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會有這樣的裁示,而這一個裁示的重點是在後面,也就是說每一個部會的次長,當然大家提到他們有資訊量能不一的狀況,但是現在會請他們裡面挑對公共溝通的這一件事,不只要懂資料或網路工具,還要會能夠解釋為何這個部會做這樣的事,必須要是幾乎全職來做這一件。如果目前已經有業務的話,接下來兩個禮拜就要開始慢慢交接。
當然我們理解不一定職位能像專委這麼高,因為他們常常要忙別的。但即使是科長或者是組長這一個層級,只要被empower,他的資訊長、次長說:「從今之後專門做這一件事,直接對資訊長報告。」這樣子每個部會的某個同仁,才有可能在部會裡面去組成這樣子一種被empower的小組。
任何這個資訊長及同仁及他們所推薦的人,都有使用PDIS所建立的,不管是共筆平台、寫作平台或者是逐字稿,或者是所有目前開會實際技術工具的權利,我覺得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第一個可以持續發展下去,就是他跟他的開放資料諮詢小組建立一個默契,看是否會議紀錄就開始用新的方式製作;當然每一個的速度絕對不會一樣,但是我要講的是說,現在至少是他的資訊長,即使完全不懂,可以充分授權給一個懂的專職的人來做這一件事。其實我們在三樓已經有一個開發的小組,除了我們這邊一樓是屬於決策性的朋友們,大概有六位,三樓有九位都是做程式設計、資料分析等所有開發的team,這一個team會具體在數位工具上,對每一個部會挑出來專職聯絡人的同仁去進行建置。
當然目前其實經濟部的彭專委及衛福部的羅機要兩位朋友,其實在內部已經有類似的小隊組織,但我們不能永遠靠小彭跟Peggy(笑),他們畢竟還是政務層次的朋友。
我們會有這樣裁示的目的是,希望真正選出來的是常任的事務官,他們扮演的角色當然就是像小彭跟Peggy的角色,但不會有隨任期進退的情況。
因此具體來講,我們這邊當然是做示範跟實驗,但是未來是要落實到各部會去進行,如果有院長這樣裁示的話,我一回國就會聯絡每一個部會的次長或主秘及他們推薦的這個專人來做這樣的編組,到時候紀錄會是公開的,也就請各位幫忙檢視看有沒有可以加強的地方,或者是哪一個部會實際上的表現,你覺得應該可以找更適合的人,我們都可以滾動來檢討,具體回答這一個議案的問題——絕對並不是辦公室十五個人才可以用這個工具。
對,他還要有一個title。目前我們是說他是所謂的「開放政府聯絡人」。
如果這個名字你可以想出更好的title,我們就把這個稿子抽換掉,因為明天就院會了,可能要在今天之內給我一個更好的名字,我明天才能講。
我們就要把他的工作交接掉了。
既然是往資訊長回報,理論上是資訊長決定的。
是。
…這一個橫向聯絡的這一個小組來決定。
這要變成常態,我們之前都是第一次,好比像第一次處理連署案,衛福部的人主動公開資料而且主動做成這一些懶人包,他們確實也有記嘉獎。
但這就像老師說的,不可能每一次都是要做計嘉獎,必須要變成常態性的東西,這個我完全同意。
至少在院的層級,在目前的政治氣氛只能刪委員會,而不能加委員會的實際情況下,我們可能要砍掉一堆編組,在這個情況下是不能加的,但是長遠看來,我們至少已經有懂的人,到這個部分可以嗎?
