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剛剛拍我嗎?那我也要拍。我覺得這個滿有趣的,我也要拍照一下,你可以看到你們被拍照的樣子也被投影(笑)。
有三個人(指許毓仁、其助理、其主任),如果不是光度不夠的話,可以拍到四個人。
我這樣有聽懂,我出國前,其實你們版本要再beta version?
你們在線上送,其實是公開的嗎?
…抱歉打斷你,其實專責機關,不管是之前的NICI,都有提出。NICI之後會變成一個DIGI+,而且DIGI+是院長帶的,所以事實上這個是有的,在院裡會有一個方案。
我覺得這個跟數位經濟法相關程度比較小,最近的題目裡面,其實vTaiwan還沒有過,所以這一個當然可以討論。
那個蔡玉玲律師就有。
對,就從她那邊拿。現在已經沒有虛擬調適法規計畫了,她手上還有一些在虛擬法規調適方案還沒有做完的東西,那個列表我也沒有。
目前沒有在任何地方,有的話會再mail給你。
其實我們做公司法,今天晚上七點就有現場直播,就在隔壁的第七會議室。也是國威主持,其實整個格式都跟以前一模一樣,現在是討論公司法裡面最沒有爭議的英文名稱登記,接下來爭議比較高的就會一個個浮出來,也許下一個就是B corp。本來vTaiwan就會做這一件事,我也當然會參與。
其實我們線上有直播。蔡玉玲律師是我們邀的學者專家之一,你們可以看直播,商業司的人都在,你們可以在線上打意見。
我們在「政院開麥拉」頻道,本來蔡玉玲律師主持時是找LIVEhouse.in,這次沒有找。
vTaiwan 功能開發部分我們會協助社群處理。
開放政府:一個是資訊透明,像之前要的亞洲連結矽谷,計畫執行進度的介面,我們都有在弄。另外一個部分是公民參與,這個包含法規或者是其他命令修正案出去有六十天的公開討論期要如何討論,這個是政府提的;還有5,000人連署,政府就要有所回應的「提點子」,那個機器的督導也是我在做,這個是主要的業務。
社會企業跟青年諮詢委員會,其實有一點協助開放政府,因為青年諮詢委員會或者是社會企業都是以青年為主,所以本來就是最有能力去或最有意願參與者,傳統的政府方式其實比較資深或者是規模比較大的,才會有講話的管道,所以也不需要我們用另外一個平台,其實是為了中小企業或者是中小型的公民組織或者是很有想法的個人,可是他們並沒有那麼大的能力,現在也讓他們有一個不是被壓倒的管道,其實也是另外一個發聲的機會,這個是我主要的工作。
社會企業其實我們一直都知道社會企業是由社會慢慢走向企業,希望自己慢慢多少活下來。或者是企業慢慢走向社會,希望多負一些責任,有這兩條線。
其實之前馮燕政委在管這個事的時候,花了很多力氣讓勞動部跟經濟部有一些原則,也就是不要掛社會企業之名,但是事實上並沒有在做,所以我們現在公司法重寫的這一個過程裡面,當然就有討論到公司須以營利為目的的這一件事是不是適度加以平衡,也就是公司營利是主要的目的之一或者不是主要的目的,這樣子我們是否容許這樣的公司存在,這個我會幫忙,不管是討論或者是想一下政策方向,這個是我該做的。
我的看法是,以前公司法沒有要重寫的時候,大家試著在公司法的架構旁邊找一些變通的方法,最簡單的例子是閉鎖性專章。
現在公司法要重寫了,剛剛講的那一些專法、專章及專節,不如在公司法裡面一起處理。
…是,一般企業是不是要也負社會責任?
除了揭露是共益公司,可以達到社會影響以外,會不會想做盈餘提撥?或者是課予什麼責任?或者完全只是揭露而已?
