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這一個空間裡面它就是有一個主要的這一個房子,然後如果你再升高一點的話,它就會一下子從白天變成晚上,就會變成夜空。
好,那就請再往上。再高一點,好,你轉一圈就可以看到月亮、海面啊!
對,它不受物理空間的限制,而且不管我們離得多遠,你看我們現在聲音都還是聽得非常清楚。
對,是超級月亮,而且它永遠都是這麼圓的,不會改變的。
嗯。
對,它其實外面的這一個場景,它隨時都可以改變,好比像說我們現在是在夜空裡面嘛!但是我們也可以一下子就突然變成跑到沙漠裡面,或者是說跑到其他的地方,那其實都是稍微按一個鍵就可以改變的。
所以我覺得滿有意思的就是說,你現在想要怎麼樣的心情,它就可以給你這樣的心情。
對,就可以一起看日出啊!一起看沙漠啊!看大峽谷啊!
不過,說不定你看過一次,就更想去啊!這個都是很難說的。
好。
其實我想優勢跟一些困境、挑戰都是有的,那我先講優勢好了,其實臺灣最大的優勢就是資通訊的這一個基礎建設其實是非常好的,這個是為什麼我們現在可以用這麼高的頻寬,來跟大家就是作對談,像我現在住在宿舍,也是有300Mbps的光纖。
其實臺灣100Mbps的光纖的整備率是非常非常高的,除了少數偏鄉之外,有98%的家戶,只要他們願意裝都可以裝到100Mbps的光纖,所以像這個就是發展VR產業非常有利的部分。因為大家如果想要的話,都可以接取到這樣子的頻寬。
另外一個想要講的不錯的地方,是我們的硬體設計跟硬體製造的能力很強,所以像是我正在跑VR的這一台電競的筆電,像是我正在戴的這個VR的頭盔,然後以及周邊的所有這一些影像擷取卡,所有這一些軟體、硬體,其實都是臺灣設計的,所以也可以說裡面的每一個零組件都是有臺灣的技藝的精神在裡面,我覺得這個是很重要的。
不過當然也不能只講好處嘛!對不對?
所以講一下我們目前碰到的一些情況好了。我覺得比較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的教育,以及我們產業訓練的一些制度,常常會有一個各做各的情況,就是做硬體、做軟體、做錄音、錄影,做其他的周邊,像現在做建模的這些朋友,其實並沒有一個非常完整的產業聚落或者是產業鏈的概念。
所以其實每一個單點都做得很好,但是你說要像你說的這一些國際大廠,因為他們最厲害的就是說,有一個很大的想法,然後缺的那一些拼圖,透過併購或者是透過產業聯盟的方式,去把它組成,在臺灣我們比較沒有這樣子做的一些經驗;當然有一些個別的企業也做得不錯,但是這個比較不是我們的習慣,因為之前還是以代工比較多一些。
因為其實用VR我可以很方便的,好比像說我剛才講到一輪明月,或者是講到雲或者是海洋,馬上我們就身處在同一個地方。
如果我們是用電話訪問,或者即使是用面對面訪問,我都沒有辦法那麼快的去把我提到的這一些東西呈現在你的面前,那接下來如我們提到的一些網站或者是之前製作的一些逐字稿,在VR裡我可以把它馬上開出來,那在真實世界裡面,我手上的手機滑一滑,我還要把手機拿給你,其實就沒有那麼方便。
因為民意調查這個部分比較不是我負責的,我負責的是開放政府,我相信開放政府是這樣子的,就是說我們先把政府裡面具體運作的過程讓大家知道。
那大家知道之後,其實常常並不一定是知道的時候就很高興,因為畢竟政府的內部運作確實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所以其實我們一開始的開放政府,並不一定大家都是很滿意的。
但是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公民參與,就是在大家給我們批評指教之後,大家就會來看說我們行政部門,是不是真的有因為大家所提出的這一些意見而有所調整?