對,而開放政府包含參與、透明化及課責三個。
這三個以「開放台電」中好的部分跟慘痛部分的經驗加起來的想法是,其實每一個資料開放都是要回應社會回應的需求,可以是經濟的需求、可以是公益的需求、可以是政治的需求,但是這個東西必須要有一個單一的聯絡人,如果回應政治經濟或社會需求是一個人,而實際做社會開放揭露透明是一個人,進出這兩邊而這兩個人又沒有橫向連結,我們會產生一些可能上直播才能講清楚的政治狀況(笑)。為了不要再有類似的狀況,我們現在說開放政府是同一的事情,包含資料及資訊的揭露(透明部分)、包含了恰當參與的程序(參與部分),以及包含像剛剛打了「紅綠燈」的部分(課責部分),也就是包含紀錄原則,這三個會統一有單一的聯絡人,他一定會吃不消,所以會開始在部會培養支援的人,至少我們會先有資訊長、次長給他充分的授權,這是目前我們在政治上的處理方法。討論的「高階長官」部分就到這裡。
第三,其實剛剛已經提了非常多具體的建議,包含我們實際在進行App建置,而且未來也不一定只有App,現在對話機器人也非常夯,接下來也會有對話機器人,未來可能VR是下一個了(笑),所以不管接取端是什麼,我們應該要秉持一個平等的精神,這是Open API納入採購法的最基本想法,也就是我們通常在採購的時候,以前是前後端同時採購,會以當時最流行的接取端。像:最早我有參與的國語辭典,最早是gopher,因為www還沒有被發明,gopher是最夯的接取端,當時是以gopher這一個技術作為建置的方法,我當時也是看gopher查字典。但是我們知道接取端技術的更新是非常非常快的,現在沒有人在用gopher了,因為這個關係,我們具體希望且跟資管處充分溝通過了,像後端的採購(像鋼筋水泥的骨架),要就單一進行,不然就把某個示範性的前端,把那個前端直接接取API作為後端,也就是API-first design的想法。而這樣想法的具體結果是,首先可以把標案切小,每一個標案可以接取別的標案來處理。
第二,可以把「開放格式」跟「開放授權」切開來,以前要同時決定「開放授權」、「開放格式」這兩件事才叫做「開放資料」,但是其實開放格式是以前在採購的時候,就可以用機器檢證的方式做,是否開放授權,我們可以到最後,給剛剛所說院級的委員會審定完之後才決定是否作為開放授權,好比有個資隱私、營業秘密、成本回收的所有這些考量,但至少在內部機關互通的時候,就已經是用開放格式來近用,並不會變成是現在有一個私有格式,可能還放在特定的廠商裡面—O開頭的資料庫裡面(笑)—但是我們用的那一個部分,我們用CSV或者是JSON-LD事實上私生子的情況,所以如果它斷掉的話,部會的朋友其實第一時間也不知道,所以我們要等國發會下一次檢查週期的時候,才知道它斷掉或者是變成亂碼或變成奇怪的主機點碼,但是如果他們的前端都必須使用這一個API作為接取,現在是沒有講到必須,而是說採購的時候可以加減分,以及如果有API使用必要,就像無障礙一樣,必須至少要提供相等程度的API,但是隨著這個東西落實,我們就可以說部會自己建置的不管是APP或者是網站,所有這一些接取端都是要跟民間能夠使用一樣的格式,至於是否要開放給民間使用及個資的疑慮,這是政策的後端再加以檢視,但是至少這邊檢視完之後,不用再擴大規格請廠商再多加一些為了Open Data的feature,我們可以拿直接有的API來變成Open Data,如果有人覺得應該要加雜訊,這一個API就可以直接接到加雜訊的這一台盒子裡面,不用直接要求廠商在P開頭或者是M開的資料庫裡面加上雜訊處理的機制,把前後兩端脫鉤比較容易解決這個問題。
至於優先採購已經有Open API建置的朋友,以我所知,目前國發會有一個資訊採購相關的研究案,但是那個研究案目前的狀態還沒有真正發包出去,所以那一個東西有具體回應的時候,我們用書面的方式回應各位,但是以我所知,那個是裡面很重要的採購流程及跟各部會,包含輔導的機制都已經在裡面,今天可能只能回答到這一個。
