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因為只有風險,沒有好處,對他來講。
……職等越高會去別的地方,對承辦來講是他在做事,如果現在加工作,未來就要一直做這一個工作,因此為什麼要為了一個兩、三年之後高升的長官,增加自己未來二十年的工作?
沒有。那是因為我們的進路比較不一樣(笑),我覺得這樣我滿瞭解路徑的差異,因為其實直到四個月前也跟您在類似的狀況,也是在外面、社群及弄一個網站。
像「vTaiwan」的每一個案子,都是各部會覺得如果沒有辦法建立正當性,而這一個政策就推不下去,也就是說我們是幫他們解決正當性問題,但這一件事的正當性問題,而是承辦對我們來講社會沒有共識,不知道要如何持續推這個,因為在這個位置的時候,不管是救火或者是前期的時候,引入公民參與,當然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如果不引入就卡住了,但是他想推這個。
而你剛剛的例子不是他想推,而是他老闆推的,他老闆挑的不是爭議大的,而是相對安全的,公共部門裡面已經有焦點座談、公聽會了,因此引入網路的時候,他只是多一個輸入來源,並不能因為這樣的關係,而讓別的輸入來源不做,因此業務就增加了。
我們的狀況是,本來的輸入來源不管用,好比要討論電傳勞動,但是沒有電傳勞動的公會理事長可以給他問,代表他當時的輸入管道是失敗、無效的,因此他必須還是要有輸入來源來建立正當性,因此對我們來講,這個東西並不是增加工作,而是讓他保有他工作的東西,也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可以繼續合作,這個是最大的差別。
這個是已經燒起來的情形,因為正當性有兩種,大家搞不懂這一件事,沒有人知道社會企業是做什麼的,這個時候需要建立正當性,否則這個政策不能推;再者,DRG這一件事大家腦裡有一點想法,而這個想法跟事實有一點出入的,這個時候已經被罵了,這個時候要有正當性,這個是重建正當性上,要透過互相瞭解跟對話,這個並不是公聽會、焦點座談會,這個是跟PR、媒體宣傳比,我同意這個是用來當宣傳,而不是拿來當取代公聽會的話,這個當然有它的效果;本來就是在媒體上的這個也是一種媒體,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你們只是接媒體案子的話,是比較辛苦的,因為你們收進來的意見,比較是需要一個線上主持人,不斷把爭點蒐集,不斷看起來把沒有對焦的東西對焦,還要做出一個比較漂亮的懶人包,這一些議題要從這樣的角度來討論,也就是一個一般網路媒體的工作變成你們做;其實衛福部已經很強了,這些是他們在做,包含當小編或者是提供進一步的懶人包,也就是你們當時合作的時候,你們只出平台,營運都是他們在做,或者你們也幫忙做議題設定、主持、討論及營運?
可是你們還是會幫忙傳訊啊!
這個就是主持跟討論,也就是人家的問題不明確,你們希望他們問題更明確,這個在「vTaiwan」是我們最花時間的部分。這個是你們心情好的時候做一下?不會有系統做嗎?
……如果多一倍的話,這個問就會開始浮現,我們到1萬人的時候,這個問題就會開始浮現。
喔!意思是你們先ready一樣,是先靠大家想問來排序有意義的問題?
我可不可以這樣講,雖然你們現在有做線上主持的工作,你們希望未來儘量由你們的軟體或者是系統或者是其他的使用者把它分攤掉,因為這個並不是你們主要做的事情,而且你們的頻寬可能會放在開發或者是別的事情上,現在還在做這一件事是因為你們現在人數沒有那麼多,希望每一個問題還可以發揮比較充分的影響力,因此是短期輔導的角色。
希望多一點之後可以讓群眾外包的方式及機制,把值得問的問題浮到上面去,而不是你們的人來看,可以這樣講嗎?
