之後報院,然後會循法規公告的程序,經濟部也會在法規公告期間在新辦理進度的部分,告知所有的提案人、連署人最新的狀況,並請他們在法規公告專區繼續針對修訂的狀況來表示其他的意見。
線上遊戲案的部分希望可以解除列管,經濟部有相關進度的時候,都會主動在月會上報告。
經濟部有兩點要補充:
第一,這個案子涉及國際談判,先假設行政院原本推定的生效日期,原本設定跟經貿談判有關,但因為國際經貿談判有許多的談判內容其實不適宜公開資料,也就是說即便現在政府是以經貿談判的考量為原則,跟提案人的假設意思不謀而合,我們不能說是或不是,如果這樣的議題跟民眾溝通或者是大家在討論上,其實會有一點資訊內容的限制,因為其實協作會議在很多資訊事實上、確認上是很重要的基礎,所以我們會覺得這個部分比較不適宜以協作的形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