「多邊架構」部分,這個我可能只能花一分鐘,因為這並不是我們自己講了算的問題。我這一次去巴黎參加OGP,之前他們很樂意邀請我,不管我投什麼稿都會上,但是這一次出現一個問題,我的稿子先上了,然後再變成一級官員,這是聯合國底下的多邊架構,如果我實際進場演講的話,在別的國家裡面分領團體(音譯)的OGP的會員國會講話,因為這樣的關係,我們採取一個折衷的方法,因為在多邊架構裡面,雖然對於一級官員的出席有所限制,但是對於一級官員的機器人出席並沒有限制,在馬德里的朋友們有幫我做一個VR的機器人,我就是用搖桿,他有一個360的相機,我帶著VR,我就好像人到馬德里一樣,用虛擬致詞的方式,跟他們的市議員交流,如果他們市議員受到某些國家打壓,他可以辯稱在看一場互動式的電影,並不是跟任何人有所會面(笑),所以這一次在巴黎也會使用虛擬投影的方式去參加他們的議程——這一個東西,我們目前沒有大張旗鼓跟國內的媒體說,但是這一件事馬上就要發生了,各位也不應該要被瞞在谷裡。
我們透過一些技術上的方式,可能在「多邊架構」裡面可以爭取到一些出席的方法或官員出席的方法,但是絕大部分九成九還是要靠各位在公民社會及私部門透過多利益相關者的方式、透過這一些積極參與的方式,在非多邊架構裡面以多利益相關者的方式去出席。像我明年1月會去世界經濟論壇,那就是多利益相關者的模式,誰出席都沒有差,因為不是聯合國架構,我覺得這個是要兩者併進的,我們在多邊裡面用一些技巧性的方法試探一些空間,在多利益相關者論壇模式裡面,我們儘量積極爭取主辦,這一件事我會全力來幫助。
有看過DIGI+簡報的朋友,在場我可以統計一下嗎?點頭就好了,已經看過的,可不可以點頭?
(投影DIGI+簡報)我進來之後的具體貢獻是把封面頁重寫了(笑)。
這畢竟是八年且非常上位的計畫,所以我具體的建議是,這一個計畫除了大家都同意的寬頻是基本人權的弱勢接取,這些沒有人會有任何意見的東西之外,接下來可能有任何意見的部分,我們就分成私部門主導、公部門主導跟公民社會主導的這三個部分進行治理架構的討論。這個東西這樣子切出來的好處是什麼?我們不是政府在每一個地方都說全部是我們要做的,包山包海去做,以前很容易是只看到「經濟」這兩個字,這個方案是出現在最後兩個字,已經好很多了(笑)。各部會會用各自的想法去拼那個部會想要做的事,當然因為中央是編列預算的,每一個部會本來就要爭取預算,但其實有很多事情是由私部門及公民社會的朋友來主導才能做得好,不然我們在中央做再多都是做好看的,這個是封面頁具體的貢獻。
另外,大家可能會比較關心的是它的架構(簡報第21頁)。它的架構跟之前NICI不一樣的部分,我只講不一樣的部分,花兩分鐘的時間跟各位簡報。第一個是院長召集,所以跟其他的「5+2」或加幾並不是平行方案,而是「5加2」或加幾的基磐方案。
(簡報第18頁)另外一件事,因為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所有這一些比較接近造橋鋪路的,不管是公民參與或是開放政府的事,我們希望在下一個年度裡面,把它不要當作科技研發,把它直接當作是公共建設,而這個公共建設的意思是不管地方政府需要什麼機房、雲端建置、人力訓練什麼東西,就當作造橋鋪路來講。但是我們也理解,除了六都之外,其他別的縣市,碰巧好像很懂的人要去之外(笑),除此之外比較地方性的縣市,即使公共建設經費撥下去,像我昨天才在澎湖,他們就會說連到臺灣的那一條線都有問題了,所以換成gigabit的結果是,他們要發展P2P,等於在regional內網的聯線視訊系統,因為如果去本島再回來的話,那個城市就已經吃不消了。