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我們有三個時間點,聯繫提案人、公布資料跟最後回應,中間可能會有一次以上的擴大徵詢。
對。如果都沒有問題的話,那就謝謝大家。
謝謝阿峰幫忙約。剛剛阿峰有提到交接的事情,我們知道這次新舊內閣交接是非常好的案例,有四個月的交接期,有把每個部會做到的事公布在網路上,請新的執政團隊下載,交給全民,所以我雖然晚了執政團隊很多人進來,但是我可以透過這一個過程知道每個部會在做的事。
知道要入閣之後,在實際上任之前,我有先跟蔡玉玲律師、張善政老師、吳政忠老師及張景森老師請教,很感謝老師們的提點。我會接這件工作是在立法院的時候,有委員問院長說數位政委有交接,但社企政委要交接給誰?因而院長希望我來做這一件事,從當時就已經知道會和馮老師有這樣的對談。我之前從青顧那裡也知道在做什麼、做到哪裡,對於青諮的業務是有整理了。今天主要想知道的是社企的「未來式」,也就是本來期許部會做的或者是做到一半,這些是只有在老師腦裡的,請老師不要客氣。
…我們有看。
我比較想知道哪一些還沒有做到,不管是調法規或者是建平台。
其實我從部會收到的意見是,除了調法規還沒有做完之外,其他包括建平台、籌資金、倡育成,他們都覺得已經進入常規業務了,這個是我收到的訊息。這個才是我想要問老師的,並不是背誦行動方案。真的都進入常規業務了嗎?都是勞動部和中小企業處的工作嗎?以及如果他們有進入常規業務,與老師的期許或許還有一些落差的話,有哪一些是我可以問他們的?
目前的常規,像平台、資金、育成,其中比較沒有跨部會的情況,有各自認領的,像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或者是勞動力發展署,他們常規的意思是按照一般的執行業務,如果重要的話,可能每月一次管考,如果沒有那麼重要的部分,可能三個月一次。
跨部會的聯席會議是兩個月開一次,包括法規、平台、資金、育成的部分都會去做檢討。
我沒有說這是否夠快,只是先讓老師知道。
我體會兩年了(笑)。
不需要先有醜聞(笑)。
就是您了?
知道,可能一個Career裡只能用一次(笑)。
我們每個月、每周都有open space黑客松,那都是面對面的。
其實我之前學的比較像團體治療,所以後來碰到審議民主這些朋友的時候,我都說自己有一點半路嫁接。他們是在收共識意見,但我學到的引導原則都是培養心理動力。
確實。不管從事什麼工作,我覺得開會沒有辦法真的去改變大家的立場或者本位,那個根本不可能,但是可以改變他對某一件事的感受。我覺得對某件事的感受改變之後,自己會找出決定的方法。
我聽到的也是這樣。
我用email打字,應該比秘書快一點(笑)。
是,這幾天有看到一些實例。
像他們現在做的是「惜食」,接著民間又有食育元年活動,所以拉力絕對是很強的。
Buy Social Canada 是有一定的成效。
完全同意。
所謂的「斤斤計較」是指仍然是貨比三家,但是不光價格比較?
大家都這麼說(笑)。
確實,我的理解是國發基金往社企發展,方向是取代補助,但被取代的那一個補助,其實原本也不是非常明瞭。
如果想要用投資取代掉補助,要先知道是什麼東西被取代了?如果這個很清楚,那就只是補助形式的轉變,其實並不困難,但是因為這一個標的之前並不是國發基金管理過的,所以在投資標的認定上會需要更多的支援。這個主責是陳添枝老師,我可以和陳老師合作。
就是這個3月的「新企業.心力量」社會企業推動計畫成果展?(拿電腦螢幕給馮燕看)
其實剛才老師講一個,我就找一個。
但搜尋的關鍵字在馮老師的腦裡(笑)。
上次聯席會議教育部沒有發言,當時我也沒有關鍵字,我也不知道要請他們講什麼。既然他們有自己的方案,而這個方案按照您之前說的,是吳前部長決定出來的,並不是您寫給他的。所以我們可以問他?
我可以先問一下教育部的狀況。
他們都說是社區企業,其實跟社會企業是非常相近的。
因為裡面有「社企」兩個字,但是意思是「社區企業」。
是有一點重疊,經費也是水保系統出去的。
老師的意思是,不管是農村社區創業或者是農村創業,這些是最常用的名詞,但只要符合廣義的社會企業定義,也可以作橫向的連結,所以可以問衛福部跟教育部這一些相關的計畫範圍,有沒有重疊,然後可以一起做?
理解。所以我們以廣義的社會企業定義,不管是在地方上以什麼樣的名目,都會有類似補助的計畫。現在大方向的目的,既然是要促進消費者的意識,當然是大家對這一件事越理解越好,所以最不希望看到的是各做各的,或者每個部會提出新的關鍵字,反而把這一個概念分散掉,沒辦法像之前「社會企業」那麼有綜合效果,因此希望把之前的規劃,如果有綜合效果、能夠擴大是最好——就像老師所說的,如果各個方面都填滿就起飛了是最好,但至少不要散掉。
公開的好處是,有時因為我們不認識,所以無法請他來列席的人,他還是會自己看到。比如說:我們協調電競的時候,就有選手自己寫信來;我們協調社企的時候,甚至還有監察院負責審計的朋友寫信來說,他在審核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時,發現竟然不用看文言文,可以看大家白話討論的結果——其實審計部也是利益關係人,他也要負責做這件事的追蹤。所以我覺得至少我們有邀得到的,像青諮或者是其他社會上的專業者或者是馮老師,我覺得儘量邀,但是我相信九成九是我們不認識的,這一些只能透過公開的方式,讓他們看到之後自己願意報名。
也不用猜政策如何制訂,可以看到過程。
畢竟社企只怕沒人知道,不怕更多人知道(笑)。
如果可以選的話,我反而希望私部門能多轉向社會企業。
這倒不一定(笑)。
這個是各國只要做社企都會碰到的情況,這個沒有問題。
也就是說,不要去引誘小規模但可以永續的NPO,因為短期的補助,轉型成社會企業後擴大,但過了五年之後就倒掉。
每一次嘗試的成本要足夠低,包括從設立一家社企開始,到中間製作CSR等等。這些東西單獨看起來成本沒有很高,但加起來很高的話,就表示之前沉沒了很多成本進去,創業失敗的代價就提高了。
我這邊聽到的聲音是好比像接下來的社會企業要在公司法裡面,還沒有確定,修法的老師們是建議至少要有一個企業可以以低度管制的精神,只要願意公開一些東西,我們就讓它把自己叫做「社企型企業」或者是「公益公司」或者是「兼益公司」——老師如果有建議的名詞也讓我們知道。
我們要改公司法,就是要讓設立新公司比較容易,不能因為要做社企,而變得比改公司法之前還困難了,這就完全喪失政策的必要性。
這樣子聽起來我們的方向上是一樣的,也就是整個目的是要讓社會更瞭解這一件事,手段是要讓每一個單獨願意做社企的人的永續可能性增加,不管是從NPO或者是從企業過來,都必須建立在成本不要再提高上。
也不是總結,就是以目前學到的複述一次。
要例外,或者是額外目的?目前「vTaiwan」正在討論,其中一個想法是除了營利為目的之外,另外也可以再納入好比像社會目的、環境目的或者是別的目的,現在是說我們是不是要把目的明確列舉出來?像我們說double bottom line或者是triple bottom line。但如果三個放上去或者是四個放上去,感覺上會有排除性。