公司法重寫現在是由一群老師,你也知道,在進行,他們叫「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
執行長是方嘉麟老師,他們也發問卷,收回問卷後去分析社會上有哪一些要求,哪一些社會上的要求就改,哪一些是社會的爭議是什麼,他們就想辦法解決,也就是共益公司到底是揭露就好或者是課予一定的責任,或者是責任要重,要有一定的提撥。
每一個國家不一樣,課予的責任越重,就會給他公部門的獎勵,好比採購的時候用它,因為你說目前的社會企業,是不是可以承接公開採購的能力?如果不賦予太多公部門的補助,同樣的道理就不課予太多的企業責任,就是以揭露為主,這個是目前老師們的想法。
誠如我說的,社會上一直有不同的聲音,所以我們會建議老師提一個案子來vTaiwan,在公司法系列來討論。
vTaiwan一向會先讓關係人大概理解,用開放式問卷或者用什麼方式,用「pol.is」蒐集大家的意見,開一次會議蒐集集大家的爭點,如果蒐集到利益關係人有不同意見時,我們會再找那兩、三個人來,「公開」喬到大家都可以接受為止。共益或者是兼益公司看老師們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不過應該快了。
vTaiwan本來是一個社群經營的平台,它可以產出的法規,是送立法院的那一種之類的,因為我們這邊有部會七天內要回應的責任,你要提案的話,你也要想辦法找相對應的部會,那個部會來當作有任何網路上朋友提出問題的時候,他們願意七天內來回應,幫你做懶人包或者是小字典。
如果有任何部會承接,其實我沒有挑政治意志從哪裡來的,從vTaiwan的要點來看,只要國發會的法協中心的範圍是法規制定,協助的對象是行政院的其他部會,只要其他部會願意發一個函說希望有一個法規藉vTaiwan來公眾討論,你去請或者是誰去請是一樣的。
對。如果球丟了不接,這個平台會喪失公信力,會跟其他的平台沒有什麼兩樣。
我們有社企的聯繫會議,大概一、兩個月一次。這個是勞動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商業司都會來,我來之後第一次有關社企會議的逐字稿有公開,第二次逐字稿是明天或者是後天會公開,逐字稿的位置在「archive.tw」,包含之前TiEA來拜會逐字稿都在上面。
沒事,看逐字稿就好。
或者有書面,我也可以看。
你們這個版本不會超過任何現行公司需要做的事情,基本上。
其實社會上的意見有寬到嚴的範圍,社會企業在發展期的朋友可以越寬鬆,可以負一定社會責任的朋友會覺得要越嚴格,我對這兩派的說法大概都理解。
但是如果對於上次的逐字稿有書面意見,我們可以放在下一次的議程。
我的功能是協調部會,但是要邀誰,我無法決定,你先看逐字稿,才可以對出來。
1月,但是還不知道日期。
可能一些問題你們都想過,逐字稿應該明天或者是後天會出來。
對。
我進來之前就已經確認了。
你之前是不是青顧?
以我的印象是第一屆比較formal,第二屆比較像聯誼性質,這一屆的組成是跟青年相關的各部會自己找了大部分的倡議者來,所以跟之前focus是創新創業跟教育不太一樣,我覺得那個層級也有差別,之前是教育部所屬的青年顧問團,也就是教育部的要點,教育部辦,所以大家的想法是教育部能夠輔導就輔導,不能輔導的,好比像創新創業上能夠加什麼東西,由教育部來聯繫。
而這一屆提到院級,雖然教育部是幕僚單位,但是目前所有收回來的青諮委員們關心的東西都是跨部會,並沒有一個是單一部會所關心的全部,這個就很有意思,大家關心的都是很跨部會的東西,不管是資料治理或者是社會正義,都不一定有單一部會來主責。
所以從我的角度來看,數位政委的意思,就是不只一位政委,他們也都可以是政委。我的意思是,我負責的事情,應該是說由青諮委員們他們最care的議程是什麼,他們需要一次串到三、四個部會沒有什麼管道,我可以幫他們串,甚至還會請某些特定的部會來擔任他們的次長或者是導師,這部分的逐字稿明天會出來,所以我具體是行政協助,如果跨部會的每一個委員要如何負責他們的議程,那個是他們的事了。
是的。
二十五個。
還沒有開第一次,但是所有的決策都是在線上就決策了,我覺得滿有效率的。第二,我認為沒有提案權這個,也不只你,所有的青顧都會跟我說要看部會要不要,沒有就不行了。另外我一個業務是5,000人連署的「提點子」,有一些是沒有部會要承接或者是兩、三個部會要共享的權利,也就是跨部會提案之後如何各做各的。
我進來之後協調的第一個是幫助教育部跟文化部協調電競選手的定位,包含簽證、兵役及教育這一些東西,這個是我可以幫忙做的,也就是如果有一個案出現,並沒有說我可以吃掉全部,也說對方先做什麼我再做什麼,我可以幫忙切細說某些人做這個、某些人做那個。提案權基本上是部會的業務,大部分部會會認為是超出範圍,我是政務委員,我會以協調為主,不可能強求部會。
蔣萬安委員講了很多,他講了在立法院跟其他部會,其實跟這個是同一件事,他希望部會做一些事,不管是部會覺得本來不屬於他的工作,確實是他們的工作,可是部會的想法跟他的想法非常不一致,他具體講了這兩個情況,及他對行政體系的一些觀察;但是因為逐字稿裡都有,我就不贅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