他們能夠發現問題,但是要說他們馬上建立一個P2P系統,他們的資訊中心不可能去做這個開放,不管是用Adobe Connect現成的solution,一定是去彰濱機房或甚至去日本再回來,所以公共建設經費實際上要有效果,目前的做法是——區域聯合治理。也就是每一個地方政府的副首長,也就是在DIGI+架構裡面的當然委員,我們把六都的人拉進來之後,我們去課予他們照顧附近縣市(包含離島)的責任,這個經費編列下來之後,他們的機房的所有這一些綜合效果是要由離他們最近的副首長來回報、負責任,我們自己覺得公共經費下去,又有地方首長負責任,我們才有可能盤點為什麼中央跟地方為什麼資料格式不一樣,好比發布的頻率不一樣及好比像資料的精密度一比較甚至還有錯誤的情況,也就是地方資料在統計上有錯誤,中央看出錯誤,但是中央沒有辦法跟地方講的事,可能透過這一個協調性的小組來進行。
除了程序的NICI的架構之外,當然有兩位政務委員或部會首長來當副總召之外,我們也會對於這次的分組再請民間諮詢委員,民間的諮詢委員並不是像之前的什麼都管,而是可能挑一個分組,裡面一個你最care的部分,對那部分往外串聯並進行實質的建議,這樣才有可能像彭博士剛剛提到列管的可能性,不然一個太抽象的東西,大家講完之後,沒有一項可以列管,這樣就很可惜了;不管我在裡面擔任什麼角色,我會盡可能落實我們所設計出來的這樣一種架構。
這樣子具體在執行上,除了只是部會編列預算之外,我們還會有這樣子的一種服務型數位政府的東西,像我們剛剛講的民間專業人士如何進來的管道,我們講了非常多;另外一個比較少講的是在採購或者是在汰換資料庫或者是文書作業軟體這一些東西的時候,我們在院裡,因為三樓已經有九位已經可以開始開發及進行實測者,這個東西其實可以做示範性的作用,我們做完之後,當然不可能真正維護,維護還是要回到資管處,至少資管處的朋友們可以證明給各個部會,各部會至少有一位聯絡人實際上有在做開源的solution,使用的過程裡面,也可以把業務做到,也不遜於私有的團體,而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才可以說服在採購的時候,建立在開源上面再加值,並不是在本來低層勞力密集的部分從頭開發,我覺得本來的做法是很可惜掉的。
另外,去聯合治理我剛剛講過了,剛剛也有講到各單位的資訊部門如何透過資訊主管聯席會及培力的方式,還有連結到上面院級不管叫資料保護機關(或未來編組),這是目前最弱及未來最需要加強的,因為這個東西未來才有可能「一站式智慧雲端政府服務」,否則這四根柱子哪一根沒有,那就是口號而已,這個是非常清楚的事情。
(簡報第18頁)我們剛剛後面也有具體實際的做法,還有非常多的行動計畫,這個東西的細節不但會用PPT的方式釋出,我們在接下來每一個部會、每一個月或者是每一季的列管平台(政府內部管考網路),我們會用開放資料、開放API的方式來介接國發會的「來監督」平台。國發會的「Join」平台裡面,除了大家提案的「提點子」及「眾開講」之外,還有一個「來監督」,為什麼它的存在感這麼低?甚至比「找首長」還要低,為什麼呢?因為目前只有一個省水的案子,目前沒有任何東西丟上去,所以我當時跟國發會朋友規劃出來我們自己內部是用API跟Open Data介接的方式,把所有這一些「5+2」加幾以及DIGI+的大型旗艦計畫,可能從「亞洲·矽谷」開始,具體看每一個部會看實際撥下去的錢,每一個月執行進度多少、花了多少錢、做了什麼,所有這一些data其實在網路上都有,叫做KMPublic的系統來做這一件事,KMPublic這個系統是用iframe的方式,去嵌入在國發會網站上,這一個網站其實什麼都有,但是沒有網域的,一個沒有網域的網站,它的能見度比較困難(笑)。