我覺得就跟人跟人之間互相信任一樣,你要很多次來來回回之後,這個信任才可以建立,對話才可以展開。
其實我覺得就是大家表達訴求的這件事情,我覺得是民主社會很健康的一個狀況,那但是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講,重點是說大家要覺得有充足的時間可以表達訴求,以及表達了訴求之後,能夠被完整的紀錄下來,變成政府施政的參考。
在這兩個情況下,我覺得大家就事實去做討論,或甚至有一些陳抗,我覺得都是民主社會正常的一部分。
我想大家最主要會覺得挫折的是,像我以前在進政府以前,最覺得挫折的比較是說我好好講一次,好好講兩次,但是其實這些它並沒有產生實質的效果,那從公部門朋友的角度來看,常常會覺得是說公聽會開了一次、開了兩次,可是每一次好像都是在講一模一樣的話,那我覺得這一個不管是對民間社會的朋友還是公部門的朋友,都是感到特別挫折的事情。
我覺得重點是「會不要白開」。
每一次的公聽會,每一次的研討會,每一次的焦點座談,應該是要建立在前一次,前兩次,前三次的基礎上,這樣子有接續的時候,我們每次即使不能達成共識,我們下一次共識又要好一點,又要好一點。
那如果他開的這個方式是每一次都要從頭講的話,那我想當然是慢慢、慢慢會比較沒有耐心。
對,當然我們這邊就有一些方式,好比像我們現在這樣子的對談,它其實是也可以直播出去的。我們現在都隔著螢幕,我即使想要打你也打不到,那除了我們好好坐下來講之外,也沒有別的方法,它可以透過一些空間、時間的規劃,來讓溝通變得比較有效。
我們可能把立法的這一個階段,跟我對這一個議題的個人看法,我們分開來看。
我在行政院工作,我當然是尊重立法委員們,他們用任何程序、任何立法的方式,只要是能夠進行實質討論,我覺得都樂觀其成。行政跟立法本來就是分權的,我也不可能再去說什麼。
那但是反過來講,就是你剛才提到說,因為國際上面跨性別的閣員,我應該是第一位minister,所以確實我的國際友人都會詢問我關於這件事的個人看法。
我其實一直的概念都非常簡單:平等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落實平等的方式,必須是大家充分討論之後才能完成的。
其實我這一次覺得很有意思的事情是,兩方都引用了我上次在媒體茶敘的時候所說的話,那當然可能一方會引用前半段,另外一方會引用後半段,當然這也是民主社會討論很好的過程。
兩個半段,我想要再講一次,都是我自己個人的想法。它不代表政策、也不代表我對立法的節奏有所干預。
我倒不覺得只是為了世界趨勢,具體的想法我可以講得更清楚一點。
我覺得大家在步入婚姻之前,可能都要想清楚說,婚姻事實上是此之間當然是有一些權益,這些權益是國家所特別給這些配偶們的。按照我們之前的盤點,有非常非常多的權益是只給有結婚的人;但反過來,結婚這一件事情裡面,也包含彼此要盡很多的義務,這一些義務同樣也是配偶才有的。
有理解到這樣子權益跟這樣子的義務再進入婚姻,我覺得會比較好,婚姻也可以持續比較久。這一件事我覺得跟性別沒有關係。
所以,大家上一次在茶敘問我,自己要不要走入婚姻的時候,我很具體在講的意思是,我覺得大家都可以先仔細想一想婚姻的意思是什麼,然後再決定進不進去。這一件事情我覺得無論是同志或者是異性戀,我覺得都是要好好思考的。
因為我自己個人的決定,它跟公共政策比較沒有關係,所以我覺得比較不適合在這邊表態。
而且另外一件事情就是說,這也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剛才我們有提到說配偶的權益有四百九十八項,這是專屬權益,這不是我們訂一個契約就可以有的。同樣的,配偶之間互相負有的某些法定義務,也不是我們訂的契約裡能向彼此課以義務的。
所以對我來講,如果我要結婚的話,就是我跟我的伴侶都要先對這四、五百項的權益、義務都有非常充分的瞭解,並且都同意,才會走入婚姻。現在應該還沒有到那一步。
我覺得我帶來一個很主要的改變,就是建立了一套讓會議不要白開的機制。
因為其實之前在行政院裡面常常會有一個狀況,就是說我們碰到一個有爭議的、大家不知道要怎麼定位的問題,舉例來說像電子競技,那算不算一種運動、算不算體育署主管的這一件事情,在我們旁邊的一些國家,可能是2006年—最晚到2010年—都已經討論出一個結果,可是臺灣卻一直都連它是什麼,每一個部會的想法都不一定一樣。
像電子競技選手他們就沒有辦法知道說,好比像說服兵役的時候,有沒有可能去服替代役,或者是說他們能不能像下圍棋的選手一樣,如果下得好的話,就可以有一個專門的課程,或者是說也可以在正式入學的時候也可以加分,因為這連是哪一個機關主管,以及每一個主管對它的定位都不確定。
所以我們中間其實開過,在我進來之前開過非常非常多次的會議,可是每一次的會議,我有看之前的調解的這一些紀錄,都是一樣的簡報,然後每一場會議好像都是回到原點這樣的方式來進行。
在我進來之後的這一個半月裡面,我們具體只開了兩場會議,以及我參加了一次立法委員們開的跨黨派的公聽會,這三場會議下來,我們就把電子競技的定位、定義及主管機關所有這一些都已經確定了,它就是建立在「每一場會議接續上一場會議的結論跟逐字稿」上面。
因為我們每一場會議開完之後,就把逐字稿公開,所以說就像PTT上面的LoL版、八卦版這一些網友都會去看我們開會的逐字稿,並且提出建議,他們的建議就會變成我們下一場會議的材料。
所以這樣子就可以跟整個社會對話,然後非常快速地就可以收斂到一個結論:那就是說電子競技是一門技藝,然後電子競技的選手是這一個技藝文化的表演跟傳播者,這樣子各部會都同意這一件事,我們就可以往前走。
對,可能就是五、六年比較難解決的事情,我們可以在一、兩個月的時間就把它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