OK啊!如果是這樣的話,除了我剛剛講未註冊使用者經驗及你會希望每一個部會拿這一些你們覺得重要議題的反應速率變更快之外,你們還希望行政體系做什麼?聽起來你們可以自己解決。
當然。
當然,因為只有五秒鐘。
不是,他們內部有一個回答題庫,只要看起來有一點關係、還說得通就會貼過去,不見得是答非所問,可能問到30%題庫裡面沒有,要加題庫要往上簽,可能要一路簽到科長或者是處長,可能三天就過去了,因此他覺得真的很重要,未來加入題庫才會這樣處理,不然只回答到題庫的一部分,如果換我們只有五分鐘也這樣做,這是一定的;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讓他早一點下班,這個問題不能解決(笑)。
你反過來想,如果引進這一套系統,這一個部長信箱是不是只要回應聲評坊的網址就好了,如果真的想要問的,這個社群裡面的別的利益關係人還可以再回答他,這個對公務人員的習慣是不適應的,A部長信箱來,為什麼要po在旁邊部會也可以回的地方,這個不在他們的操作習慣裡面,甚至按照你們的說法,立委也都還可以來回(笑),這樣子為什麼要做這一件事?
除非這一個議題已經爆炸了,要透過公開對話來重建正當性,不然管部長信箱的人,從旁邊的科一起回答就很好了,為什麼要立委跟醫療盟幫我回答,你懂我意思嗎?
這個是一個可能性。
另外一個可能性是,你告訴他說這其實不是多人的,這其實是你們部的個人版,就像Wiselike,別人也可以回,但是我回你的一定是第一個,而且我還可以刪掉我看不順眼的——雖然我從來沒有——而且我還可以說這個問題我回答完,我不想別人回答,而且我可以說這一個問題我要排在前面,因此把Wiselike這四個功能都做出來,我相信大家都會說這個比部長信箱還要好,因為要回答的都已經做完了。
這個建立在你們本來系統架構有一點不一樣的,因為系統架構當中這一些人是平等的,因此我覺得除非在言論上DRG小組在當年正當性比這一些人低,因此被列名上來有賺,不然一般來講,行政院的公信力是高的,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什麼要讓他比低公信力的人進來?
所以你們說想要推進公部門,我覺得Wiselike有優先回答權、不想回答別人也不能回答的功能……
目前沒有,你們要做嗎?
有一點像PTT 2的公版跟個版是一樣的,介面上是一樣的,我們目前也沒有真的要做,都不做,就是目前部長信箱這樣子而已。
為什麼?就是要取代部長信箱啊!
……某一個部會先用啊!
不是這樣,不是這樣。如果要指定那一個部會,就是部長信箱直接變成它,甚至要匯入部長信箱的東西。
……沒有啊!這樣就要談採購啦!如果這一件事要發生,就是這一個分站的網域是gov.tw結尾,你的程式碼要開放出來,或者是open source或者是你們直接跑在政府的硬體裡面。
我相信政府有這個需求,並不是沒有這樣的需求,而是沒有一個使用者體驗出來,而說服承辦人我的後端體驗也很好,因為大部分設計部長信箱的廠商注重的是前端的體驗,並不在意後端體驗,但後端體驗真的都滿差的,以我目前看到的,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說服承辦人的方法是讓後端體驗變好,前端體驗甚至一模一樣都沒有關係。
唯一的差別是使用者是打勾為私訊,不打勾就是公開回答,差別就是這樣,你要的拘束力就可以得到,因為必須要是這一個部會先回,別人才能繼續回,這一個部會因為取代部長信箱,因為按照什麼法必須要七天或者是十四天內非回不可,所以依法一定得回應,而不是挑案子。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要拘束力一瞬間就得到了,但是你跟他換的是什麼?也就是旁邊的立法委員或者是醫療盟是要由行政主導,我剛剛講的你拿去跟立法院講也可以,但是現在倒回來是衛福部插嘴;至少我自己就不用Wiselike。