但是在這個沒有網域的網站裡面,其實現成的就有每一個部會、每一個重要的施政有哪一個大的作業計畫,目前是一個月或者是一季去管考,每一個月的執行情形,甚至這一個執行情形實際做了什麼事,然後事實上都知道承辦人是誰及具體發包、決標作業的所有這一些東西極為詳細的資料,目前都已經公開資訊。第一個它不是結構化的資料,第二個是它並沒有網域,就只有IP,所以我看了一下,只有PTT的一個鄉民跟一個調查報導的記者曾經使用過這一份資料,其他人根本不知道這一個東西存在,我們具體做的事,是透過「來監督」平台,給社會各界—尤其是調查報告的記者以及做資料分析的科學家們—這一些raw data跟structured data,有這個才會知道DIGI+、「亞洲·矽谷」每個月真正做了多少,做的東西跟實際上當時的東西有沒有接合,如果沒有接合的話,我們下一年度在審預算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統合,因為「來監督」裡面都可以留言,我留言還可以附超連結跟書面資料,都可以責成部會來做回應,只有這樣子,我們下一個年度編預算的時候,才知道哪一些東西是做白工,哪一些東西是真的有把這一個計畫往前推進,這也是DIGI+很具體要做到的另外一件事。
Open API剛剛其實已經講過了,我另外再講一件比較技術的事,也是回應網友的call in,因為在Open Data的臺灣群組裡面,張維志這位朋友,他具體講說Open API是比較細節的東西,是在資料發布端去進行規範。
確實我們從外面可以看到的資料,辦公室畫出來的資料,確實大家如果看的話,三樓幫忙的小組幫國發會現有的一些規範用Open API方法,變成機器可讀的說明文件,這個當然是有意義的,好比:這個年是西元年或者是民國年,到底是OID或者是什麼組織編號,到底是怎麼去檢查,他說不能大於50,真的不能大於50嗎?以前是放在相當厚的PDF去規範,這個結果是廠商並沒有真正按圖施工,我們在製作的過程中,確實發現有些參數帶進去並沒有什麼效果,至少我們有一個機器檢查的方法,可以知道說他說有Open Data或者是Open API,我們每個月去跑一次機器檢查,至少知道這一些接取端沒有斷裂,以及有回到這一些看起來形狀至少像這個東西的資料,當然這一個東西並不只是在發布端使用,我們具體在Open API之所以要列入採購是,因為我們希望機關跟機關介接也可以用這個方式來使用,並不是開放授權、接取,甚至不是開放接取,甚至是只有同一個部會的A機關、B機關間可以彼此接取,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希望他們做機器可讀的API說明,也就是Amazon就說:「你們之間互相讀資料庫,從明天開始就不能再讀彼此的資料庫了,一定要用機器可讀的方式在內部介接。」他從講這一件事到Amazon真正用EC2方式把內部的各種東西開放出來,中間沒有記錯的話,是經過了六年(2002-2008),Amazon是私人公司,都花了五、六年時間,把內部所有的資料庫互相讀取、每天用FTP上傳的東西變成API導向,何況是政府?當然這一個工作不可能在接下來的一、兩年看到結果。
但是這個東西比較像是神經系統,我們知道成人的腦神經會長,只是長得比較慢一點(笑),所以我們就是透過這一個想法,像是reinforcement learning一樣,來刺激神經元往旁邊長,至少在下一次採購或更新時就從旁邊多想一點,Open API這個是非常持續、緩慢的,但如果一旦做了,就不可能再往後退步的工作。
所以,我們絕對不是用Open API來取代掉跟民間對話、Open Data及公民參與的這些東西,我們做Open API的目的,只是為了當政治、社會、經濟需求要產生Open Data的時候,承辦的同仁不用擔負回去跟廠商重新議價的壓力,承辦的同仁也不需要去跟長官說目前的格式只有某一個廠商可以讀,還要多花一筆錢轉成開放格式,承辦的同仁不用往下、往上管理,而是可以說「目前雖然沒有開放接取、授權,但是格式就已經準備好在這邊,只要DPA同意就可以開放出來,就沒有政治責任」,才可以在同仁不要加班的情況下做到整個社會對Open Data的期許。
其實我們一向覺得愛沙尼亞之所以能夠一頒布就做,是因為他們是電子化之後才成立的政府,他們不需要去電子化政府,
接著是有開發能力的Data Task Force,三樓有九位朋友,我畢竟是寫程式為主要專長,我現在是帶內部新創團隊的方式在帶
這個有兩個好處:第一,他們有內部系統,他們只可以開放給內部部會的同仁,但是他們借調來還是那個部會的同仁,所以他們就有權限去做內部系統並規劃。第二,我們實際建立起整合工作之後,不管我們引進再多外部的專家,其實農委會的朋友也有引進一些朋友跟科學家的朋友來規劃,所有的這些功勞都是回歸到農委會,因為我們不是新的任務編組跟新機關,我們最後發新聞稿的時候,一定是說:「農委會的同仁結合了外部的專家,進行新的資料盤點,做出了農委會的系統。」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歸建之後就沒有地方容身了(笑),所以所有的功勞會回歸給各部會,因此不會看到PDIS小組或數位政委有任何的政績,我們如果做出這一個開發式的東西,到最後政績一定是回到各部會——像剛剛講的那個也是會回到國發會的功勞。
我們可以越來越引進更多有開發能力,不管是大家之前曾經提過「微外包」或者是這些顧問等形式我們都可以儘量嘗試,但是做出來的功勞一定要回到各部會,這個是我目前的方向。以上每一項都有回答到,有沒有額外的問題?都沒有,我們非常非常有效率,我們準時結束會議,如果大家沒有額外問題的話,明天我如果沒有記錯,應該是明天DIGI+就要送院會了。
當然因為這兩個稿子我也不預期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還會有大幅度的刪修,所以大家看到的應該就是明天的版本。如果明天沒有任何意外的話,剛剛看到的這兩份都會生效,如果有任何意外發生的話,我們再用書面的方式更新,但是九成五機率以上都會是我剛剛講的方式,明天這兩個會成為正式行政院的政策,那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散會。
我們還有1分鐘的時間開始,先講一些客套話:非常高興今天大家來到這邊,其實開放資料跟開放政府我們知道其實在上一任的政府裡面,其實做了非常多的、很好的基礎,我們是承續這個基礎再往前做。也不諱言,上一任政府做這個的時候,是由上而下的方式造成相當大的壓力,這個是短時間之內可以提出一些成績來的,但長期來看,也會造成部會的困難跟反彈。
為了速錄師的方便,先稍微自我介紹一下,就是先停在這一頁,您是其中的哪一位,不如就是從我自己開始,我是唐鳳,我應該是唯一一個沒有列在PPT上面的(笑)。
直接開始嗎?
不好意思,本來不應該打斷,不過因為法協的朋友也在。剛剛提到這是基本法的性質,我們知道在基本法及作用法上面,其實一個是在定義說所有的部會都應該負的基本責任,這是所謂的基本法,那作用法的才具體說哪一些事要做什麼或者是有什麼法律效力,我想要問一下這邊提到的意思是,保證部會裡面有足夠專職人力,比較像是人力或者是組織法的東西,或者這邊是講說我們把5,000萬以下的所有東西都變成開放資料,現在是一個行政命令層級,但是同樣的只是提到法的層級,你講的是哪一個?
…比較是基本法的概念。
請繼續。
不好意思打斷,問三個程序性問題:
第一,政府新推出的這一個案,可以直接講名字嗎?
所以他有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