或者接立委的case。
同樣是省立委助理的時間,等於是省承辦人是同一件事,我覺得立委還是會希望是個版,你懂我的意思?我這邊講的是部長信箱在立委這邊陳請,他們對於議題主導權的拘束力是要用主導權來換的,不可能跟他要拘束力,而不給他主導權,我覺得做不到。
都可以。
不會啊!1萬人連署立法院就要回應,一樣是「提點子」,就會分行政院跟立法院,要決定對立法院提或者是行政院提或者是地方政府提,這整個可以copy到立法院去,我的意思是公版,單獨的立委可以要你們小公司架,你們仍然是有競爭優勢的(笑),我的意思是立委都願意上網,就有公共政策平台網路參與權,要怎麼運用是他的事,但是是有的。
因此按照「Join」的架構最沒有解決的是「找首長」,因此個版的問題你們解決的話,「Join」還沒有辦法跟你們競爭,以我所知;但如果是民眾提訴求及政府設定討論,這兩個東西其實立法院都可以直接拿去用,而且是院拿去用。如果你給單一立委說要用聲評坊的話,他一定會問你比起立法院的「提點子」多了什麼,你們要準備好回答這個問題。
……都是他們主動提出需要支援去支援,我們不會下命令說你們明天給我們做這個,我進來之後應該還沒有下過一個命令。
是的。
大部分的大部會其實裡面的三級機關才是真正在處理議題的,但是我們的PO職等以簡任居多,意思是在上面的,好比衛福部的話,底下這幾個,但是我們的主要窗口是在他們,交通部也是在觀光局上。
在逐字稿裡,我們並沒有特別做個資去識別化,如果你要知道每一個部會的聯絡人是誰,你看我們的逐字稿就會看到了。「pdis.tw」的網站就有一個「how we work」,我們連直播都有做,你按第二次的工作坊,就可以看到所有專責聯絡人的自我介紹。
大部分。
如果你們要處理某一個三級機關的議題,好比像DRG,你跟衛福部的PO聯繫,他到後來還是要找三級機關。
所以我覺得,你們可以找比較有接觸的三級機關議題,和他們說貴部有開放政府的聯絡人受次長監督,因此如果需要說服你的長官,你可以去找貴部的開放政府聯絡人,是這樣的順序下去,並不是找PO,而請PO規劃說這個事情要好好討論,否則這一個業務PO不一定懂,您懂我的意思?
如果走通的話,我們自然可以開會。
我很誠實講,我們PO網路,PDIS或政委辦公室完全是做政策規劃,我們不做執行,執行是幕僚機關在做執行,因此大部分的執行都是請國發會的朋友去執行,因此PO工作坊、聯絡、直播等等都是國發會在執行。
好比你說這一件事從外面找到那個部會的PO做公眾討論,我們還是要請幕僚去幫忙聯絡,他們會問一個問題,也就是為什麼不在「Join」上討論就好,你真的要回答出這一個問題,後續才傳得下去,因為「Join」是策劃、執行兼幕僚機關,它也是公版平台的負責人……
不管我在不在這個位置,國發會都會繼續營運它,因此你要他們繼續在平台外做事……這個也有例子的。
在「Join」的公共住宅那一案,這個是在「Join」上面,但是不在「Join」上進行主要討論,他們怎麼說服國發會呢?他們說服的方式是,因為利益關係人沒有整天掛在網路上,這個是一望及之的事情,如果用網路投票、iVoting來討論公共住宅,這裡面九成的意義都沒有,因此這裡面希望他們來討論如何分配公共住宅。
許局長就錄了一個影片,他就說見面這一些人透過手語老師、直播或各種不同方式讓身心障礙者齊聚一堂來討論正當程序的分配過程,我們就做成手冊,然後才開放網路的討論,而這個討論已經不能改變程序了,這個程序是利益關係人決定的,而這個程序是蒐集額外意見,而這一個直播變成一個資料夾,從工作會議、論壇手冊、研商會議的所有這一些逐字稿通通都放在這一個資料夾立夾裡面,因此這只佔程序裡面非常小的部分,遠不及面對面講話而被打下來的文字,因此沒有正當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